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來源:思想思潮(ID:sxsc2018)

苟活於世,

每日每夜身體和心靈都飽受折磨?

還是一了百了,

從此長埋於黃泉之下,不見天日?

這是個嚴肅的問題,

也是個沒有答案並且沒有好壞的選擇。

無論選擇哪一種,

好像都沒有救贖之路。

……

我不知道我是帶著怎樣的心情來寫下這篇文章的。

害怕?憤怒?失望?或者怨氣沖天?

也許有人會勸我不要太過憤世嫉俗,也不要太過悲觀厭世。

我想說的是我的憤怒一點也不誇張。

當你聽完我接下來要敘述的事情,你就會理解我此時此刻寫文的心情了。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圖片來自電影盲山

拐賣---是我今天文章的主題詞。

“拐賣婦女”這個詞最近頻繁地出現在我瀏覽過的文章裡,讓我猛然間意識到,拐賣的危險從來就沒有因為文明社會的極大進步而銷聲匿跡過。

相反,那些拐賣人口的人販子甚至無情地利用人性的善良而變得越來越猖狂。

相比於“兒童拐賣”,更加駭人聽聞的是“婦女拐賣”,在“婦女拐賣”中又有更多的“女大學生、女研究生被拐賣”。

對於每一個被拐賣的女性來說,拐賣的那一刻就是噩夢的開始,而這個噩夢永遠不會終止。

如果現在設想一下被拐賣後幾種可能發生的情況:

第一種,你嘗試著逃了很多次,儘管每次重新被抓回去的時候你都會被毒打,但是最後你成功地逃出來了。

幾多波折,你回到了自己的家鄉。你貪婪地大把呼吸著熟悉的空氣,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慶幸的是,你是如釋重負的,你的人生還可以繼續。

不幸的是,你的心已經有了裂痕,時間的確會讓傷口癒合,但是癒合以後,一輩子都會留有醜陋的疤痕,讓你每次想起來都心有餘悸。

第二種,你的逃跑沒有一次成功,但是你還不願就此結束一生,於是你選擇了逆來順受。

你把這一切看作是自己的命。你覺得從來都不是你在選擇命運,而是命運在選擇你。

你接受了與人販子做交易的那戶人家,接受了那個所謂的“老公”將他的器具粗魯地插進你的身體裡。

時間就這麼過下去,在那個交通閉塞的大山裡,你徹底成了一個繁衍後代的工具。

直到老死,你也還是在這座大山裡,一生一世都沒有走出來。

第三種,剛開始的時候,你用盡各種方法想逃出去,結果都以失敗而告終。

那時的你甚至只是一個還沒有好好談場戀愛的,那麼充滿青春活力的大學生。

驕傲如你,你不堪忍受這樣的羞辱,你選擇了自殺。

你用自己的死保留僅有的尊嚴,也盼著這血淋淋的教訓警醒那些不擇手段的獲利者。

遺憾的是,你的死沒有換來他們的回頭是岸,因為他們早已變得鐵石心腸。

反倒是你,你那麼漂亮,那麼善良,你的人生本該那麼美好,現在這一切都破碎了。

是的,無論哪一種結局,你的人生都因為這個轉折變得灰暗。

甚至是結局最好的第一種,也會讓你想起來不寒而慄。

就如那些癮君子無法戒掉毒癮一樣,即使他們經歷過最痛苦萬分的戒毒過程,也仍會反覆地復吸。

而你,戒不掉這樣的痛苦,時間也沒有撫平你的傷痛,只會讓它在記憶深處不斷地加深,加深……

儘管這是我個人設想的結局,但是真實的結局卻有過之而無不及。

1988年,“女研究生被拐案”轟動一時。

一位上海名牌大學的女研究生,在做社會調查時去了鄭州,她就是在鄭州被拐賣的。

你很難想象吧,僅僅2480元,人販子就把她賣掉了。

雖然我不是特別能體會當時的2000多是什麼樣的概念,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培養一個研究生是多麼不容易,尤其是在那樣的年代。

