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高校學生轉學實行備案制 定向生等七種情形不得轉學

7月18日,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備案工作的通知》,《通知》稱,即日起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工作實行備案制。

《通知》稱,學生原則上應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有重大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

有下列七種情形之一,不得轉學: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研究生擬轉入學校、專業的錄取控制標準高於其所在學校、專業的;無正當轉學理由的;學校規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的。

對於違規轉學的學生,省教育廳將取消其轉學資格;因違規轉學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將追究學校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紀的,按管理權限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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