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 每人每月提至178元

記者近日從海南省財政廳獲悉,海南省再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將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8元。此項政策將惠及全省78萬60歲以上老年居民。

據瞭解,此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再次提高,是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相關要求的舉措。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我省於2009年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2011年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2014年兩項制度合併,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86萬人,其中,領取待遇人數77.7萬人。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2009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月178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保障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記者周曉夢 通訊員朱瑩瑩 實習生林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