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洗稿"行爲?

施比授


最近有些新動向值得關注。


今天,國家版權局、互信辦、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門宣佈聯合啟動 “劍網2018”專項行動。這個行動旨在打擊網絡侵權盜版,自2010年開展至今已是第9年。

值得關注的是,新媒體的“洗稿”問題在今年被首次提及,換言之,這是國家有關部門第一次提出打擊洗稿。相關違規賬號或面臨新一輪嚴查,甚至關閉。

雖然其中並無提及更多細則,但仍不失為一個重要信號。消息一出,也再次引發部分從業者關於洗稿的討論,以及對於背後一系列問題的思考。

洗稿這個詞,新媒體人應該都不陌生了。

在內容創業時代,每個創作者都明白原創的艱辛,所以沒有一個詞可以像“洗稿”那樣讓我們深惡痛絕。畢竟,原文照搬的抄襲都是肉眼可見的鐵錘,洗稿卻能把你的東西改得親媽都認不出但又讓你覺得明明就是你的。

這是一種什麼感覺呢,知名自媒體人魏武揮曾用“吃了蒼蠅”來形容被洗稿的感覺。

此前,“和毛利午餐”因洗稿糾紛在公號上大戰幾個回合後,甚至以洗稿為題寫起了連載小說,雖註明純屬虛構,但可見胸中憤懣。

從霍炬差評對簿公堂、六神磊磊手撕周衝、櫻桃畫報致信閃送、格十三發文指被眾多賬號洗稿至今……談及洗稿,能被人很快記起的,往往至少有一方是頭部大號。這些案例相較不為人所知的那些,還只是滄海一粟。

但目前,無論是法律、技術、平臺亦或行業規範,似乎都很難解決這個問題。大多數情況下,原創者只能在家氣到跺腳,破口開罵。不過問題仍然存在,而且是整個行業的痛點。

如何界定洗稿,如何推動解決洗稿難題,這背後有哪些錯綜複雜的阻礙?藉著今天新推出的整治消息,我們嘗試重新對這個話題做了一些梳理和探討。或許不會起到更多幫助,但希望能拋磚引玉。

是為人類知識更新做貢獻,還是剽竊?

洗稿並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傳媒行業特有的名詞。

關於洗稿的定義,國內傳媒法專家魏永徵教授曾在文章中介紹過,“洗稿”一詞出於香港新聞界,當時指的是某個新聞事件,沒有到場採訪的記者從廣播電視或網上的報道獲取信息,撰文發表,或同行間分頭採訪後對事實交換共享,基本都不涉及版權問題。

但今天所說的洗稿,語義已經發生了變化。簡單說就是,通過調整變換一篇原創文章的段落、字詞、語序等,將其“清洗”成看似全新的內容,但實際上是變相的抄襲和剽竊,即“實質性相似”。

“半信半疑”改成“將信將疑”,“張三李四”改成“張四李三”,將文字轉化成圖表,圖表改成文字,更有甚者,將一段話拆分成幾段,或將幾段話拼成一段,一篇文章拆成幾篇,幾篇湊成一篇。花樣層出不窮。

有網友這樣形容被洗之後的文章,由於很多洗稿都在替換同義詞,導致最後“文章呈現出一種迷之外國人寫中文作文的感覺,讓原作者石化在電腦前,不想追討,恨不得撇清跟這段奇文的關係”。

洗稿也不是什麼新媒體的產物,在傳統媒體時代或者更早,可以說有原創的地方就有洗稿,只不過呈現形式與帶來的影響有些差別。總的來說,關於洗稿的定義並沒有標準答案,但有一個大致的行業約定俗成的印象。

比如刺蝟公社創始人葉鐵橋認為,關鍵在於文字中是否包含了獨特的勞動成果,如果是,應當註明源頭以示尊重,“為了逃避被認出來,而在原稿基礎上做改頭換面和整容,就是洗稿”。

