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代碼非法抓取手機號,兩男子受審

近年來,公民個人信息被侵犯的現象日益嚴重。去年,公安機關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展開了“濾網”專項行動。近日,在該專項行動中落網的被告人王某某、張某某因涉嫌利用計算機代碼非法抓取他人手機號開展精準營銷,被海淀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訴至海淀法院,海淀法院於6月27日上午開庭審理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至2017年間,梁某某(已另案處理)通過網絡購買了能即時獲取移動端訪問用戶手機號碼、IP地址、搜索關鍵詞等信息的計算機代碼,並架設服務器、搭建網站向他人出售權限。購買者通過權限查詢使用上述信息,通過使用梁某某提供的代碼植入其所屬網站,即可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獲取訪問該網站的用戶個人信息,並記錄於服務器數據庫。51ez.cn等26個網站、服務器共計使用梁某某提供的權限抓取公民個人信息123萬餘條。2017年6月,時某在北京市海淀區訪問51ez.cn網站時發現其手機號碼信息被竊取後,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

據調查,2015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王某某通過互聯網購買上述代碼及權限,並在梁某某控制的網站下設立了51ez.cn的域名,後通過互聯網進行進一步銷售,共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9萬餘條;被告人張某某在被告人王某某的域名下注冊二級賬號,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3萬餘條。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張某某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王某某、張某某均表示認罪、悔罪,認為上述行為系自身法律意識淡漠所致,在開展業務網絡推廣的同時,忽視了獲取客戶資源方式的非法性。

本案未當庭宣判。

利用代碼非法抓取手機號,兩男子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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