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檢察院王艷娥同志榮獲陽泉市「十大傑出女職工」榮譽稱號

3月5日,在陽泉市總工會召開的女職工委員會五屆五次全委(擴大)會議暨“三八”表彰大會上,陽泉市檢察院刑事檢察二部副部長王豔娥同志被授予全市“十大傑出女職工”榮譽稱號。

王豔娥同志自參加檢察工作以來,一直在公訴一線工作,作為公訴業務骨幹,她立足崗位、追求正義、勇於擔當、奮發進取。2010年被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評為 “省級優秀公訴人”;2013年被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山西省檢察業務尖子”,並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優秀公訴人”稱號;2014年被山西省總工會評為“山西省五一巾幗標兵”,被山西省婦女聯合會授予“山西省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她撰寫的《出借承兌匯票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等文章在《檢察日報》、《人民檢察(山西版)》等刊物發表。

全市檢察干警要以王豔娥同志為榜樣,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無私奉獻,愛崗敬業,紮實工作,公正司法,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檢察工作科學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

陽泉市檢察院王豔娥同志榮獲陽泉市“十大傑出女職工”榮譽稱號

陽泉市檢察院王豔娥同志

陽泉市檢察院王豔娥同志榮獲陽泉市“十大傑出女職工”榮譽稱號

王豔娥同志榮獲陽泉市十大傑出女職工榮譽稱號

陽泉市檢察院王豔娥同志榮獲陽泉市“十大傑出女職工”榮譽稱號

王豔娥同志榮獲陽泉市十大傑出女職工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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