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上半年地方定价项目再削减30%

发改委:上半年地方定价项目再削减30%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 (中国网杨楠 摄)

中国网财经7月17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7月17日(周二)上午10:0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

第二方面,关于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情况

重点介绍产权和价格两方面改革:

第一,稳步推进产权保护工作。针对当前产权保护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问题,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个部门,向地方印发了有关通知,就深入做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落实工作,对地方提出了6方面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建立党委牵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共同参加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

二是开展涉产权保护的法规文件清理,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公布一批有代表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四是着力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形成一批保护产权的典型案例,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五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六是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针对政策“朝令夕改”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行动;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二,地方定价项目再削减30%。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了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推动地方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定价范围。

截至目前,除西藏、新疆外,我们已完成对29个省份定价目录修订的审定批复工作。通过此轮修订,地方政府定价项目在2015年缩减55%、平均保留45项左右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到平均32项左右,缩减幅度达30%,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已基本放开。保留的定价项目主要集中在供排水、燃气、电力、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养老、殡葬、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重要专业服务等领域。

根据《价格法》,地方定价目录是地方政府依法行使定价权力,履行定价职责的依据。新版地方定价目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价权力边界,确保在目录之外无定价权,将价格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成果以目录的形式固定下来;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加价格反应灵活性,释放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改委:上半年地方定价项目再削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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