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要求規範工程施工採挖砂石土管理 服務好工程建設

隨著我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許多高速公路、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正處於加快步伐建設之中,急需砂石土等礦產資源的充足供應。日前,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要求,各市縣國土資源局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採挖砂石土資源採礦登記規定,科學合理出讓採礦權,多途徑解決工程建設石料供應,服務好工程建設。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指出,各市、縣國土資源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山鑿石、採挖砂、石、土等礦產資源適用法律問題的覆函》(國土資函〔1998〕190號)的規定,對在工程建設項目批准佔地範圍內,因工程施工需要動用或就地採挖砂石土資源用於本工程建設,無需辦理採礦許可證,在工程建設項目批准佔地範圍內採挖砂石土進行銷售或用於其他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在工程建設項目批准佔地範圍外開採砂石土資源的,必須依法辦理採礦許可證。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強調,各市、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對重大工程建設砂石土資源供應工作的服務與指導,重大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石料供應問題,可通過多種途徑解決:一是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批准佔地範圍內採挖砂石土資源;二是通過市場購買的方式,向合法開採的礦山購買砂石土資源供工程建設使用;三是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通過採取招拍掛方式設置採礦權,開採的砂石土資源供工程建設項目使用。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要求,各市、縣國土資源局要根據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砂石土資源供需情況及礦產資源規劃,科學合理出讓採礦權,優先考慮開發利用被重大工程建設壓覆的砂石土資源,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對砂石土資源的需求。對擬設採礦權開採砂石土資源的產品方案、供應方向、服務年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工作等作出明確規定,及時開展采礦權出讓工作,市、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監管。各市、縣國土資源局要從下達本市縣的規劃指標中優先解決重大交通建設工程配套設置的砂石資源採礦權指標。本市、縣砂石土資源採礦權指標使用完畢後,確需設置新的採礦權的,可按有關規定向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申請使用自治區預留的採礦權指標。各地要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加快辦理採礦權登記手續,屬於環境保護、林業、安全、用地等方面的問題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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