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崗位
精彩的自己
然而,同在朝法工作的你
也許還不知道他的名字
認識幾位可愛的安檢員
申雲旭
1988年的“老大哥”,籍貫河北,曾服役於吉林長春空軍航空大學,2015年入職朝陽法院保衛科,現任保衛科安檢分隊長。
工作感悟
“ 從退伍老兵到實習安檢員、到合格的安檢員再到分隊長,我覺得,安檢工作平凡如水責任如山,在平凡的工作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這是最幸福的事了。”
閆金枝
1994年的萌妹子,籍貫河北省唐山市,大學學歷。2017年7月畢業於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6年10月入職朝陽法院保衛科,現任保衛科團支部書記。
工作感悟
“ 時光不可逆轉,但記憶卻可時時激活。安保工作中任何一個細微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發生,正所謂安全無小事。精益求精,把看似普通、平凡、簡單的事做好就是不普通、不平凡、不簡單。”
霍佳媛
1996年的“氧氣美女”,2015年入職朝陽法院保衛科。運動健將的她,是朝陽法院氣排球隊的主力球員。
工作感悟
“ 開始每天的工作之前,都要提醒自己要有“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的”風險防範意識,只有我們認真負責,才能真正保證訴訟當事人的人身安全,才能讓法官們安心審理案件。”
陳嘯
1995年的帥小夥兒,2017年入職朝陽法院保衛科,現為朝陽法院籃球隊主力球員。
工作感悟
“ 安全需要長期的警惕,安全工作沒有終點。”
楊美惠
1999年的文藝小骨幹,2016年入職朝陽法院保衛科,因突出的文藝才華,多次在院文藝活動舞臺上精彩演出。
工作感悟
“ 社會發展,離不開“安全”。安檢是確保法院安全的第一道防線,要時刻秉承100-1=0的精神來履行我的職責!”
平凡的工作崗位
不平庸的工作態度
為審判安全保駕護航
我們崇尚業務
崇尚像安檢員這樣
立足本職竭誠努力
我們尊重付出
哪怕只是簡單的日常
在這裡
沒有平凡的工作
因為我懂你的了不起
最後再來普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
第七條 除經人民法院許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外,下列物品不得攜帶進入法庭:
(一)槍支、彈藥、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殺傷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強氣味性物質以及傳染病病原體;
(四)液體及膠狀、粉末狀物品;
(五)標語、條幅、傳單;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第二十條 行為人實施下列行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擾亂法庭秩序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以及傳染病病原體進入法庭;
(二)鬨鬧、衝擊法庭;
(三)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訴訟參與人;
(四)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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