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4天工作制?先落實好「五天工作制」

愉快的周天,突然一分報告推送,《休閒綠皮書:2017~2018年中國休閒發展報告》建議,2030年實現“做四休三”。在我國勞動生產率達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可實行每天工作9小時,每週工作4天的四天(36小時)工作制。

2030年實現“做四休三”,有人表示支持,但反對的聲音也不小……

實行4天工作制?先落實好“五天工作制”

國家就可以取消每年通過前挪後借形成的黃金週或小長假制度。員工可根據自身需要與單位進行協商,靈活安排自己的假期。(7月15日中國青年報)理論上而言,隨著生產率的不斷提高,居民收入將隨之上漲,勞動強度則會下降,休息時間越來越多,對休閒旅遊的需求也就愈發旺盛。因此,在社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實施“做四休三”工作制,乃是一項具有人性化的制度,意味著國民擁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富和時間,不用那麼辛苦勞累。

不少網友表示:

實行4天工作制?先落實好“五天工作制”

實行4天工作制?先落實好“五天工作制”

“做四休三”工作制並非不可行,也確實在部分國家和地區得到實施,只希望四添工作制不僅僅只實施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崗位上,像一些探親假、大姨媽假、週五半天假很多假期福利出臺,最後都只能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崗位上實施,這樣是很不公平的,社會保障制度急需完善。

勞動者休假權重在公平。如今,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不均衡、老齡化加速來臨等現實問題重重,導致勞動者收入和休假權呈現不均衡、不充分的狀態。顯然,要先解決這些現實問題,保障勞動者的平等地位,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讓每一位勞動者都能享受到公平的休假權,落實好“五天工作制”和“帶薪休假制”,才能進一步考慮“做四休三”等更好的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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