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院巧借「第三方合作」庭前調解4億元大案

“複雜糾紛一朝化解,調解有方案結事畢”

“庭前細心化解,四億糾紛止爭”

標的為4億元的大案

成功調解啦!

近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巧借“第三方合作”模式化解糾紛,成功調解一起標的為4億元的大案,獲得多方當事人一致認可和稱讚。9月7日,幾方當事人將印有“複雜糾紛一朝化解,調解有方案結事畢”、“庭前細心化解,四億糾紛止爭”的錦旗送到主審法官宋政富手中。

山西高院巧借“第三方合作”庭前調解4億元大案

案情回顧

事情發生在六年前,當事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重公司)與山西艾特科創風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山西艾特公司)合作建設山西省神池縣五連山風電場一期48MW項目,約定太重公司提供設備和墊付其他類工程資金,山西艾特公司採用國際融資模式合作並在約定日期前履行將電費收益的95%歸太重公司用於清償債務、每月定期處理電費收費賬戶的相關賬務、辦理移交手續等義務。項目如期建成後,山西艾特公司由於資金困難未能按期付款,雙方經多次協商溝通仍然無法找到平衡利益的化解渠道,太重公司選擇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山西艾特公司支付結算價款4億餘元。案件受理後被告山西艾特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雙方因為管轄權問題一直把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山西高院巧借“第三方合作”庭前調解4億元大案

針對這樣一起涉案標的額大、矛盾激烈互不相讓,又是發生在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之間的案件,合議庭從有利於經濟發展、有利於矛盾化解、有利於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積極引導雙方開展庭前調解。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況下,經過認真分析認為,風電項目屬於國家支持的新能源產業,項目發展前景好,對山西省經濟轉型發展和生態建設具有積極意義,應當採取“放水養魚”的做法,積極尋求破冰的突破口,找到利益訴求之平衡點,耐心普法、因勢利導、兼顧各方。

在合議庭和當事人共同努力下,把握有利契機引入第三方常州市招聯綠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並由招新能源投資(上海)有限公司擔保,最終促成四方簽訂了“調解協議書”,由山西高院製作了民事調解書。至此,在一個月時間內,這起涉案標的額達4億元大案以合作共贏的結局圓滿地劃上了句號,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高度統一。

山西高院巧借“第三方合作”庭前調解4億元大案

幾方當事人均表示——

“感謝法官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和一心為民的實際行動調解糾紛,不僅解決了企業資金緊張的問題,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還為企業發展尋找到了一個新的戰略合作伙伴,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

據悉,新的審判團隊運行以來,民四庭將職業心態建設引入調解工作中,先後成功調解了15起民商事糾紛,涉案總標的逾14億元。

圖/文:丁國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