圍繞洗稿,有一些比較常見的關鍵詞:搬運,替換,拼貼,整合,思想抄襲。

隨著資本的進駐,內容早已不僅是簡單的個人表達,圍繞流量、變現等一系列規則,創業者以內容為匙,建立起一個個商業工廠,不同類別的內容就像不同口味的麵包,可以被批量製造。

原創者日復一日守著鍵盤碼字總是苦兮兮的,而且單兵作戰耗時長,運營推廣能力弱,搬運黨洗洗抄抄加個標題黨,反而可能在短時間內以低成本的方式獲得高流量。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其他因素在推動,比如用戶其實不在意,或者說無法察覺文章內容是否洗稿。

再如知名自媒體人魏武揮曾提到,有些洗稿是為了應對百度新聞合併同類項的呈現規則,改成不太一樣的文字以便獲得更多點擊。

在流量與資本的種種誘惑下,自媒體時代的洗稿大軍橫空出世,而且已成體系。

不少新聞媒體包括新媒體都研究過這背後的做號江湖,新榜也曾暗訪洗稿的灰色產業鏈,得知洗稿者有人千字10元,也有人月入過萬。

整個洗稿市場要比我們想象的成熟得多。其中有買賣雙方,有人做中間生意,也有各種洗稿工具、原創檢測工具和偽原創教學等等,還有不少傳授洗稿技巧的文章和課程,美其名曰“間接為人類知識更新做出貢獻”。

讓原創者深惡痛絕的洗稿,對這條洗稿產業鏈上的從業者來說,這只是一項普通的工作而已。

“每天跟洗稿的撕逼都快讓我爆血管了!”

即便再多人對洗稿者窮追猛打,目前要解決洗稿問題仍然有很多障礙。

現實誘惑的層面上文已經提到,其他比如洗稿的量大,我們所知的洗稿案例可能不過是九牛一毛。

大號洗小號,文章刷屏被發現的概率更高,小號尚可發文鞭撻;小號洗大號,大號可能根本就無從發覺。

由此還帶來社交網絡上熱點事件的偽盛況。新榜曾做過大量熱點話題的數據稿件,幾乎每次採集數據時都發現同一個話題,往往有很多標題和素材相同或相似的文章。

我們不排除其中有爆文帶來的大量轉載,但其中也不乏一些賬號為蹭熱點粗暴洗稿,於是我們能看到同一套素材,換著花樣在不同的賬號反覆出現,彷彿大家用的是同一個素材庫。

洗稿的方式和花樣之多,又讓整個問題變得更為複雜。自媒體之間洗的,新媒體與傳統媒體之間洗的,還有自己洗自己的,比如矩陣號之間互相洗稿,一稿多用,外人很難對此判責。

還有跨平臺洗稿的,幾個內容平臺洗來洗去,這也是維權難度最大的一類。

烏鴉電影創始人烏鴉就聊到這方面的困惑,他提到,目前微信公眾號平臺內的洗稿由於有原創標籤保護還不算太嚴重,“更嚴重的是跨平臺的抄襲和洗稿,其維權成本之高,需要提供的證據之多,流程之複雜,這都讓原創者失去了維權的動力”。

這逼得一些自媒體人不得不多平臺分發,稍晚一步,在其他平臺可能連原創都標不了。

還有一些連原創都不必標的平臺。比如自媒體人搖鈴鐺說,她的公眾號文章被一個微博賬號連續抄襲了三年,她每次看到都上去私信罵,對方雖然也道歉,但來年照抄不誤。

“每天跟抄襲洗稿的人撕逼都快讓我爆血管了!”提及抄襲和洗稿,搖鈴鐺整個人都處在一種暴走狀態。

這也是推動解決洗稿問題的另一道坎,很多自媒體人並沒有精力去處理洗稿。即便不走法律程序只是撰文撕逼(走法律程序就更不用說了),作者都需要蒐集提供大量證據,一戰就是幾個回合。

“這他媽太累了,連六神磊磊都說懟人一次累三天,不是每個原創者都受得了這種折騰。”烏鴉感慨說。

除了舉證難,成本高也是個問題,或者說付出與回報不一定成正比。霍炬當時索賠1塊錢,明確說目的不在賠償而是“測試”。也就是說,不是所有的賬號都會選擇用曝光等方式爭取權益,此前就有被洗稿的小號通過協商讓大號置換資源導流,作為補償。

