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中小學教師編制,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推動教育均衡發展,不是喊口號搞平均主義,更不是一個模式辦學,千篇一律,千校一面,據悉,為及時有效化解中小學教師隊伍中存在的結構性超編缺編問題,切實提高中小學校教師編制使用效率,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青海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關於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加強中小學教師編制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

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該通知顯示,青海中小學教師編制動態調整工作堅持“以縣為主”,將按照“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動態調整、有增有減,不斷優化編制結構,保障教育發展需要”的要求,引導教師編制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保障邊遠地區,促進師資均衡配置。

青海將調整下放市(州)、縣(市、區)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權限,建立“總量內同級編制一年一調、跨層級編制三年一調”的動態調整機制,賦予基層更多自主權,通過及時、靈活、規範的編制調整,管好用活中小學教師編制。

今後每年10月,各中小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提出調編申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本級中小學教師編制調整方案,機構編制部門會同教育、財政、人社等相關部門審核,經同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批後,年底前以文件形式批覆,調整情況報上一級機構編制部門和教育部門備案。

該通知強調,編制調整重點向鄉村小規模學校、教學點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傾斜;嚴禁擠佔、挪用和截留中小學教師編制,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代課教師以及“吃空餉”;建立中小學教師編制使用督查制度和違反編制紀律問題舉報受理制度,嚴禁因人設編、因人調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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