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準備好了嗎?五月就要來了。
5月新政策,大家一定要了解一下啊,畢竟這些政策實施之後,就有好幾筆錢要打入你的帳戶了。
五月將發生很多事情:杭州出租屋將實施旅館式管理、臨安將實施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新政策、浙江將全面休漁、快遞暫行條例實施、第四套人民幣將停止流通、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所有抗癌藥進口零關稅……
5月1日起,出租房屋將實施旅館式管理
2018年5月1日起
《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館式”管理實施方案》正式實施
什麼是“旅館式”管理?
“總檯”要有些啥
懸掛標識,配備人員和設備
根據實施方案,“旅館式”管理就是要按照“房屋租前安全把關、租客入住登記、租客離開註銷”的總體要求,把分散的出租房屋作為“虛擬旅館”的樓層(客房),設立集租房審核、信息採集、監督檢查、情況報送等基本功能於一體的“旅館總檯”,懸掛標誌標識,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實行常態化運作,落實源頭管理。
拓展“旅館總檯”合同簽訂、居住證申領、安防體驗、安全宣傳、視頻監控、門禁開通等服務管理功能。
“旅館總檯”原則上應單獨設置,條件暫不具備的,可選擇與村(社區)或者企(事)業辦公服務場所、警務室等合署辦公。
實施方案還指出,要圍繞出租房屋建築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等規範要求,結合環境綜合治理現狀,合理確定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標準,杜絕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進入租賃市場。
將在哪些區域重點實施?
哪些地方要有“總檯”
流動人口多的地方需標配
流動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區、小區);居住外來務工人員達300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承租的員工宿舍;流動人口集中居住點(長租公寓);其他治安複雜、隱患突出、確有需要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館式”管理的區域(部位)。
強化出租房的科技管理
今後,出租房還將強化科技管理,比如大力推廣應用智能門禁、人臉識別、二維碼等科技化手段,把出租房屋智能門禁系統建設納入舊城改造計劃,對出租居室達到10間以上或者出租床位達到10個以上的出租房屋,落實智能門禁系統安裝。
該實施方案將從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到2018年底,杭州實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館式”管理的區域(部位)要實現居住出租房屋登記率、流動人口登記率和信息準確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合格率、違法違規責任主體查處率等五個“100%”的目標。
詳戳:杭州再出招!5月1日起,出租房屋將實施“旅館式”管理。
5月1日起全面休漁,多種海鮮被禁止銷售!
近日,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發佈了關於2018年浙江省海洋休漁禁漁的通告,明確2018年浙江休漁禁漁的時間,5月1日12時起全面休漁,多種海鮮將在規定時間內被禁止銷售!
與去年相比,浙江今年休漁禁漁的規定又有了進一步完善和新規,除了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的全面休漁外,浙江還有特殊規定:大戢洋、馬鞍列島、岱衢洋、舟山漁場、韭山列島、漁山列島、大陳洋、溫臺漁場、七星島、官山島等10個產卵場保護區禁漁期時間4月1日12時起,即禁止除釣具以外的其他捕撈作業生產。
這些海鮮將被禁止銷售
禁止在農貿市場、超市、臨時攤點等各類市場和飯店、大排檔等餐飲場所銷售未達到當年最小可捕規格的保護品種幼魚。在伏季休漁一週後,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活體水產品。
漁政、海警、公安邊防等部門將加強對捕撈漁船及捕撈輔助漁船、漁港碼頭、漁獲物銷售和利用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有非法捕撈行為,由漁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加強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對於場內經營者未按規定保存證明漁獲物來源的進貨憑證,未建立進貨及銷售臺賬的,市場舉辦者未查驗漁獲物進貨憑證或允許沒有進貨憑證的漁獲物入場銷售的,都將依法給予相應處罰。
具體休漁禁漁時間
休漁作業類型: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
休漁時間:
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單船桁杆拖網(桁杆拖蝦)、籠壺類、刺網類、圍網類及船敷箕狀敷網(敷網)作業。
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農業部規定的海洋捕撈過渡漁具中其他張網作業。
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單錨張綱張網(帆式張網)作業。
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原則上為這段時間;確需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提前結束休漁的,應報農業部批准同意。
捕撈許可證核定兩種作業類型或一種作業類型兩種作業方式的,只要其中某個作業仍處於休漁期內,則該捕撈漁船仍要進行休漁。
詳戳:下月進入休漁期,多種海鮮將被禁售!吃貨們可得抓緊了!~
5月開始,這些全國性政策也要實施
5月1日起,在動車上吸菸的,180內不得乘坐火車。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證監會、鐵路總公司發佈《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自2018年5月1日起實施。
5月1日起,快遞暫行條例實施
哪些快遞不能寄?丟件如何賠償?如何保護寄件人隱私?
《快遞暫行條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快件收寄規則、投遞規則;細化無法投遞、無法退回快件的處理規則和快件損失賠償規則;專門規定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對於出售、洩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等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丟失、延誤如何賠償?
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規範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損毀。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交寄快件須提供哪些信息?
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
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繫電話;
(二)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繫電話;
(三)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議用戶交寄的快件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並登記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繫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怎麼辦?
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屬於進出境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
快件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屬於信件,自確認無法退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的,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燬;
(二)屬於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登記,並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處理;
(三)屬於進境快件的,交由海關依法處理;其中有依法應當實施檢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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