還有一個問題恐怕來自平臺。此前,新榜曾發文《沒有自媒體平臺縱容默許,哪來的抄襲拼湊做號江湖?》,提到自媒體平臺之間由於相互競爭和相對封閉,以及部分平臺圍繞補貼政策的內部腐敗,諸如此類的問題,帶來一系列破壞原創的惡果。

此外,有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平臺會依據自身對內容數量的需求和外界環境的變化,來調整平臺對抄襲、洗稿等劣質內容的判定規則和技術方案——當平臺需要海量內容時,便對抄襲洗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和縱容;當外界環境發生變化時(包括主管部門監管或競爭對手起訴等),它們就會動用技術手段幹掉那些抄襲洗稿而來的內容和賬號(尤其是明顯抄襲的內容)。

不過,最麻煩的還是洗稿的界定。

雖然上文也提到洗稿的定義,但在實際案例中,如何判定洗稿仍然是最大的難題,無論對平臺還是法官(退一步講,即便平臺有足夠的人力進行人工審核,恐怕也很難斷)。

正如魏武揮所說,洗稿這種事情,感覺為主,“就是讓看過原稿的讀者,再讀此稿,會有一種強烈的‘咦,我好像哪裡看過’這種感覺”。

但主觀感覺是很難講清楚的。搖鈴鐺認為,“拙劣一點的洗稿還是很容易看出來的,更難界定的是把你文章的中心思想吸收了再用不同的例子和方式去表達”。

關鍵在於,能否判定是否構成了實質性相似,引起相關受眾混淆,否則最多隻能算“同題作文”。

其實也好理解,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假如認定範圍過寬,反而會損害憲法保護的創作自由。但究竟是抄襲還是同題作文,這中間的度如何把握,目前還沒有人能給出一個標準。

洗稿維權,需要更多的霍矩,還是區塊鏈、哈希?

約束洗稿,顯然不能純靠一張臉皮。如何解決洗稿,其中一個核心問題正是上文提到的“洗稿的界定”,一直以來很多業內人士都在參與探討:

1. 建立反洗稿聯盟,制定行業公約

魏武揮之前在文章中就提到這個設想,建立一種反洗稿聯盟、行會、公約這樣的非盈利組織,由具備聲望的媒體發起,制定一些洗稿的認定方式,然後公益性地聘請一些專家從業者來裁定。

但方案真要實行起來恐怕很難。自媒體人灰鴿認為,類似這樣的組織成立後無非是吆喝幾句,作用有限,“斷人財路這事兒,維權成本極高,如果不是頭部作者,被洗稿後有大家幫忙吆喝吆喝曝光一下已經很不容易了。”

2. 平臺機制的優化

“羅超頻道”認為,微信上的洗稿行為,通過二次申訴+人工審核,就可以清理掉大部分。“二次申訴應該不由機器審核,而是人工審核。如果人工審核之後還是認為沒有抄襲,再給一次複議機會,換一個人審。”

增設人工審核的期待是好的,也不失為一種方法,但個人認為作用不大。一來騰訊不見得會增設如此多人力來做這件事,二來微信目前對洗稿同樣沒有判定標準,僅憑審核人員判斷,恐怕會引來更多糾紛。

當然,這其中也有對平臺作為的期待。此前,有業內人士認為微信的原創體系反而帶來了更嚴重的洗稿。由於原創標後不開白無法直接轉載,導致一些賬號選擇用洗稿的方式搬運。但由於微信目前在技術上無法辨別洗稿,反而給一些洗稿文打上了原創標。

事實上,微信也一直在強化原創的價值,不論是對違規抄襲的打壓,作者體系的建立,還是對轉載模式的探索。從平臺的層面來說,應該更有機會通過機制和功能的調整,例如公號違規機制、打賞功能、流量主分成等作為監督和獎勵的手段,創建更適合當下互聯網語境的知識共享生態,通過優化內容創作分享的模式改善洗稿。

