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開山地車翻車致殘,在校生起訴四公司索賠169萬

席某稱其在賽訓基地開山地車時翻車致殘,遂將賽訓基地的設備提供者、場地提供者、實際運營者等四家公司一併訴至法院,要求該四家公司共同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169萬餘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席某訴稱,其系某職業技術學院的在校生,因學校課程安排,來到安徽省某村開展戶外寫生活動。活動期間,席某與同學被賽訓基地的宣傳廣告吸引,一起進入場地遊玩。在開山地車過程中,因車道並不平整,且路面倒有建築垃圾,車輛翻倒,致席某受傷。在被送往醫院治療後,席某被截肢,並被鑑定為六級傷殘。

原告席某認為,事發時其尚未成年,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賽訓基地作為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人將尚未完工驗收的場地對外營業,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未盡到管理責任,存在嚴重過錯。故原告將賽訓基地的設備提供者北京芝麻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場地提供者黟縣徽黃旅遊景區管理有限公司、實際運營者黟縣小頑童旅遊服務有限公司和黃山市鵬越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訴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稱開山地車翻車致殘,在校生起訴四公司索賠169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