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彈爆炸前,撲手榴彈的士兵用鋼盔蓋住手榴彈再撲在鋼盔上,能減輕傷害嗎?

無聊芒果


自然不能,手榴彈會把鋼盔炸碎,然後飛濺的碎片會讓士兵死相難看,也會很痛苦,所以電視劇最好還是隻當消遣吧,真正的戰爭比電視劇裡殘酷百倍,影視劇經常常識錯誤,不可學習,不過鋼盔也不能說一點作用也沒用,雖然當初設計是為了抵擋子彈,但是它在戰場上的作用,卻不僅僅是子彈這麼簡單。




子彈的射擊距離,和能否射裡穿鋼盔有很大關係,在其有效射程範圍內,是可以擊穿鋼盔的,但是在遠距離射擊時,還是可以抵擋一下的,而且一般戰場上能打中頭部的概率不是很高,多半是狙擊手或者槍法很高的才有可能,一般士兵能打中就算不錯,在戰爭中,後勤補給非常重要,子彈在哪一方也不屬於可勁造的那種程度,比如日本,它製造武器的選擇就是節約能省就省,因此歪把子機槍才和步槍子彈是一樣的,就是為了子彈通用,節省材料,節省運輸成本,提高戰鬥力,所以這麼珍惜的子彈,能打中敵人就行,如果戰爭激烈時,沒空瞄那麼準的。




這兩塊布也會起到同樣作用,保護脖子的動脈。

當然,還有就是打出去的流彈,特別是在帽子上貼邊的,可以讓子彈滑出去,改變軌跡,另外,鋼盔除了可以抵擋部分子彈,就是戰場上的爆炸碎片和飛沙走石,很多炸彈就是通過爆炸後的碎片傷人,以及被崩起來的石頭碎渣,這些東西有時致命,有時也會使人受傷,戴了帽子就不會有直接傷痕,避免了醫療資源的流失。



軍事一點通


如果按照題目所說,用鋼盔罩住手榴彈,士兵在撲上去,士兵一定會受重傷或犧牲。但士兵如果不撲上去,直接臥倒,可能好一些,鋼盔能被衝擊波直接飛上高空。彈片也能少一些飛濺。但鋼盔和地面接觸的縫隙也會造成殺傷。

其實部隊新兵訓練結束,都有手榴彈實彈投擲。這樣的情況偶爾也發生,由於組織得當絕大部分都化險為夷。我在部隊工作20多年,在教導隊和作訓部門工作十餘年。經常組織部隊手榴彈實彈投擲。這樣的情況接觸過一次。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們投彈場地是在一個小高地,投彈手的投擲方向是個山溝,高低差大約7--8米,只要投出5米以上基本上就沒有危險。一般手榴彈殺傷半徑是9米左右(這也是為啥戰鬥隊形士兵間距離7-9米左右的原因)。當時我負責給士兵發口令,在士兵的左側,另一個作訓李參謀在士兵右側,負責發現險情並負責排除。這個新兵投擲手榴彈是由於緊張,握彈不實。(原地投彈要領簡單概括,握緊彈,向前看,彈出一條線)結果,在揮臂的時候將手榴彈擲向後方,準確說是揮臂後手榴彈掉到背後了。我當時第一反應就是撲倒這個士兵,因為我在士兵左側平時演練救護時我負責撲倒士兵。李參謀飛起一腳把手榴彈踢進山溝。其實在演練的時候是邊臥倒邊用手將手榴彈拾起扔進進山溝。因為緊急的時候怕踢的不準,後面有士兵們,側面還有彈藥管理員和觀察員。其實在演練的時候時間足夠用,彈落地,到撿起用不了兩秒,在投送出去三秒內完成,剛才我用投送這個詞,絕對不能向投擲手榴彈那樣將手榴彈擲出,那樣就會空爆,還在殺傷半徑內。手榴彈延時引信一般平均4秒爆炸。這是一次有驚無險的經歷,最後李參謀立了三等功。這個士兵經過幾年的士兵生涯也成了優秀士兵。

每次回答問題總是跑題。就當個故事吧。總之,部隊訓練,要組織嚴密,保護措施得當,危險科目經常演練,危險的時候膽大心細,就會最大限度的減少危險。謝謝閱讀!!!


