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訊!諸暨列入國家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

2018-07-19 17:48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陶東燁 通訊員 趙暉

近日,農業農村部確定全國50個地市、150個縣(市、區)為2018年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記者從諸暨市農辦獲悉,諸暨市經過自主申報,省、部層層選拔,成為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之一。

喜讯!诸暨列入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近年來,諸暨市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目的,以發展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為導向,探索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村繁榮。

據悉,諸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分四階段組織實施。分為啟動階段(2018年6月-8月底),試點階段(2018年9月-12月底),整體推進階段(2019年1月-8月底),總結完善階段(2019年9月-10月底)。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確定三個鄉鎮(街道)為試點鄉鎮,其餘每個鄉鎮(街道)選擇1-2個村同步開展試點,根據不同改革任務分類或整體實施。2018年底前完成試點,2019年初在全縣鋪開,並在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目前,諸暨市已制訂《諸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諸暨市農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試點期間將重點在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強化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深化股份經濟合作社運行機制改革、加強農村金融創新、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多種形式發展集體經濟等6個方面,進行大膽探索、經驗總結,為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打基礎、做示範。

比如,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要逐漸完善統一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體系,鼓勵引導宅基地、農房、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集體股權等多種產權以轉讓、租賃、入股、抵押等方式依法進入平臺流轉交易。

截至6月底,諸暨市農村產權交易922筆,總交易額8182.41萬元,交易筆數和交易金額同比分別增加87.78%和36.83%,上半年交易量實現同比增長30%以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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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此前印發的《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改革目標

通過改革,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保護和發展農民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科學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明晰集體所有產權關係,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管好用好集體資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落實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

股份合作制改革

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作為其參加集體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據。改革主要在有經營性資產的村鎮,特別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經濟發達村開展。

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於工商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要體現成員集體所有和特有的社區性,只能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

以成員股為主

股權設置應以成員股為主,是否設置集體股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股權管理提倡實行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的方式。改革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完善治理機制,制定組織章程,涉及成員利益的重大事項實行民主決策,防止少數人操控。

成員身份如何確認

改革試點中,要探索在群眾民主協商基礎上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具體程序、標準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備案機制。

成員身份的確認既要得到多數人認可,又要防止多數人侵犯少數人權益,切實保護婦女合法權益。

提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今後的新增人口,通過分享家庭內擁有的集體資產權益的辦法,按章程獲得集體資產份額和集體成員身份。

出具股權證書

組織實施好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改革試點。建立集體資產股權登記制度,記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持有的集體資產股份信息,出具股權證書。健全集體收益分配製度,明確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收益分配權落到實處。

探索股份有償退出

探索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的條件和程序,現階段農民持有的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不得突破本集體經濟組織的範圍,可以在本集體內部轉讓或者由本集體贖回。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貸款辦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農民持有集體資產股份繼承的辦法。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適時在面上推開。

多種形式發展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果園、養殖水面等資源,集中開發或者通過公開招投標等方式發展現代農業項目;

可以利用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等資源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

可以在符合規劃前提下,探索利用閒置的各類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以自主開發、合資合作等方式發展相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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