3. 技術的可能性

“傳媒茶話會”曾發文提到,上海治宬網絡科技創始人傅耀稱,現在絕大多數公司都是依靠技術直接對比文章中字詞的相似度,因此拿洗稿無可奈何,但只要改變技術路徑,用語義分析便可解決洗稿檢測的難題。

不過傅耀也提到,開發成本是個問題,目前尚無單家媒體做定製開發。但至少,提供了一種思路。

浙江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熊磊之還提到引入區塊鏈,比如將某個內容備案,將來引入各種機制,給有爭議的內容打分,“打分的結果對人工智能來說也是機器學習的素材,這種例子多了作為人的認知什麼情況下是洗稿,系統會越來越準”。

4. 留下文字標記,作為證據

對於推動解決洗稿問題,目前在法律層面值得參考的案例主要是霍炬案和於正案。

當時,霍炬案的結果是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霍炬一開始就在公眾號裡寫,從開公眾號的第一天起他就在文章裡使用“文字標記”(一些獨一無二的短句或詞),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為了應對將來可能發生的洗稿和抄襲。

霍炬說自己等這個案子已經等了很久,甚至用“狂喜”來形容自己的心情,他為這一戰做了充分的準備,充分到讓人感到有些悲哀——洗稿對對創作者的傷害之深,對這個行業的影響之大,竟然到了需要一個作者長年累月全副武裝,在自己的文字裡精打細算地埋雷的地步。

但他確實身體力行,找到了自己認為有效的方式,也就是“文字標記”。

通過獨創一些全網無人搜索的短句短詞,無形中在作者的文章中打上鐵板釘釘的標籤,而洗稿者很有可能無意中搬運,掉進文字陷阱。

5. 內容拆分,細節比對

洗稿不是抄襲,僅做字面上的查重是沒有意義的,要對比就要將內容拆分做更細節的對比。

“架構師之路”提過一個方法是局部敏感哈希LSH(Locality Sensitive Hash):用相同的規則抽取集合中的少部分元素代表整個集合,如果少部分元素的重合度很高,非常可能整個集合的重複度也很高。也就是說,將一篇文章通過分詞轉化為集合來表示,然後在與其他文章的集合進行相似度對比(除了分詞還可以考慮詞頻,以及詞的權重)。

於正案在這方面也能帶來一些思考。雖然是影視作品著作權方面的案例,但案件本質與自媒體的洗稿十分接近。

當時法庭考慮對比的因素包括臺詞、旁白、人物設置、人物關係、具體情節的邏輯編排、語法表達、邏輯關係、歷史史實等錯誤、特殊的細節設計等等。

由於著作權的核心是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在表達並非完全相同的基礎上,通過拆分細節在不同層面進行對比,能更深入地瞭解兩部作品是否真正存在抄襲,或者說洗稿。

對自媒體來說,可以參考的細節比如有:文章創意、結構、主要情節、行文順序、引用案例、主要觀點、因果關係推導、人物關係、獨特短句/用詞、文章失誤等。

如果能從這些細節出發一一比對,無論是發文控訴還是走法律途徑,成功率都要高得多。尤其是一些文中特有的細節(比如特殊用詞和失誤),或許能作為洗稿實錘。

6. 個性寫作

除此之外,霍炬還提過兩個建議,一個是不要寫基於信息的文章,“這樣的文章最容易被洗稿,我只寫帶有強烈個人烙印,帶有強烈感情和個人觀點的文章,這種很難洗”。

這個建議確實有一定道理,不過可能也有例外,如果一個人真的想洗你的稿,變著花樣都能給洗了。

7. 起訴

另一個建議是起訴。

“無論結果如何,去起訴吧,去測試可能性,去尋找機會,去幫助司法部門積累案例,無論怎麼說都是由意義的”。用霍炬的話說,這就像釘了一根釘子,不致命,但硌手。

熊磊之也談到,雖然全交給司法並不現實,但路徑還是有的,“不過先需要多幾個霍炬,畢竟司法總是被動的”。

我們常說,內容為王,這是內容創作者最好的時代,這句話究竟意味著什麼。

某種程度上來說,內容創業能迅速崛起至今,是因為包容了各種不同生態的內容生產方式,讓知識流通和共享的方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在此基礎上,創作者確實有了最好的自我表達的陣地,甚至可以此為生,但在流量遊戲背後,原創者是否也面臨“劣幣驅逐良幣”的風險?