手機用戶73890477190


這個讓人好奇的問題,其實早就有人做過試驗。

美國榮譽勳章得主傑森·鄧納姆在成為英雄前,是伊拉克美國海軍陸戰隊的一名普通的下士。2004年4月14日,他在和隊友巡邏時,發現一支美軍車隊遭到伊拉克武裝分子襲擊。鄧納姆和同伴前往支援,武裝分子突然向鄧納姆等人投擲了一枚手榴彈,鄧納姆當即取下頭盔罩在手榴彈上,並用自己的身體緊緊壓住。

遺憾的是,結果並不是鄧納姆所想。一聲悶響,戰友們毫髮未損,鄧納姆卻被緊急送進醫院。8天后,他因傷勢過重身亡。

原來,手榴彈被頭盔完全罩住後,爆炸的所有威力全部作用於頭盔和鄧納姆身上,頭盔被炸成一大塊一大塊,鄧納姆受到重創。如果鄧納姆選擇臥倒在手榴彈旁邊的話,那麼頭盔應該完好無損,鄧納姆也不會受太大的傷,甚至不受傷。

鄧納姆的錯誤判斷,還不止這一個。

通常,為追求即時爆炸甚至空中爆炸效果,手榴彈的延期引信時間不會長,一般為4秒左右。假設手榴彈被投出後,飛到鄧納姆身邊的過程花了2~3秒,那就意味著他只有1~2秒的時間來留意手榴彈。

待手榴彈落地,鄧納姆只有在反應極其靈敏的情況下,而且恰好手榴彈落在他可以直接飛撲過去的地方,而他恰好又把鋼盔解了下來甚至拿在手上,提前做好了準備姿勢等一系列小概率事件同時發生,他才能“恰巧”飛撲過去,用鋼盔將手榴彈蓋住。

換了是你,你真的敢用生命去賭這個手榴彈不會在你飛撲過去時恰巧爆炸嗎?而且即使你賭贏了,成功地用鋼盔蓋住了手榴彈,竟然也可能像鄧納姆那樣受到重創甚至死亡。

所以,從鄧納姆的故事可以看出,敵人的手榴彈朝你飛來時,你沒有什麼發揮空間,唯一能做的就是馬上臥倒在掩體後,身體越低越好。沒有掩體,則將頭盔朝著爆炸方向臥倒,身體越低越好!

千萬不要耍酷!

(兵說團隊:獨俠客)


兵說


都被邀請了兩次了,再不回答就過分了。

簡單的說一下。

傳統的反步兵手榴彈會以兩種方式殺傷敵軍有生力量:破片傷害和衝擊波。

以82式手榴彈為例:

82式手榴彈中包括40克高能炸藥和1600顆3mm鋼珠。有效殺傷距離是六米,臨界安全距離是30米。也就是說在手雷爆炸後射出的鋼珠在30米的距離上還是會使人受傷。

用鋼盔扣住手雷可以讓手雷的爆轟首先集中在鋼盔內。部分降低殺傷破片的飛行速度。但有一點是——鋼盔不防彈,鋼盔不防彈,鋼盔不防彈!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帶上戰場上的任何鋼盔都不能抵擋槍彈、炸彈破片的襲擊。戴鋼盔為對的爆炸飛石、碎片和跳彈提供有限的防護。能夠防彈的鋼盔會相當笨重戴上就基本上喪失戰鬥力了,更別提打仗的事情了。

因此用鋼盔扣手榴彈的做法上鋼盔會被炸裂大量破片會從裂口部位加速噴出反而加大了裂口一側的殺傷力。而且由於在爆炸前無法確定哪邊會出現裂口,因此躲避裂口的方向也是不可能的。

但如果是破片穿出鋼盔,基本上也就消耗了大量能量可以適度的降低一點點傷害。


高興的別太早,更多的問題在等著希望用鋼盔扣住手榴彈的幸運兒呢。現在的彈藥設計,手榴彈的引信是極富創意的。很多手榴彈是碰炸引信。觸地的一瞬間就可以爆炸,根本來不及扣頭盔。另外,如果能扣上頭盔說明距離手榴彈的距離很近,那麼手榴彈的第二個殺傷機理“衝擊波”就起顯著作用了。用頭盔蓋住了手榴彈,爆炸後由於一方向有阻礙,高壓氣體是會走捷徑的,小範圍的加強了對周邊的衝擊波,因此扣上比不扣上頭盔要承受的衝擊波更大一點點,死的也就更慘一點點。


軍武數據庫


以下是我的觀點:

眾所周知,手榴彈在拔掉保險後,在延時引信作用下會有4秒左右的延時。如果此時士兵手持鋼盔將其蓋住人撲在鋼盔上,最後的結果會出現多樣。其結果受手榴彈類型、手榴彈的裝藥量、鋼盔型號、地面狀況和當時背景。

