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裝海砂必須要有來源證明!無證明將直接扣船!

去年開始,海事局和環保部門對長江干線的砂石進行大力度管控,造成砂石資源供不應求,無法滿足建築需求,大量海砂在此時進入各地市場。

【砂石】裝海砂必須要有來源證明!無證明將直接扣船!

據瞭解,山東省住建廳、公安廳、資源廳等10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加強海砂開採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工作,嚴禁海砂用於建築。

《通知》明確:

1、海砂開採企業在銷售海砂時向運砂船舶(車輛)提供每船(車)次海砂來源證明。

2、運輸過程中,無法提供海砂來源證明的船舶將被先行查扣,核查海砂來源,倒查追溯非法開採海砂企業和個人責任。

3、嚴厲打擊內河船舶、“三無”船舶違法違規從事沿海砂石運輸行為,嚴厲查處沿海港口碼頭為這些違法運輸提供裝卸服務。

【砂石】裝海砂必須要有來源證明!無證明將直接扣船!

《通知》要求:

混凝土用海砂水溶性氯離子含量不得大於0.03%,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製品等出廠時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氯離子檢測合格證明。

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和工程量清單中明確用砂技術指標,嚴禁海砂用於預應力混凝土、鋼纖維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鋼筋混凝土中。

隨著海砂逐漸進入市場,大批的海砂被運往各地,船民朋友在運送砂石時請務必索要砂石來源證明,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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