洗稿確實是個複雜的命題,但並非無解。重要的是,洗稿者不能永遠肆無忌憚,也不會一直有利可圖。誰也無法預知那根釘子什麼時候會出現,不是所有的釘子都只硌手,關鍵的部位,再小的釘子也可能致命。


新榜


感謝邀請,這是我在悟空要回答的第二個問題。

作為一名新聞專業畢業的學生,從部隊退伍到如今在基層電視臺工作,一直和筆桿子打交道,說到“洗稿”我想談三點看法,意見不同,請大家評論交流。



一、“洗稿”自古就有,但不會存活太久。

從傳統媒體到如今的新媒體,媒介發展和內容變革相互促進,相互推動,而在互聯網的推動下,內容獲得變得越來越簡單,在今日頭條上我們可以看到很多作者會把很多好東西分享出來,偶爾看到有人引用隻言片語,我到會覺得這位夥計用了心了,但是偶爾也會看到很多風馬牛不相及湊內容的情況,特別是一些新聞稿件,說來確實可笑。

二、文風即人品。



導師鎮樓

今天是我開通頭條號的第九天,每天我都會逼著自己寫東西,第一個要求就是不看網上,不抄書上,且不管質量,心裡想什麼,手上就寫什麼,寫到一定程度自己回過去再看看,稍作調整,插入圖片,然後發佈,每次點擊發布的時候我都在想,感激有人來看,要對得起這麼多關注的人,雖然目前我只有七十個粉絲,但這七十個人都在花時間看我,我要懷著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報答他們的信任

也許這點文字並不能帶給他們什麼改變,但起碼我用了心寫過,相當於我們見字如面,句句真言,真實比什麼都重要。

三、一切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都將收到嚴懲。

昨天看到頭條發封掉的一批抄襲帳號,我心裡覺得特別痛快,也堅信無論文字還是視頻板塊,科技會給原創者一個更加有尊嚴的創作環境,無論你怎麼洗,都會有痕跡。



四、呼籲建立創作者信用體系,一次抄襲,終身汙點。

現在我們在熱熱鬧鬧打老賴,差徵信,這種極致我覺得應該推廣到文藝創作上,讓老實人一帆風書,讓盜竊者寸步難行,違法的成本提高了,自然大家也就會沉下心來創作自己的作品。

一千個讀著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堅信,一千個作者筆下也會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中間有每個創作者對時代,對社會的獨特思考,而這種思考必將推動我們的生活走向理性和陽光。

問題打完,暢快至極,再次感謝邀請,請大家評論交流!


故鄉與他鄉


在現代新媒體和自媒體人的興起當下浪潮中,很多文章被借鑑,刪減,或者抄襲,尤其是對於新手來說,不知道自己是“洗稿”還是“借鑑”。

那麼首先“洗稿”要和“借鑑”區分開

“洗稿”就是對別人的原創內容進行篡改、刪減,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實最有價值的部分還是抄襲的。

如果是這樣的“洗稿”,有損原創人的利益或者侵權,這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那麼當事人需要保護自己的利益,“洗稿”者也需要審視自己的這種行為。

“借鑑”把別的人或事當一種參考,對照自己,吸取經驗,最有價值的部分屬於自己的原創或者自己的觀點。

那麼這樣的“借鑑”,在不損原創人的利益或者侵權的情況下,可適當多聽取或者多學習同一話題其他人的意見和建議,可以多維度去延伸,這樣的行為是可以多運用的。

不管是“洗稿”要和“借鑑”,一定不要損害原創人的利益,寫文章不容易,且寫且珍惜。


餓了吃饃杜小二


作為媒體從業者,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以前就有“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說法,洗稿行為由來已久,包括於正、郭敬明這樣的大咖也深陷抄襲門。但是洗稿行為是不對的,無論基於法律還是道德,都應該受到懲罰和譴責!