手榴彈分長柄手雷和無柄手雷,其爆炸效果各不相同,而且長柄手雷不易被鋼盔蓋住。

再者現代手雷又分為破片形和衝擊波型,二者的效果各不相同。

手榴彈的裝藥量也是決定其爆炸威力大小的決定性因素。如果是大威力、大裝藥量的手雷,用鋼盔蓋住只會得到相反的效果。原因是因為爆炸空間變小,對鋼盔的壓力劇增,使得鋼盔破碎,形成更多的破片,對臥倒在鋼盔上的士兵造成嚴重傷害。

鋼盔的型號也是考慮範圍之內,鋼盔在設計之初就是為了抵擋各種殺傷性破片的,大多數鋼盔的帽簷並不是水平的,而是前額處較高,後腦勺部分較低,這會造成爆炸時鋼盔各部受力不均,爆炸壓力將人和鋼盔衝擊開。還有就是,手雷爆炸時,鋼盔是第一受力者,鋼盔質量和厚度也決定著爆炸之後傷亡的大小。

接下來就是地面狀況的考慮了,如果地面為堅硬的石頭,水泥或鋼板等等,那麼爆炸的大部分衝擊力從頭盔處發洩出去。如果地面為綿軟的溼地、沙地;那麼大部分的爆炸衝擊力被地面吸收。

還有就是歷史背景,如果是二戰時期的話,手榴彈的殺傷力沒有現在那麼大,但是當時的鋼盔質量較差;如果是現代的話,手榴彈威力較強,但是頭盔的質量較好。總而言之,對個人而言用鋼盔蓋住手榴彈是不可取的行為,因為手雷的破片可能會穿透鋼盔,進入人體;哪怕鋼盔質量強大,但是手雷爆炸的衝擊力十分巨大,如同飛速行駛的小汽車在胸口撞了一下,哪怕不死也活不了多久了。

在軍隊裡,在應對即將爆炸的手雷,採取的措施是:背對手雷,向前臥倒,嘴部張開。

如果有戰士撲了上去,確實可以減少手雷的殺傷效果,但是這位勇敢的士兵必將獻出自己的生命。對於這種勇敢無畏,捨己救人的英雄是值得我們銘記的。


武備庫


這個問題,普法君簡單回答一下:無論手榴彈爆炸力強與弱,犧牲一個戰士是必然的,所減輕的只是對其他戰友的殺傷。

1、犧牲一個是必然



頭條裡面軍事達人很多,對於手榴彈的型號、裝藥量、工作原理、爆炸範圍等都分析的很透徹,在此俺就不再贅述。

但是,有一個殘酷的事實就是:趴在手榴彈上的那個戰士,將以自己的犧牲,換來其他戰友的安全。

因為我們知道,手榴彈的威力,無論是破片還是衝擊,在蓋上一個防彈頭盔,再疊加一個人體的話,再散射出去致命殺傷力可能性極其低微。

現代化的軍事作戰,戰場上的戰士基本都是全套防護裝備(中東戰區自動忽略),我軍維和部隊的戰士,防彈衣連頸部、襠部都已防護到位。

加上戰士們佩戴的防彈頭盔,所用材料都是最先進的,當一個戰士捨身取義之時,手榴彈的破片要穿過防彈頭盔、防彈衣、人體,再散射出去,再飛到其他身著防護設施戰士身上時,基本造不成致命傷害,除非是剛好哪名戰士剛好臥倒在旁邊,而又恰好把頭部暴露在手榴彈爆炸方向宣洩口前……

2、保護一片是肯定



接著上面說,假如是在一個空曠的野外,戰士們多是會反向臥倒躲避手榴彈,只有在封閉空間內才會做出類似舉動。

假設是在一個十平米左右的空間,這基本是手榴彈最大的致命殺傷範圍,此時有名戰士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壓上去後,基本能保證周邊戰友安然無恙。

加上現代戰爭中,前線士兵身上攜帶的撞擊較齊全球,除了防彈衣外,身上還有彈夾、背囊等其他裝備,這些同樣可以分散一下手榴彈的殺傷力。

當然,其他戰士會因為爆炸的巨大聲響而瞬間蒙一下,不過會很快恢復戰鬥力。

此時的結果就是開頭所講,犧牲一個戰士,保護一片戰友。

以上列舉的例子,是在現代化戰爭場景下,戰士單兵防護設備到位的前提下,會產生這樣的爆炸效果。



如果是中東、阿富汗某些戰場上,一群人光膀子穿褲衩、提溜著RPG扛著AK的,赤條條的以肉體撲手榴彈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以上是本人的一些粗淺見解,說的不好,請頭條兄弟們留言補充或拍磚。


