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氏:「限高令」顯神威 男子主動還欠款

4月16日上午,盧氏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充分運用“黑名單”+“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成功讓“玩失蹤”幾個月的被執行人張某現身,主動履行了法院生效判決。  雷某與張某因合同糾紛一案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判決張某償還雷某15000餘元。判決生效後,雷某多次要求張某履行判決義務,但張某一直推脫不還,甚至玩起了失蹤。無奈之下,雷某隻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盧氏縣法院執行法官立即與張某聯繫,第一次電話還能接通,第二次就再也無法接通了。向張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結果無人簽收,去戶籍地址送達也不見張某蹤影。執行法官通過向張某周圍鄰居打聽,瞭解到被執行人張某家庭條件不差,有履行能力。法院在張某拒不現身,且經過法院查控系統未查詢到張某財產信息的情況下,決定將張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對其限制高消費。  沒想到,峰迴路轉,三個月後,張某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要求償還雷某欠款,請求法院撤銷他的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令。原來,張某在外地想回家卻發現自己沒法買高鐵票,住賓館也受到了限制,才發現自己是被人民法院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信用不良,很多消費行為都受到了限制。  法院收到張某主動交納的執行款後,當日就聯繫雷某,把執行款交到了其手中,案件得以徹底執結。(姚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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