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林志玲」!山東回應整改「過山車式限速」,各地都該學學了

未來網(www.k618.cn中央新聞網站)北京7月19日電(見習記者 張冰清)此前網友吐槽,從其他省份走高速進入山東省之後,公路規定的限速值過低,且臨近路段限速值波動太大,導航軟件中原本不怎麼說話的“林志玲”忽然就像打了雞血一樣,喋喋不休。“可把她忙壞了!”網友表示。

山東高速公路限速值過低,“斷崖式限速”、“過山車式限速”等現象,公眾吐槽早就有之。針對網傳山東高速“忙壞導航‘林志玲’”的現象所指出的一系列以高速公路、國省道和事故多發路段為重點,全面排查整改道路限速值過低、測速設備設置不當、測速提示不到位、超速處罰不規範等突出問題。山東省公安廳1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該省出臺的《全面改進和規範公路限速及測速八條工作措施》。

《新京報》對此評論稱,“從網友吐槽,到政府與職能部門直接回應整改,展現了公眾輿論與政府治理之間的良性互動。”

記者瞭解到,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車一族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交通問題也發生不少。

各地交通怪事多,四川現天價拖車費

據媒體報道,在2015年,四川高速公路“天價拖車費”、強行拖車、強行指定維修場所等亂象出現。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天價拖車費”最大“病根”在於清排障作業收費標準未能與時俱進,仍執行15年前舊規。

對此,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了新聞發佈會宣佈,於2015年12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四川高速公路條例》。《條例》首次提出了高速公路動態費率調整機制,並對“天價拖車”、“私家車佔用應急車道”等亂象做出明確規定。啟動對四川省高速公路的測評打分,從服務、安全、質量等幾個方面考核高速公路的服務質量,將依據各項指標給高速公路打分,並將在質量評價中引入公眾參與機制,根據得分情況動態調整收費標準。

多地出現上千元“高速超時費”,服務站休息也算超時

據《合肥晚報》消息,2012年河北網友通過微博表示由於身體不適,他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睡了一宿,第二天下高速時,原本只需要40元的高速通行費,卻被要求繳納385元。高速公路收費站工作人員說,收的是“超時費”。

拯救“林志玲”!山東回應整改“過山車式限速”,各地都該學學了

圖片來自於網絡

無獨有偶,據媒體報道,今年一司機在焦桐豫鄂界至焦作南區間段的高速公路行駛時,因為該司機在中途為防止自己過於疲勞,曾經在過路的高速服務區內睡了一覺,超過了規定的離開時間,過路費金額達到了1165元。

在2015年10月24日,江西的黃先生開車走崇左高速公路從南寧回憑祥,因旅途勞累,黃先生在寧明服務區休息了兩個多小時,在下高速時被告知超時,要收取2400元過路“超時費”。

“怎麼會有‘超時費’,睡一覺算超時,疲勞駕駛出事故怎麼辦?不合理的霸王條款!”記者注意到,對於這一問題,網友們普遍表示質疑。

據媒體報道,崇左高速公路運營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回覆,收取超時費是根據當地自治區交通廳和物價局2004年聯合下發的“交財務(2004)36號”文件。並且根據2004年頒佈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對依法應當交納而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有權拒絕其通行,並要求其補交應交納的車輛通行費。

這名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超時費”是為了防止有人通過高速交換通行卡,或者通過高速對接的方式逃避高速過路費而出臺的懲罰措施。高速超時費是指車輛在高速公路網內超過24小時,路段內(同一條高速線路)超過12小時,均要繳納“超時費”。

各地規定不同,處理方式不同,有人歡喜有人愁

據媒體報道,收取“超時費”的規定在全國多個省區存在。記者查詢發現,河北、山東、甘肅、黑龍江等省份此前出臺的高速公路收費辦法中均有關於收取“超時費”的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行政執法監督處副處長莫耘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早在2011年,自治區法制辦就以缺乏上位法依據為由,要求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對包含超時收費的文件重新審查、及時修訂,但由於種種原因,文件修訂工作並未完成。

在安徽,“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證明,會按最遠的距離收全程的費用!”工作人員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按照安徽省相關規定,超時車輛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間超過48小時的車輛,按到本收費站的網內最遠距離收費站收取通行費。“但是,因特殊原因滯留服務區造成超時,能夠提供非故意偷逃通行費證據的,則按正常情況收取通行費。”

但是,據未來網記者瞭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交通法規均未明確“超時費”規定。

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的侯鵬律師對此曾表示,從法律層面看,國家並沒有出臺相關的規定,只是每個省份或者高速管理部門的內部約定。

從法律關係上看,司機與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雙方形成的是合同關係,而合同要生效的前提則是雙方知曉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大部分人是不知道有‘超時費’這回事的。從這個角度看,要收取這個費用,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完善並履行其告知義務!”他表示。

 高速公路排隊繳費擁堵成災,引發“四車連環追尾”

據媒體報道,2016年12月17日,在京滬高速公路臨沂南收費站因車輛排隊繳費擁堵發生的“京滬高速高新區段‘12.17’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傷,三個家庭家破人亡。

拯救“林志玲”!山東回應整改“過山車式限速”,各地都該學學了

此次事件的問責引起了多方關注,原告代理律師範辰曾表示,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涉案地臨沂南收費站壓車嚴重,而被撞車輛不應該擔責。承擔此次事故責任的應當包括行政機關,在高速公路收費排隊至主幹道時,尚有兩個收費口未開啟,相關行政機關既沒有開啟全部收費口、也沒有采取複式收費,最終導致悲劇的發生。

同時範辰律師表示,目前關於高速公路管理及交通安全的全國性法律法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均未對高速公路收費站排隊交費發生交通事故的預防措施有明確規定。

但根據網上公開的各省市關於管速公路管理的法規、規章,目前全國31省、直轄市中,僅上海、江蘇、浙江、廣東、江西明確規定,當高速公路排隊交費發生擁堵或排隊車輛超過一定數量時,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對車輛免費放行。其餘省市均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或規定內容較為模糊。

原告代理律師範辰對此提出,“山東省沒有規定,並不意味著行政機關就無所作為,就算沒有規定,也可以採取措施,比如複式收費等方式,這些措施都沒有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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