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南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高報銷比例95%

好消息!南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95%

記者昨日從市醫保中心瞭解到,我省近日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和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大病補充保險”)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調整後,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大病補充保險的籌資標準都有所提高。同時,農村貧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險“一降一提高”傾斜政策,即起付線由1.5萬元降為7500元,最高報銷比例95%,農村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將大大減輕。

大病保險等籌資標準調整

參保居民無需再額外繳費

2018年度,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均實行差異化籌資。根據各地實際確定分檔籌資標準,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共分為75元、54元、50元、46元四個檔次。其中,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由2017年度的28元調整為2018年度的46元。

從2018年起,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參照大病保險做法實行差異化籌資。2018年,我市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由原來的60元調整為70元。

市醫保中心提醒,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大病補充保險資金由各級財政分擔,參保居民不用擔心因政策調整而多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起付線降低、報銷比例調高

農村貧困人口大病負擔輕了

根據最新政策規定,2018年至2020年脫貧攻堅期內,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險“一降一提高”傾斜政策,即起付線由1.5萬元降至0.75萬元;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分別為0.75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由50%提高至80%、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由60%提高至85%、10萬元以上的由70%提高至95%。

“享受大病保險傾斜政策的‘農村貧困人口’範圍劃定按照省政府統一口徑確定,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含貧困殘疾人)、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說。

2018年,我市繼續實施困難群眾(含農村貧困人口)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困難群眾患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按規定報銷後,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再次給予報銷。

新政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執行,對文件印發前已按照上年大病保險、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政策享受相關待遇的農村貧困人口,將由承辦大病保險、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按照新政策進行重新核算,並對差額部分進行追加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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