於法來說,知識產權有明確規定,抄襲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無論你多麼會“洗”,洗得多麼巧妙,但是隻要你是洗稿,總能露出馬腳!媒體報道中於正就說只要抄襲不過百分之二十,法律就沒有辦法確定,這樣懂得洗稿的高手,實際呢,於正不是被瓊瑤告上法庭,最後以賠償結束!


其二,從道德上來講,洗稿就等於是盜竊行為,是可恥的!一個小偷從來不會得到尊重,更不會得到喜歡。退一萬步說,你一次洗稿沒有被發現,總有一次會被發現,再者,洗稿也不是長久之計,自己沒有原創能力,一直洗稿也不可能堅持得下去,沒有成就感,也就是去了創作的意義。再加上洗稿的人,就和小偷一樣,總是擔心被人發現,良心上惴惴不安,自己過得也不痛快。

綜上兩點,對於洗稿一族來說,我建議你們儘早收手,自己去創作,讓有價值的作品發揮更大的價值!


白南風


沒那寫作和思維能力,就別豬鼻子插蔥裝大象了!

竊書,無疑於偷!抄襲,等同於竊書!不在提高自我寫作水平和思維能力上下功夫,而是靠歪門邪道充本事,簡直是掩耳盜鈴!

常言道:不行春風,難得秋雨!春華秋實,春種秋收。想不勞而獲,坐享其成,天上哪會掉餡餅?

洗稿者,人品首先有問題。就像莊稼地裡的倉鼠,不管農民整日辛勤勞作,將成熟待收的果實偷偷運到它的洞中據為己有。被農民發現丟了命!

洗稿者,臉皮比城牆還厚。達到了厚顏無恥的地步!明明知道是人家的東西,可就是不擇手段地攫取。改頭換面充自己!自欺欺人耍聰明。到頭來弄得不人不鬼灰溜溜!

住手吧,洗稿者!沒有金鋼鑽,不攬瓷器活!憑真本事生活吧,不勞而獲是小人,偷竊行為萬人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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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快樂1462172


洗稿行為就是對別人的原創內容進行篡改、刪減,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實最有價值的部分還是抄襲的。

洗稿是近兩年由自媒體興起所被反覆提起,其實洗稿行為往嚴重了說就是剽竊,我們都知道在十幾年前剽竊文章頂替名額這些事屢見不鮮,而洗稿這個名詞就是伴隨著自媒體的興起而出現的,包括頭條號 公眾號大魚號等這些平臺。當下的自媒體平臺上魚龍混雜,亂象頻出,許多所謂的“流量大號”早已沒了規矩。網絡媒體興起之初,有一大批人將別人的報道、評論、文學作品等直接照搬過來挪作。還有一部分無良媒體人想出“移花接木”的法子,將別人的原創調整語序,換幾個近義詞,草草一改,標上自己的“原創”。在文章中堂而皇之地大段“洗稿”,全無自己的思想和見解;聲稱原創,卻跟別人的文章觀點、故事、邏輯全都雷同,只不過主角從張三換成了李四,這種換湯不換藥的表面功夫,實難“洗”掉抄襲的本質,

但是現在互聯網平臺版權保護措施正在初步建設中, 包括國家對知識產權這一方面的法律法規都是正在逐步完善。對於知識產權這方面我們普通人是有過切身體會的,以前聽音樂從盜版卡帶然後是數字音樂而且從網上下載音樂從來不花錢,但是這兩年音樂下載都是要錢。這件事一開始的時候整個網絡一片怨聲載道都是罵平臺圈錢 可我們曾想過那些創作者的切身利益。說到這裡我想到了一件事(西遊記女兒情的曲作者許鏡清先生十幾年沒有收過一分專利費)

