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江蘇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全省820萬退休人員從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新增養老金將在7月底前補發到位。
7月10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就
今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進行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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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兩類人群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統一
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又一次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
今年我省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的框架結構與去年一致。這也是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第14連調,今年的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調整辦法框架結構不變,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覆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採取去年的框架結構,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適度下調。
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這一調整標準是在去年標準的基礎上按照調整總水平下降幅度進行了同比下調。這部分體現了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並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保持去年標準。在總水平下降的情況下,維持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的標準不下降,繳費年限在養老金調整中的權重得到提升,更有利於長繳多得的體現。
具體辦法是:
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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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掛鉤,這一比例因國家調控調整總水平而比去年有所下調。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達到5.5%左右,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不超過4%,這將進一步縮小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之間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對差距。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享受傾斜
考慮到對高齡人員給予適當的照顧
今年對於高齡人員的傾斜標準依然維持去年標準
2017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2017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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