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假證2900,一次事故300000,還有刑罰等著他……

“你有考過C1證件,就不要過來考了,我找人代考就行。拖拉機駕駛證大可以放心使用。”

因苦於短時間內不能考取農機證件,被不起訴人羅某某找到一家掛著“代辦駕照”招牌的辦事處,在工作人員的一再“保證”下,花了2900元“代辦”了一本拖拉機駕駛證,本以為有證在手,就可以矇混過關,可最終還是“出事”了。

一張假證2900,一次事故300000,還有刑罰等著他……

一、案情回放:

羅某某,男,49歲,永嘉縣人。2012年,被不起訴人羅某某購買了一輛大中型拖拉機用來貨物運輸營生。2013年,羅某某從他人處得知其使用C1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拖拉機是違法行為。

於是他就去當地車管所諮詢考取農機證件,但被告知該證屬於農機站管理。羅某某還了解到申請這類考試人員不多,農機站一般會湊齊一定數量的報考人員後才會統一集中培訓考試。

看來想早點拿到農機證件是不可能的了,但是羅某某平時就是開拖拉機跑貨物運輸的,不能開車意味著斷了家庭主要生活來源。

羅某某動起了歪腦筋,他在縣城裡找了一家掛著”代辦駕照“招牌的辦事處。在該辦事處,工作人員告訴羅某某報考拖拉機駕駛證報名費加培訓費2900元,報名之後個把月後就可以拿證。

羅某某詢問何時可以開始學習,工作人員笑眯眯地告訴羅某某,你有C1駕照,說明你都懂的,就不要過來考了,時間到了你來拿證就行。

為了早日運貨營生,羅某某便咬了咬牙,交了2000元的報名費。

果然,過了一段時間,羅某某就從該辦事處工作人員那裡拿到了自己了“農機駕駛證”,不過不是當地農機辦頒發的,而是外省某縣農機站頒發的。

羅某某雖知道自己沒參加過考試、也沒參加過培訓,但看著手上這本看起來絲毫不假的證件,就交了剩餘的900元費用,拿著”駕照“匆匆上路了。

一張假證2900,一次事故300000,還有刑罰等著他……

2017年8月18日凌晨,羅某某駕駛拖拉機行經青田縣甌南街道泥灣村路段時,與唐某駕駛的二輪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唐某當場死亡。交警前來處置時,羅某某抱著僥倖心理遞交了自己此前購買的自己的“拖拉機駕駛證”。

在後續調查過程中,羅某某因為害怕“假證”被發現而遲遲不敢到青田縣公安局交警隊接受調查處置。當然,假證件怎麼能夠逃得過真警察的眼睛。不久,羅某某因涉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被抓獲歸案。

被抓後,被不起訴人羅某某悔不當初,儘管交通事故的死者因醉酒駕駛等行為承擔了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但其因為負次要責任仍要為該事故承擔了30餘萬元的民事賠償,對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負擔,而羅某某本人也面臨刑事懲罰。

檢察機關依法審查了本案後,發現被不起訴人羅某某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輕微,且到案後認罪悔罪態度真誠,對其從輕處罰,使其早日迴歸家庭更能體現刑法懲罰與教育並重的原則,更能體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故對羅某某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檢 察 官 說 法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

依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的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或者資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保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同時,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其他規定,偽造、變造、買賣、使用虛假的身份證件都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檢察官提醒

假證買不得,用不得,否則錢證兩失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遇到證件遺失補辦或其他情況的,一定要進對門走對路,在正規的職能部門辦理,才能辦得放心,用得安心!

 文 | 王萊萊 華永傑 圖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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