言至於此,我們不管去判斷洗稿行為是不是構成了對原作品的侵權,我們每一個作者與讀者都要有法律意識,剽竊是違法的


小粉大寶唄


作為一個從不洗稿,但是經歷過被洗稿的自媒體,我認為面對洗稿時我們能做的就是“佛系處理”,聽之任之。得出這個結論並非是說我們面對侵權就忍氣吞聲視而不見,任憑別人偷走我們的勞動成果。相反,正是因為我們創造的內容足夠優質,才會被那些沒有能力沒有觀點的人拿走使用。


從這個層面來看,有原創能力的自媒體才是內容生產的引擎,也是各大平臺會爭相籠絡的稀缺資源。當我們源源不斷的輸出內容最終成為頭部自媒體時,那些洗稿者也會心有顧忌,生怕惹到硬茬付出慘痛代價。在此之前,我們如果把精力放在如何追責這些事情上,只會降低我們的內容質量。因為這種委屈不甘的心態才是所有原創人的最大敵人。一旦我們失去了最寶貴的心態,那麼自媒體之路多半也要夭折了。

反觀洗稿者,他們為了避嫌必須不斷更換獵物,這就導致他們的文章雖然漂亮,但沒有人格化的內核。因為洗來的觀點都是別人的,再怎麼修改文風也感知不到真實作者的心境。這樣的文字就好比一個漂亮皮囊下的枯萎靈魂,沒有靈魂沒有屬於自己的人格化表達,註定不會走的太遠。一時的閱讀量月底多個百十塊的廣告收入,又有什麼意義呢?

長期來看,迷戀洗稿的人也就陷入了成長的停滯,自己沒有任何觀點和學習方向的判斷,這種洗稿的工作絕對堪稱損人不利己,看似得了便宜其實賠上了自己寶貴的初心。奉勸所有在洗稿路上的人,你們洗掉的不是別人的文章,而是洗掉了在自媒體路上的更多可能性!


首席科技官


洗稿行為就是對別人的原創內容進行篡改,刪減,使其內容面目全非,但對其最有價值內容的抄襲。



當下的自媒體平臺魚龍混雜,亂象頻出,許多所謂的流量大號早已沒了規矩。所以就出現了一大批的人將別人的報道,評論,原創文學等直接搬過來為自己所用。他們將別人的原創文章進行修改,移花接木然後標上自己的原創。



隨著大眾對閱讀方式的改變,從以前的書本到現在的微博,頭條新聞還有其他一些手機閱讀軟件的方便性,現在已經改變了傳統的閱讀方式和理解方式加精力分配方式。所以現在也就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洗稿人。



他們在洗稿別人的原創文章的同時殊不知已經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政策。如果一旦查明洗稿的行為,洗稿人也會付出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所以還是奉勸洗稿人,早日回頭。只有堅持原創才是真道理。


編號0324


洗稿很可恥,洗稿也很無奈,但終究洗稿是不應該。

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所謂“文化人”拋棄操守,忘卻初心,讓文化人最後的一點顏面掃地。

自古“天下文章一大抄”,這種社會現象蔓延,自媒體以文字為主,更是天然的重災區。

可以進行通過技術手段予以限制。現在碩博論文都查重了,自媒體文字查重也不難實現,但是企業成本會增加,也會打擊平臺人氣,企業不會有太大積極性對“洗稿”進行主動處理。

所以,目前只能靠自媒體人自覺自律。


思享悅讀


“洗稿”其實是對原創的一種褻瀆,是一種侵權行為。原創作者辛辛苦苦創作出來的作品,你卻通過偷樑換柱,改頭換面,然後貼上自己的原創標籤,就算比原創更精彩,那也是盜版的。

終究原因,這種行為屬於惰性創作,在自媒體可以賺錢的今天,這是為了利益急功近利而做出伎倆。如果被“洗稿”,我覺得原創作者有必要通過法律,通過平臺給自己維權,維護自己正當權益。同時我希望今日頭條後臺審核的時候更加細緻,給原創作者安穩的創作環境,給平臺創作出更精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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