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抄襲愈加泛濫,誰該反思?

今天說到抄襲,首先要明確一下普遍的抄襲的定義。抄襲,指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其實關於抄襲,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可國家版權局的“權司[1999]第6號”對抄襲行為的答覆中的相關內容中答覆關於抄襲的問題。

如今抄襲愈加氾濫,誰該反思?

近幾年來,我們頻繁地從各個網站或社交媒體之上看到“抄襲”這個字眼,一開始人們可能還會對此感到氣憤,但隨著越來越多的抄襲行為被暴露,人們看到的抄襲事件越來越多,很多人都會對抄襲習以為常,只將它當做尋常事件看過便罷,不會再感到憤怒。我們大家熟知的抄襲事件有很多,比如說之前由楊冪、趙又廷等主演的熱播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來源唐七的同名小說被指抄襲大風颳過的《桃花債》,當時還有個很搞笑的段子是這樣的:這年頭,沒有誰的錢是大風颳來的。不,你錯了,唐七的錢是大風颳來的。再比如同唐嫣、羅晉等主演的《錦繡未央》來源秦簡小說《庶女有毒》被指抄襲20多本小說。我本人記得早在前幾年的時候《庶女有毒》就已經被扒嚴重抄襲了,沒想到居然還能在電視上出現。除了電視劇,歌曲也經常出現抄襲事件,不說大眾熟知的現代音樂圈,就連只有少部分人關注的古風音樂圈也有抄襲,向在古風圈混了很長時間的小曲兒也曾有過抄襲行為。

如今抄襲愈加氾濫,誰該反思?

如今抄襲愈加氾濫,誰該反思?

不得不說,如今的抄襲行為已經很氾濫了,但只有少數人意識到並且願意為此思考,在此背景下,誰應該為抄襲現象的泛濫反思呢?

  • 首先,作者應該反思。為什麼抄襲者越來越猖獗?並且抄襲者的行為沒有被譴責?其中很大的一個因素就是原創作者沒有對抄襲者的行為進行揭露、指責,沒有強烈的維權意識,放任抄襲者逍遙自在。有一些小作家自己寫的作品沒有大火,但抄襲者的抄襲品卻大火了,有些小作家會認為抄襲者能大火是他的本事,自己也沒有能力去反抗抄襲者,又何必白費力氣去征討抄襲者呢?這種想法絕對是錯誤的,抄襲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如果原創者都不知道去抵制抄襲,任由自己的作品被抄襲,那自己的作品如何能成功出現在大眾視野裡,被大眾肯定,而且,如果有一天被抄襲者及其擁護者倒打一耙抄襲,那可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 其次,我們大眾應該反思。很多時候大眾對抄襲品都太寬容了,儘管這個電視劇、電影、小說已經被指證抄襲了,但是大眾對此毫無反應,甚至還能夠因著某些因素,比如明星效應而樂意去看抄襲品。不只是作為觀眾的大眾對抄襲品寬容,電視劇、電影的製作人也一樣對抄襲品寬容,儘管可能已經知道這是抄襲品,但因為它是一個大IP還是義無反顧的把它搬上銀幕,甚至會想到當它播出後產生的爭議能讓自己的影視作品更有熱度。在這裡,我還要說關於演員出演抄襲品的問題,假設演員本人不知自己出演的是抄襲品,那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明知是抄襲品的前提下還繼續出演,這無疑也是對抄襲的縱容。演員明星本身自帶大量粉絲,其中大部分粉絲都是無條件擁護自己的偶像的,所以這些粉絲即使在得知該影視作品是抄襲品時還是一樣會買單,有的人甚至會反駁抄襲,或者還會出現認為抄襲不重要,作品好才重要的錯誤想法。這些行為,無疑也是導致抄襲氾濫的重大因素。所以,抄襲的泛濫,大眾也應該反思。

  • 最後,最應該反思的人當屬抄襲者本人無疑。抄襲者剽竊他人成果,將之移花接木到自己的作品中,將別人的成果佔為己有,這種行為可以說是非常不要臉了,這種行為永遠洗不白!抄襲是不尊重原創者,也是不尊重讀者觀眾,昧著良心賺錢心裡不會有負擔嗎?比抄襲更過分的行為是“我抄襲我有理”、“我不抄你你永遠都火不了”,像前面提到的小曲兒抄襲事件就有這種思想在裡面。抄襲者應好好該反思一下自己為什麼要抄襲,是因為自己滿腦子沒有一個好想法還是因為人懶志短想速成?各種原因,望各位抄襲者自己反思。(手動再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