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木類家具陷阱多,消費者選購要擦亮眼

實木板材和人造板,你用肉眼能分的清嗎?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圍繞傢俱材質產生的糾紛。原告王先生以買賣合同糾紛為由起訴某傢俱城及某傢俱廠,而雙方爭議的焦點是傢俱中的輔材——衣櫃旁板和酒櫃隔板到底是“實木板材”還是“細木工板”。

提起實木傢俱,消費者首先想到的是紅木、榆木、櫸木等硬木傢俱,還有松木、杉木這些軟木傢俱。但對於實木傢俱的具體定義很多人並不瞭解,這就給商家提供了偷樑換柱的餘地。什麼是實木傢俱呢?依照國家標準《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GB/T3324-2008),根據實木用材比例及工藝,實木類傢俱可分為三類:1、全實木傢俱:所有木質零部件(鏡子託板、壓條除外)均採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製作的傢俱;2、實木傢俱:基材採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製作,表面沒有覆面處理的傢俱;3、實木貼面傢俱,基材採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製作、並在表面覆貼實木單板或薄木(木皮)的傢俱。

在實踐中,實木傢俱中的第3類也就是實木貼面傢俱,最容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和歧義,商家也最容易在此類傢俱的輔材上矇蔽消費者。本案爭議的焦點正在於此。原告王先生認為,作為傢俱輔材的衣櫃旁板和酒櫃隔板是“細木工板”,被告某傢俱廠認為,其材質是“實木板材”。根據國家標準,“實木板材”是指指接材、集成材等木材通過二次加工形成的實木類材料。其中,指接材是指將木質板材沿長度方向,經指接膠合接長,用於傢俱、裝飾裝修等非承重用途的材料。集成材(膠合木)是指將纖維方向基本平行的板材、小方材等在長度、寬度和厚度方向上集成膠合而成的材料。“細木工板”是指由木條沿順紋方向組成的板芯,兩面與單板或膠合板組坯膠合而成的一種人造板。那麼,本案中的傢俱輔材,究竟是屬於實木板材中的集成材,還是屬於細木工板(人造板)呢?不是專業人士是很難判斷出來的,即便是專業人士,不經過破壞性的查驗,也很難判斷出來。

因此,法官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實木傢俱時,儘量選購肉眼可辨別的實木傢俱,在選購實木貼面傢俱時要仔細詢問商家主材、輔材的材質,在確認材質後最好能將材質究竟是“指接材”還是“集成材”明確地寫在合同裡。這樣可以避免商家用“細木工板”冒充“實木板材”,在遇到糾紛的時候,也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消費者自身利益、減少維權的成本。

實木類傢俱陷阱多,消費者選購要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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