普了次法


大家的分析都很到位了,但都是建立在鋼盔蓋上手榴彈這一假設上

但我只想說,這個問題並沒有什麼現實意義,也就是說現實中不存在用鋼盔去蓋手榴彈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首先,沒有那個時間。一般手榴彈爆炸時間最多也就五六秒。如果是訓練時新兵脫手,那麼從脫手、掉地,到戰友(或長官)發現、決定撲上去,時間已經過去二、三秒,留給他的時間最多也就三、四秒。在這三四秒中要完成取頭盔(必須解開固定在下顎的帶子,通常軍用頭盔的固定帶為了保證緊固,是沒有那麼好解的)、手持頭盔蓋上手榴彈、再將身體壓上去的過程(光用手摁住頭盔而不用身體壓上去的話,不僅不會減弱殺傷力,反而鋼盔給手榴彈增加破片數,完全失去了蓋它的意義)。這最多三四秒時間是不可能完成這一系列動作的!如果有這蓋它的時間,還不如衝上去撿起手榴彈扔到遠處呢。。。再一種情況是,戰場上敵人扔過來的。通常這時手榴彈經過了空中飛行,距離爆炸的時間更短,落地後即使沒有立即爆炸,最多也就一兩秒的時間。這種情況下,只有撲上去,或者一腳踢走(這個取決於環境。開闊地帶可以,戰壕或樹林等則不行),撿起來扔走都沒時間,更別說拿鋼盔去蓋了!

第二,撲手榴彈的軍人,主觀上不會做這種選擇。做夠做出撲手榴彈這種行為,出自部分優秀軍人的高度的戰友愛和責任感。犧牲自己,保全佔有,以小我的生命,換得集體的安全。這種時候,他已經是抱著必死的決心了,怎麼可能還想著採取某種措施來減輕炸彈對自己的傷害呢!他自己扮演的就是人肉鋼盔的作用,以自己的血肉之軀來擋住爆炸的威力。如果對此有猶豫的話,他絕不會撲上去。如果他撲上去還猶豫,想要採取求生的辦法,那結果必然是自己活不了,還造成了戰友的傷亡——英雄變成了笑話!設想董存瑞在決定去炸碉堡時,還求著連長給他滿陣地找強力膠?設想黃繼光去堵機槍眼前,還要蒐羅兩塊鋼板塞衣服裡?而為撲手榴彈的軍人設計鋼盔保命法,就是同一性質——簡直荒謬!

這個問題不具備現實意義的根本原因,就是用和平時代我們凡人的心理,去揣測戰場上個別優秀軍人的那種英雄主義的犧牲精神,兩者根本就不是一個層面的事兒!


狸貓觀日本


這個問題細講起來還是很有意思的。對於很多沒有軍事訓練經驗的民眾和老百姓而言,似乎拿鋼盔蓋住手榴彈是一個選擇,但是軍人顯然不會犯這樣的弱智錯誤,因為他們知道手榴彈的威力有多大。據筆者所知,沒有一支正規軍隊會訓練士兵用鋼盔蓋手榴彈,所有的規定動作都是臥倒,以躲避破片的殺傷。

很多人所舉的傑森·鄧納姆的例子,可能會讓我們感到可笑:這就是美國軍隊訓練出來的傻大兵:連鋼盔蓋手榴彈根本不管用都不知道。

但大家不要忘了,就是這個傻蛋,獲得了美國軍人的最高榮譽勳章。因為我們要注意,戰爭不是投手榴彈的演習,如果投錯了馬上臥倒就可以了,戰場是複雜的,手榴彈不會按照你設想的來走,而只會遵從敵人的意願,因此手榴彈可能會在任何場合、任何時間襲來。而軍隊長時間訓練的結果,就是團隊精神:如果手榴彈旁邊有戰友,你怎麼辦,是按照訓練要求就地臥倒保命,還是舍了我一個,讓戰友活下去,這個問題才是考驗人性的關鍵,才是象徵一支軍隊精氣神的重要標誌。傑森·鄧納姆絕不是不知道鋼盔蓋手榴彈這樣的蠢辦法,只能讓自己玩完,但是他知道只有儘量遮擋破片,才能保住更多的戰友,才能贏得戰鬥的勝利。

傑森·鄧納姆選擇了“傻辦法”,而美國選擇他作為國家的英雄。

減輕傷害,是減輕自己的傷害還是減輕團隊的傷害,古今中外的軍隊中有不少人選擇的是後者。解放軍也從來沒有教過戰士怎麼捨身炸碉堡,但董存瑞就是這麼做的。傑森·鄧納姆、董存瑞就是這樣的傻子。


