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CA106事件官方發布的要處理涉事機組人員包括哪些?

賣鑽石的鏟屎官


民航局宣佈對CA106事件涉及的機組成員處理如下:

吊銷機長航線運輸、商用執照,不再受理;

吊銷副駕駛(執飛)商用執照,不再受理;

吊銷第二副駕駛(觀察員)商用執照6個月,暫停第二副駕駛商業飛行24個月。


此外還對涉及航班的籤派員暫停籤派員執照24個月的處罰。並責令國航進行為期3個月的安全大整頓,限期整改。對國航罰款5萬元,削減國航總部737總飛行量的10%,每月削減5400小時。7月19日,民航局還對國航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見。對於CA106事件,民航局從重從快的進行了處理。可以上處罰我們可以看到,執飛的機長和副駕駛的商業航空生涯已經終結。雖然該事件並未釀成惡劣後果,但是我們不得不引起足夠的重視。起因雖然是副駕駛吸電子煙,但是他為了防止煙霧飄散到客艙中,在未通知機長的前提下,想要關閉循環風扇系統卻誤關了空調組件,這導致飛機客艙失壓,機組成員釋放氧氣面罩。


在氧氣面罩啟用的情況下繼續飛行,沒有任何機組成員提出異議。而當客機急降到3千米和機組成員宣佈“MAYDAY”的情況下,地面運行籤派沒有及時要求機組備降,整個監控形同虛設。對於第二副駕駛和籤派員的處罰有明顯的警示作用。海恩法則指出,每1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次輕微事件和300起未遂先兆和1000起事故隱患。該法則亦強調2點:1是事故的發生時量的積累的結果;2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


我們民航已安全運營2886天,CA106號航班事件又為我們的安全意識上緊了弦。防微杜漸才是預防航空事故的最好方法。


航空之家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包括空姐空少,因為從報道來看,跟他們毫無關係。

其次主要責任在於副駕,次要責任在於機長。副駕難辭其咎,機長就有待考量了,不能算是從犯,作為整架飛機的主要負責人,還是要承擔責任的。

從模糊其詞來看,估計是副駕遭到了開除加建議吊銷飛行執照的處罰。機長畢竟是稀缺資源,又為公司奉獻了至少五年以上,遭到如此處罰的幾率不大。

當然還要看內部調查結果了,如果是機長和副駕一起抽菸,並且是機長讓副駕關閉的空調。那麼雙雙開除也是正常的。

還有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抽的肯定不是電子煙,電子煙不會有太大味道,無論是煙彈形式的電子煙,還是煙霧形式的電子煙,都沒有太大味道。

這也是民航界做出處理和處罰比較快的一次,因此想要走關係、託人,都不太現實,最終的調查結果也會比較符合事實。

輪番轟炸式的反覆提問,多人多次提問,誰經歷過誰知道,想要撒謊,你得事先編好一系列謊言,同時還得能騙得了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