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而伟大------驻所检察官

我是刑事执行检察科的一名普通干警,和身边许许多多的检察干警一样,忙碌而有规律地工作,也和他们一样,怀着一腔热血,维护着公平正义。

2012年10月8日,当我接到通知,要去检察院工作的时候,激动得好几天睡不好觉,脑海中浮现出各种美好的画面:我梦想着可以在庄严、神圣的法庭上与律师唇枪舌战,可以义正词严地指控犯罪,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罪犯绳之以法………可是进院报到后,才得知我被分到了刑事执行检察科工作,我觉得这下无法实现自己的出庭梦了,当时心中只剩下了茫然和无奈。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又了解到自己每天要进看守所监区,跟在押人员问话谈心还要跟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面对面地接触。天哪,这就是我梦想中的检察工作吗?我的情绪一下子跌到了谷底。

正式上岗第一天,进入看守所后,我感觉每个在押人员都在盯着自己,浑身不自在,甚至有点害怕,只想快点逃离这个让我倍感压抑和手足无措的地方。我的科长告诉我说“你没有必要去怕他们,虽然他们触犯了法律,但是他们也应当享受应有的权利,而咱们,就是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后来就慢慢适应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学习提高,又有科长的言传身教,我慢慢地对驻所检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正确的理解,也能体会这些高墙之内的在押人员他们内心的焦虑、苦闷和煎熬。我们作为法律监督者,工作上除了对执法及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外,还要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化解被监管人和监管干警之间心理上的对立,犹如用掌心的温度融化坚冰,需要我们付出自己的真诚和耐心。渐渐地,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感到了一股发自心底的温度,慢慢地打消着自己的心理障。

今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我和我的同事像往常一样进监区在巡视通道巡查,和往常一样,在窗户口对里面的在押人员说:“你们有没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里面的人都说有没有,但是我注意到一个人抬头看了我一眼,想说话但没说,然后又低下了头。我就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她低声的说了句:“报告检察官,我叫刘某”。听到这个名字,我记起来了,她是两天前刚关进来的,我们也正准备找她进行新入所谈话呢。我问她:“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跟我们说?”她抬起头,顿了一下,说“没有”。我看得出她有事要跟我们说,在巡视检察完后,我让提审岗的民警把刘某带到了我们的检察官会见室,我让她坐在椅子上,她似乎很害怕,并没有坐下,只是低着头,没敢动。我说“你不要紧张,我们是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你在刚入所的时候,看守所民警像你宣读过你应当享有的权利,而我们就是维护你合法权利的,你有什么都可以给我们说”她听完后似乎松懈了点儿,然后坐在了椅子上,我倒了杯热水递给她,对她继续说“你放心,你现在不是罪犯,只是嫌疑人,我们的目的就是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你在看守所里有什么困难可以告诉我们,案子上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跟我们说说”。她听完后“哇”的一声就哭了:“我不知道我犯了法,我也没有害人,我老公一个人有病在家,没人照顾他。就因为我自己的一时大意让,被关了进来”。我让她先平复下心情,过一会儿她平静了下来,我又跟她聊了起来,跟她谈话得知,她是因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关押在这里的,她一共买了20箱西凤酒,价值16800元,其中卖出去11箱,价值9240元,直到派出所来查处时她才知道她买的那20箱西凤酒是假酒。我听完她的诉说后,想起来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然后对她说“你先回去,我们出去了解下你的案件,如果真如你所说,那你就不够立案标准,公安关你是不对的”。她听完后用一种渴望的眼神望着我,对我说“麻烦你们了”。出了监区,我立即向我的科长汇报了此事,经科长同意,我们到公安局调阅了刘某的案卷,发现公安机关查实的就是20箱西凤酒,我们立即向公安局发了检察建议,变更刘某的强制措施。最后,公安局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将刘某释放。

在刘某走出看守所的时候,看到了我和我的同事,她冲上来激动到哽咽,紧紧的攥住了我俩的手,只说了两个字“谢谢”。我知道,这句谢谢是她发自内心的,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那时候的我感觉我很高大,我也彻底的跨过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当别人再问我的工作时,我就会很自豪的告诉他:“我是驻所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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