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已離婚四年,現男方傷人住院,女方要承擔責任嗎?

老牛89984503


既然已經離婚了,那麼這對曾經的夫妻就一點關係都沒有了,無論男方做出什麼事,都應當由他自己承擔責任,和女方毫無關係。

雖然男女雙方一旦締結婚姻關係,就成為了密不可分的生活共同體,他們一方的很多行為,另一方也應當負責。但是,一旦他們離婚,這種共同生活關係就土崩瓦解,他們之間的關係也就回復到了之前“井水不犯河水”的陌生人狀態。這個時候,男方個人傷人住院,又憑什麼讓女方負責呢?

這裡說句題外話,由於婚姻關係的解除會瞬間改變很多權利義務關係,因此離婚就成了很多夫妻惡意規避債務的手段,這是應當嚴厲打擊的。


冰焰


看來你還不明白夫妻離婚後的狀況,你們已經離婚四年了,那麼你們之間就沒有任何瓜葛了,也就是你和他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你們都是自由人,男方所做所為與你沒有任何關係,也牽扯不到你什麼事情,只是有些特殊情況就不一樣了。比如我見過有對夫妻他們離婚離年了,是那種分開居住的情況,並沒有去拿離婚證,所以在法律上來說他們還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出事故後,夫妻雙方都被告上法院了,為什麼?他們申辯他們沒在一起已經幾年了,已經離婚了,這就是文盲不懂法律,他們天真地以為夫妻二人沒有生活在一起分居兩地了就是離婚了,拿不拿離婚證沒關係,這下好了,把自己牽扯進去了,才知道後悔當初。


還有一種情況是你們夫妻雙方當初離婚時有沒有簽訂什麼協議,比如債務問題等,如果有牽扯到你,那對不起,你就有責任了。希望可以幫到你,呵呵😄😄!


情感與生活168


回覆誠邀:夫妻已離婚四年,現男方傷人住院,女方要承擔責任嗎?我個人認為:承擔責任在法律角度來分析,是不需要並且你也無需承擔,任何法律以內的責任。畢竟你們目前已不存在夫妻關係。在我而言,出於道義的前提下,你完全可以僅憑曾經有過夫妻之情,儘可能的相幫為好。


我們說:做人做事切記不要把怨恨帶到明天,因為那是一個美好的曰子。不要把憂鬱傳染給別人,因為那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不要把不良的情緒掛在臉上,因為那是令人討厭的表情。總之希望你自己定奪看情況而定。能幫則幫!目前對於你來說:最好的生活,就是不瞎想,以愛人之心做事,感恩之心做人。


芳華自傲嬌


謝謝邀請,夫妻已離婚四年,現男方傷人住院,女方要承擔責任嗎?

答,不應該承擔責任!



既然離婚了長達四年了,你們之間根本就不存在感情和關係了。不要說是四年,就是一年離婚,也不承擔對方的責任了。

你說他傷人住院,你也沒有必要去醫院看看他。假如你們要是有孩子的話,並且男方撫養的孩子。這個時候,你出自於孩子的份上,去看看他也在情理之中,但不負擔任何責任。

假如你們沒有孩子,那你就當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知道了就當不知道嗎?根本就不要理會此事。你好好的過你的生活吧!


中國聲音——喬存興


沒有任何關係,你們已經離婚了,各自獨立承擔責任,相互之間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牽連關係。

他的行為由他負責,與你無干。

你的行為由你負責,與他無干。

你過你的日子,他過他的生活。

各不相干,各自安好。

#凌遠長著#


愛之育之


首先在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雙方已經離婚不存在雙方之間有任何法律層面的義務關係,所以女方不需要去承擔責任;其次從人性的角度看,女方覺得有之前的夫妻感情,現在自身條件還可以,願意去做幫助的話,可以提供一些能力範圍內的一些資助,切記不是女方在承擔責任,是幫助。最後,還是看雙方的感情是否可以有復婚的這種情況,女方自己去衡量。以上是自己的一點觀點,僅供參考,謝謝!


惡魔野兔


夫妻離婚別說四年時間,就是一天也算結束婚姻關係。與男方毫無瓜葛,半點責任也沒有,何來的承擔。如果有子女還可以考慮,前夫確實有難,需要人幫助。看孩子的份上,又曾夫妻一場,也該伸手救助,是仁義的善心舉動,並非是應該的。幫與不幫就看自己,別人添言添不了錢,不要道聽途說,聽旁人之言,要有主見。謝邀


飛翔老大大


肯定得承擔,你得去醫院一把屎一把尿伺候他,他若能康復,那是最好了,倘若康復不了,你要照顧好他的後半生。他若不能康復,你要生死相依。有困難,找政府,但你沒事千萬別低頭,一低頭容易把腦子裡的水控出來,那就不好了。你是有多麼弱智,才能問出這樣的問題?


我有所思在遠道


問這樣的問題腦袋有問題!那是人家的問題和你沒有關係的問題,問題出現了不是自己的問題,何必找問題呢?

這是個問題,想承擔責任的問題,可以承擔問題的。這說明你心裡還有他!承擔一下責任對孩子有利,就不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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