一個充滿未來的知識女性,就這樣被冷血的人販子用2480元賣給了一個弓腰駝背的中年農民。

接下來,就是女研究生被迫結婚,被迫與農民上床。她的哀求,她的絕食,根本沒有人在乎。

在這樣的大山裡,似乎沒有法律,而她也淪為了一個繁衍生殖的工具。

30年來,這樣的慘案仍舊在不斷地發生著,從來沒有停下來過。

從3月8號開始,我就常常能在微博上看到一則改編自真實故事的漫畫。

題為那個被拐賣的女大學生,請求世界忘了她。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原來善良不僅僅會幫助到別人,也會傷害到自己。

這種傷害,往往是最致命的。

因為“拐賣”一詞的重新火起來,自真實故事改編的有關婦女拐賣的電影《盲山》再次被大多數人評論起來。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對她來說逃出去太難了,因為逃出大山的路只有一條。

第一次,她已經逃到馬路上了,但是因為沒有錢,司機不讓她上車。

等待第二輛車的時候竟等來了抓她回去的人,結果她被抓回去毒打了一頓。

回去後,為了錢,她不惜賣掉自己殘破的身軀。

第二次,她有了錢,逃到了鎮上,甚至都坐上了去縣城的車,沒想到最後車還是被攔下了。

司機不聽她的哀求打開了門,有些善良的人想攔住他們,卻被他們以“這是他老婆”為由制止了。

就連交警,也對“這是老婆犯精神病了”的說辭信以為真。

她割腕自殺不成,又被救了回來。

彷彿老天就是要讓她活著忍受屈辱。

她嘗試著寫信回家,郵遞員卻偷偷把每封信都交給了他“老公德貴”。

儘管好不容易信被寄出去,但是當父親帶著警察來接女兒回去的時候,警察都奈何不了這些村裡的人。

父親被毒打,白雪梅為救父親,不慎拿刀砍死了德貴。

故事到此就結束了,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個悲傷的結局。

但我記得電影的最後,白雪梅彷彿是深深嘆了口氣,我想,她也為自己高興吧。因為她終於得到解脫了。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常埋於地下 ——被拐女孩,誰來救贖我?

曾經我們一度以為那些無知的婦女才是人販子的拐賣對象,如今看來,拐賣的發生,其實與學歷無關。

反而我們這些單純的大學生成了他們容易下手的對象。

他們利用人性的善良,去做最邪惡的事情。

在拐賣犯罪中,很多犯罪分子利用追訴時效制度,規避掉了應付的刑事責任。

從抓獲的人販子來看,他們往往持續作案,有的甚至長達幾十年都在危害社會。

為此,“寶貝回家”志願者協會理事長張寶豔建議把對拐賣犯罪分子的訴訟時效從侵害行為發生開始算修改為從危害後果結束之日開始計算。

或者是直接取消對拐賣犯罪分子的訴訟時效,絕不讓任何一個拐賣犯罪分子消遙法外。

我根本不敢去想象每年全國,甚至於全世界各地婦女被拐賣的案件有多少起,一定十分駭人。

如果真的有天堂和地獄,我想那些社會的毒瘤註定都是要下地獄之人。

特別失望社會的黑暗竟然讓越來越多的不敢去做善良的人了。

不是我冷漠,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善良。

這樣的情形,真叫人唏噓不已。

“我不願苟活於世,寧願長埋於地下。”

也許對於大多數被拐女性來說,這是更好的選擇吧。

被拐者的假想自白:

我不願繼續苟活,亦不願一了百了。無論哪一種選擇,我都是萬般不情願的。

可是,傷痕累累的我已經太累了,我支撐不下去了。

我想長埋於地下也是一種解脫吧,也許黃泉路上,還有志同道合的人與我相伴呢。

我相信我並不孤單,只是可憐那些愛我的人。

我的父母,我的朋友,我不忍看見他們任何一個人流淚。

抱歉了,我走了,愛我的人不必為我難過,我想我會到達天堂的,我也會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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