諍聞軍事





瞭解武器的小夥伴們應該都知道,手雷分為“進攻型”與“防禦型”兩大類,(只是各國手那型號不同),“進攻型”手雷裝藥量大,主要依靠爆炸後產生的衝擊波殺傷較近的敵人和破壞工事及建築,由於殺傷半徑小威力大,適合在狹小空間內使用。“防禦型”手雷裝藥量較少,依靠爆炸後產生的彈片殺傷敵人,殺傷半徑可達五米以上,適合用於空曠地帶使用。




如果頭盔扣住的是“進攻型”手雷,人趴在頭盔上(保護同伴),這無疑是一種非常愚蠢的做法,“進攻型”手雷依靠衝擊波殺傷敵人,被頭盔扣住,手雷在頭盔狹小的空間內爆炸,衝擊波的反作用力,都會凝聚在頭盔的頂部,下一瞬間頭盔直接破碎,衝擊波也隨著頭盔向上而去,人也會隨著衝擊波被掀翻出去,趴在頭盔上的人,不只受到了衝擊波的攻擊,也受到了頭盔碎片的攻擊,等同於受到了“進攻型”手雷和“防禦型”手雷的雙重攻擊(最好的辦法是拿頭盔扣住進攻型手雷,自己趕緊臥倒,衝擊波在頭盔內會向上去四周的衝擊波就會減少)。




如果頭盔扣出的是“防禦型”手雷,人趴在頭盔上(保護同伴),這是比較正確的,“防禦型”手雷依靠彈片殺傷敵人,殺傷力強、範圍大,被頭盔扣住,手雷在狹小的頭盔內爆炸時,可使彈片的攻擊範圍減小,穿透頭盔後的彈片威力減小,雖然無法完全阻擋“防禦型”手雷彈彈片殺傷力,但頭盔上的人加上防彈衣,可以有效的阻擋下來,如果運氣好的話,頭盔上的人沒有性命之憂,如果運氣不好的話...... 反正不管怎麼說,隊友的性命肯定是無憂了。




當看見手雷向你飛來時,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儘可能遠離手榴彈臥倒或找掩體,如果手頭的落在你的腳下,身邊都是隊友,你用身體壓住手榴彈或反扔回去(幾率不大),必將會付出生命代價,這種類似“黃繼光”的捨己為人的英雄,值得我們尊敬與銘記。


娛樂社茶樓


這樣的問題可能是抗日劇看多了,以為手榴彈可以用鋼盔蓋住,其實用鋼盔蓋住這樣的方法,還不如再撿起來扔出去,有摘下鋼盔蓋住手榴彈這樣的時間足夠撿起來把它扔出去了,不過最好的方法是向遠距離臥倒,只有這樣活下來的機會才更大。



為什麼說用鋼盔蓋手榴彈不是好方法呢?其實手榴彈投出之後隨時都面臨著爆炸的危險,而且現在的手榴彈都是觸地引爆,就是在落地的同時就會爆炸,根本不會給人摘鋼盔蓋住它的時間,而且鋼盔雖然很結實,但並不足以抵擋手榴彈的爆炸威力,手榴彈在鋼盔之中爆炸,仍然會把鋼盔炸的四分五裂,不過好在畢竟經受了鋼盔的阻擋,對其他人的傷害當然會少很多,但是對摘鋼盔蓋住手榴彈的人傷害卻是很大,以前有個美國兵,在戰爭中曾經用鋼盔蓋住過手榴彈,但是他確實被炸後犧牲了,國家給他發了英雄獎。



其實這個問題是說的重點還是鋼盔的結實程度,我們也能看到很多二戰時候的影片,裡面的士兵大都是要戴鋼盔的,那麼他們為什麼戴鋼盔呢?最重要的作用當然還是要防彈,那麼如果手榴彈能輕易的炸裂鋼盔,它還有什麼防彈作用呢?其實鋼盔還是有一定的防彈作用的,只要不是正面近距離射擊鋼盔,子彈和彈片還都是不容易打穿它的,然而戰場上卻很少會遭遇正面近距離射擊,所以鋼盔當然還是有防彈作用的。這就像現在一些特殊工種需要戴安全帽一樣,它並不能防止大的衝擊危險,但是較小的撞擊卻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用鋼盔蓋手榴彈的方法並不可取,除非像上面說的美國兵要犧牲自己,拯救大家那樣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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