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無棣兩名男子交通肇事逃逸 結果「杯具」了

齊魯網濱州7月17日訊交通肇事逃逸後果很嚴重,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小時候大人們教育我們,犯了錯誤就要接受懲罰,以此來告誡我們不能調皮幹壞事,也教育我們做錯事要主動承認錯誤,來求得對方的諒解,現在長大了,父母不再約束我們了,約束我們行為的變成了法律,但是道理依舊沒變。

肇事逃逸往往是害怕承擔事故後所會面臨的法律責任及賠償問題,害怕受到法律追究,不願承擔治療和賠償費用,同樣也因為在駕駛過程中存在著違法行為。像任某、趙某就是害怕受到懲罰,所以逃逸。

滨州无棣两名男子交通肇事逃逸 结果“杯具”了

案例一:

2018年2月9日18時許,無棣縣交警大隊事故科接到報警稱,在無棣縣小泊頭鎮北高村中街十字路口處,任某贊駕駛車牌號為魯M5DXX0小型普通客車沿村內東西公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事故地點時,與高某華(男,55歲,小泊頭鎮北高村人)騎行的二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高某華受傷嚴重。事故發生後,任某贊為逃避法律打擊棄車逃逸。後經事故科民警不斷工作,任某贊迫於壓力於次日到事故科投案自首,對棄車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無棣縣公安局法醫室鑑定:高某華之傷為重傷二級。

現犯罪嫌疑人任某贊被無棣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滨州无棣两名男子交通肇事逃逸 结果“杯具”了

案例二:

2018年5月15日14時許,在無棣縣車王鎮五道廟村內公路,趙某雲(男,55歲,無棣東南關人)駕駛豫PY43XX號小型轎車與劉某梅駕駛的魯EGU9XX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後趙某雲駕車逃逸。事故科民警接警後,迅速趕赴現場處置,經過調取沿途監控,走訪群眾,確定嫌疑人身份,於7月12日將違法嫌疑人趙某雲抓獲。經詢問,趙某雲對其無證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無棣縣公安局依法作出對趙某雲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肇事逃逸後果嚴重

1.交通肇事逃逸後將承擔責任認定上的不利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只承擔次要責任甚至是無責任,但如果因為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肇事司機就要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2.自己承擔賠償費用

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如肇事車輛投保了車輛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後,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

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只在交強險的承保範圍內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只能由車主自行掏腰包。

3.行政及刑事處罰嚴厲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逃逸後罪責加重

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後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因逃逸而致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如果在道路上遇到交通事故

我們該怎做呢?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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