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不避讓救護車,你對司機這種行爲有什麼看法?

R漸行漸遠


說說個人看法:

第一、不避讓救護車的新聞不少見,本案中公交車不避讓救護車的原因公交公司解釋是因為公交司機馬上就到站點。但是這個解釋是經不起推敲的:

  • 1、公交車快要到站和避讓救護車之間根本沒有任何衝突,完全避讓之後再走不就得了?
  • 2、從圖片來看,前方沒有左轉的指示牌,推測應該是直行道,公交車即使快要到站也應該是靠右走才是,為何在視頻中多次從右往左靠?

第二、不避讓的根本原因是即使不避讓,也大多不會受到任何處罰。即使受到處罰也僅僅是侷限於扣分罰款了事,所以這種低成本的阻礙救護車急救的行為,本質上難以讓公眾形成良好的避讓習慣。

第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超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的記3分罰200元。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記3分罰200元。這種低成本的違法行為,試問有誰能夠正視?

第四、部分人擔心避讓會出現違章情況,扣分,太麻煩。但事實上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21條第3款,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

第五、不予避讓的司機,沒有同理心所致,倘若公交司機的家屬在救護車上面,你看這名公交車司機讓不讓。說到底無非就是因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所導致的。

最後對於這種不予避讓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執行緊急任務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考慮提升其處罰力度,既要做好文明駕駛的普及,也要做好相應的懲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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