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两年多来,全国法院同心戮力、艰苦奋斗,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今年上半年,第三方评估机构选择部分法院做了样板评估。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翔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两年多来,人民法院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总结执行司法实践的有益经验,充分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国法院2016年、2017年受理执行案件1189.96万件,执结1156.2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83万亿元。今年1月到6月,受理执行案件409.4万件,执结280.3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0.52万亿元,同比增长44.06%。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提取的核心指标数据来看,2016年至今,全国法院三个核心指标的统计数据稳步提升,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越来越接近。
(一)加强完善顶层设计,时间表路线图更加明确。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是“四个基本”,(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同时,《纲要》从8个方面,明确了29项措施,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具体的原则、方式、方法和路径。
为更加有效检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又进一步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指标,即“三个90%、一个80%”,具体是指:
(1)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
(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不低于90%;
(3)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
(4)近三年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为体现解决执行难效果评估工作的客观性、中立性和权威性,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四个部门,联合13家新闻媒体、15名专家学者组成评估团体,对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跟踪评估。2017年1月,第三方评估机构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目前已完成对上海、天津、深圳等地的预评估工作。正式评估分三批分别在2018年8月、10月、12月进行。
为切实推进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今年6月份开始,最高法院对全国法院正在开展为期4个多月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工作,组成了6个组赴各地法院实地巡查,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形成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合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执行工作,2016年6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为多个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综合治理执行难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地方各级党委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出台各种解决执行难的文件,构建多部门参加的解决执行难的联动机制。目前,已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政法委出台了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文件,有11个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定。目前,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针对传统执行模式下的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近两年,网络查控系统进一步完善,通过与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等单位联网,实现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查控范围从当初的20家银行发展为3800多家银行,联网部门由商业银行扩展到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银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等16家单位;从仅能查询银行存款一类信息发展到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在完成重点城市的不动产“点对总”网络查控建设的基础上,与自然资源部推进不动产的“总对总”网络查控,已于近期上线试运行。并且多数高级法院在辖区内建设了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形成了对“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
截至目前,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系统、网络查控系统,为5172.45万余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699.75亿元,查询到车辆4031.86万辆、证券853.62亿股、渔船和船舶84.06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80.59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规避执行难题。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产生立竿见影的惩戒效果和极大的社会影响力;2016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44个部门共同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备忘录,初步构建起联合信用惩戒的工作大格局;2016年以来,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共60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惩戒措施11类37大项150项,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从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随着联合惩戒作用日益凸显,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提高,失信名单呈下降趋势,目前处于发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共789万例,涉及失信被执行人440万个。共限制122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458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万人。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160万余次,涉及资金达到107亿元。
全国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最近,针对拒执罪公诉、自诉衔接不畅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又专门作出答复,及时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2016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判处拒执罪7590人。全国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7.9万余人次,限制出境2.8万余人次,形成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通报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工作情况。
(五)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为克服传统拍卖方式存在的诸多弊端,从2012年开始,浙江、江苏等地法院率先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迅速得到各地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总结经验,出台网络拍卖司法解释,建立网拍名单库,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加快财产处置效率,祛除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链条,实现了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网拍的法院达到3197个,法院覆盖率为90%。以网拍形式拍卖占整个司法拍卖的80%以上,基本实现以网拍为原则,以非网拍为例外的要求。从2017年3月网拍系统上线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网络拍卖量55.13万余次,成交量16.84万余件,成交额3779.48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4%,溢价率67%,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16亿元。
(六)推进精准执行,着力解决执行管理难题。 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四级法院的执行管理新模式。2016年11月,建成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实现全国执行干警在一个平台上办案,加强关键节点管控,规范了全国法院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与此同时,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四级法院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并不断发展完善,通过执行督办程序完成事项委托、执行协作、远程会商、网拍监管、舆情监控、款物管理、申诉信访、执行质效管理等近20项具体功能。通过“智慧执行”,将执行进度、执行程序、执行结果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执行案件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加强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管理,严格此类案件认定标准,建立单独数据库定期统查,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七)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将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近三年来,密集出台了财产保全、网络拍卖、执行和解、执行担保、仲裁执行、终本案件、立审执协调配合等30多个涉执行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制度供给,填补规则空白,规范执行裁量权和实施权。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梳理形成了覆盖各项重要节点的执行办案指引1000条和200条,使执行权运行的每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发布《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刀刃向内”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建设上线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集中展现各项执行工作,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改版升级,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渠道,开展“全媒体直播月”活动,深入展现各级法院攻坚决战动态情况,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2017年,全国有398名违纪违法执行人员被立案调查,坚决清除执行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八)开展各种专项执行行动,形成威慑。两年来,在中央政法委的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专项行动,建立定期通报等长效机制,将涉党政机关案件清理情况纳入综治考核范围,2016年和2017年共执行到位金额超过126亿元,今年将努力实现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实际执结;每年元旦、春节前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2014年以来执行涉民生案款155亿元;开展执行案款大清理专项行动,对长期以来沉淀的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清理,共发还案款960亿元。各地法院纷纷开展攻坚执行难专项活动,比如,“百日会战”“假日执行”“江淮风暴”“合围攻坚”等,并进行全媒体网上直播,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有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工作情况通报
2018年上半年,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和前期摸底,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下列部分法院进行了预评估,根据初步评估结果确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在此次预评估过程中,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从规范执行、阳光执行、监督管理、执行保障、执行质效等方面,对样板法院进行了全面评估,既注重评估样板法院的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为执行工作的健康长远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也注重评估执行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这些样板法院均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在网上办案、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网络拍卖、指挥中心建设、综合治理大格局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深圳两级法院和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截止到上半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和信访办结率均接近90%。
此外,这些样板法院在执行规范化、信息化、联合信用惩戒、开展专项活动等方面还存在突出亮点,值得借鉴和推广。
当然,样板法院虽然在核心指标方面接近达标,但其他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比如,
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范要求方面还存在差距;
一些历史性难啃的骨头案尚未得到完全彻底解决;
一些信访案件还未得到有效化解或办结;
一些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现象还未彻底消除。
此外,在落实“三统一”执行工作管理要求、信息化应用、执行保障等方面需继续完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认同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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