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長期停產現隱憂|正常維權不走極端!

礦山長期停產現隱憂

7月11日,一位石材銷售員給記者來電,稱該地石材礦山好壞不分一律被關停,一位傾其所有、投入環保治理的企業老闆在復工無望和資金鍊斷裂、暴力追債三重打擊之下自殺未遂後精神失常。

聽到這一消息,記者不由得想起前不久在石材界炒的沸沸揚揚的河南樸店石材廠老闆自殺事件。

死者叫王新言,河南省新縣沙窩鎮石材廠老闆,因企業長期關停整頓,資金斷鏈,在工人、供貨商和借款人等逼其還錢,無力應對的絕望之時,引爆炸藥自殺身亡。

王新言為何走極端?2013年經過招商引資程序,王新言到河南新縣創業,通過自籌、借貸、動員親朋好友入股等多種途徑,籌集資金開辦了一家石材廠。而後幾年,為落實新時代綠色發展之要求,石材廠又投入幾百萬鉅額資金搞環保治理。沒想到經過多年的“清渣、分層、護坡、綠化”等綜合整治,等來的卻是又停止供應生產用電的通知。多次找相關政府單位協調也不了了之。最後,終因債臺高築、不堪重負而走極端

雖然王新言自殺事件是近年來石材行業經歷環保整治過程中的極端個例,但不得不引起我們反思和重視。因為這些社會隱患問題在湖北、山東、福建、浙江、四川、陝西等地不同程度存在。

礦山長期停產現隱憂|正常維權不走極端!

7月10日,上海錦天城(廈門)律師事務所郭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其顧問單位目前遇到寧都縣政府一刀切政策,9家礦山企業被口頭通知要求立即關停取締。這些礦山,是十年前在寧都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鼓勵下來投資的,跟政府部門簽訂了招商引資合同,合同約定開採期30年。這些企業出於對政府承諾的信任,大膽投資將近5個億,現在才10年,政府就要封礦,不給整改機會、不給緩衝期、不給補償。這意味著礦山將會長期停產,而且礦山關停的全部代價由企業承擔。

從企業角度來看,長期停工停產,使石材出現斷貨、客戶出現流失、資金出現斷鏈、信貸出現違約、員工工資難支付、經營開支打白條、債權債務糾紛等一系列經營和社會穩定問題,很多企業經營者、投資者和從業人員承受力將會逼到極限。

從石材企業所在地群眾角度來看,企業停產,長期依託石材的農民收入“斷流”,不僅基本生活無保障,還得償還買車、開店等民間投資借貸,暴力討債時有發生,造成群眾恐懼,人人自危。

同時,企業停產原來資金正常流動鏈條被卡斷,企業、經銷商、客戶之間和企業與企業間就會出現許多三角債,時間越長,債務糾紛越嚴重,借貸矛盾越突出,這一切猶如一顆顆隨時爆炸的定時炸彈,存在嚴重的社會隱患。

對於以上出現的問題,生態環境部等相關部門領導和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等媒體早有認識,先後三令五申,反對“一刀切”停產。日前,為防止一些地方不分青紅皂白地再出現集中停工停業停產行為,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明確指出,搞簡單的“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行為,將受到非常嚴厲的追責問責。希望各地能夠認真貫徹國家政策,準確把握執法尺度,讓王新言的悲劇在石材界不再重演。

《石材之聲》點評:《行政許可法》第8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補償範圍主要包括:土地區位價補償、廠房重置成新價補償、裝修附屬物補償、機器設備補償-、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搬遷費等六個方面。這就為相關手續齊全的企業提出合理補償要求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作為被要求整改關停和搬遷的合法企業,除了積極響應政府號召貫徹落實環保政策之外,還要記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千萬不可走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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