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天然氣「批發價」調整

我省天然气“批发价”调整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日前下發關於理順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居民和非居民用氣省門站價格並軌。按規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國家到我省基準門站價格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84元。自2018年7月1日起,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由每立方米0.35元降至0.24元。

基準門站價格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84元

江西省發改委透露,居民和非居民用氣省門站價格並軌。按照國家規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國家到我省基準門站價格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84元(含稅,下同)。

居民與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並軌後,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今年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暫不允許上浮,2019年6月10日後允許浮動。

同時,考慮到今後基準門站價格浮動等不確定因素,為保持居民用氣價格基本平穩,此次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不作調整。

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每立方米下降0.11元

降低省內天然氣短途管道運輸價格。自2018年7月1日起,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由每立方米0.35元降至0.24元,管道運輸企業不得在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之外加收其他費用。

有關業內人士分析,下調天然氣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是降低用氣成本、促進江西省天然氣加快利用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同時,還將進一步降低我省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天然氣價格的下調,減少了非居民用戶能源消費的成本,使天然氣在非居民用戶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優勢進一步加強。加快天然氣的發展,有助於我省能源消費結構的優化。提高天然氣在能源消費中的佔比,有助於改善環境汙染問題,積極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觀”。

8月底前降低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

江西省發改委有關人士透露,各地要將省基準門站價格並價、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降價和天然氣增值稅率由11%降為10%降稅共三個空間,用於降低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並於2018年8月底前落實到位。

同時,各地要抓緊做好配氣價格成本監審和核價工作,減少供氣中間環節,降低過高的配氣價格,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氣成本。此項工作已列入今年國家和省重點價格改革任務事項調度管理,請務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同時,為適應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需要,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明確價格聯動週期和聯動幅度等事項,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隨上游價格漲跌及時作相應同向調整。價格聯動機制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

萬小暉、記者左陽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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