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清早酒後在紅綠燈前「碰瓷」涉嫌尋釁滋事被拘

大清早酒後在紅綠燈前“碰瓷”

男子涉嫌尋釁滋事被拘留十日

男子大清早酒后在红绿灯前“碰瓷”涉嫌寻衅滋事被拘

水母網7月17日訊(YMG記者 孫朝軍 通訊員 芝公宣 攝影報道)男子把行李箱拖到車前一橫,身體往車前機蓋上一“歪”,接著再跟司機要錢。還有這麼“訛人”的?這一幕真就發生在芝罘區黃務立交橋。7月11日,涉嫌尋釁滋事的張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7月11日早晨7點,市民徐先生開車走到芝罘區黃務立交橋附近在等紅綠燈,這時就看見顫顫悠悠從路邊過來一名拖著行李箱的男子,先是把行李箱往徐先生車前一放,接著向前車蓋“歪”了一下,隨後他又回過身來,走到徐先生車窗前說:“兄弟,你撞著我了,給兩個錢吧!”

怎麼就撞人了呢?徐先生在驚奇之際,保持冷靜並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如果是出事故,我不能私了,要報警。”交警趕到現場,按照程序通知這名姓張的男子先去醫院看傷,徐先生則到交警隊等候調查處理。徐先生對此沒意見,而張某卻死活不去醫院,堅持要“私了”。雙方僵持了半個多小時無果,張某最後徑直坐到了車前不讓徐先生的車離開。

發生事故,張某不是急著去醫院檢查傷情,而是想“要錢”私了,一會兒工夫,這個路段就開始堵車了。徐某無可奈何,只能撥打110報警電話。臥龍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詢問了整個過程,張某一口咬定徐先生撞了他:“他撞著我的左肋骨了,不去醫院是因為我沒有錢,私了是為了要點錢去醫院看傷。”徐先生則一臉無辜,並說大清早就被人訛上了。

雙方各執一詞,肯定有人沒說實話。民警立即調取了“天網”監控:原來在事發之前,張某就早已出現在現場。而事發時間,徐先生駕駛汽車經過黃務立交橋等紅綠燈,接下來,監控所回放的場景與徐先生講的“事故”經過完全吻合,他確是被張某“訛”上的。

據交代,張某現年53歲。案發當天,他早上喝了七八兩白酒後,腦袋有點犯糊塗,就來到了現場。當時徐先生開車根本沒撞著他,張某就是想要點錢花。到了派出所,張某酒醒也晚了,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十日,此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