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由來
中國古代利用土圭實測日晷,將每年日影最長定為“日至”(又稱日長至、長至、冬至),日影最短為“日短至”(又稱短至、夏至)。
在春秋兩季各有一天的晝夜時間長短相等,便定為“春分”和“秋分”。在商朝時只有四個節氣,到了周朝時發展到了八個,到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公元前104年,由鄧平等制定的《太初曆》,正式把二十四節氣訂於曆法,明確了二十四節氣的天文位置。
二十四節氣名稱首見於西漢《淮南子·天文訓》,《史記·太史公自序》的“論六家要旨”中也有提到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氣等概念。漢武帝時,落下閎將節氣編入《太初曆》之中,並規定無中氣之月,定為上月的閏月。
以上是我們小學幫老師手繪部分的12節氣思維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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