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超市卖“山寨”产品 厂商维权意识需提高

最近,网上有多名博主发文说,在市面上看到了很多似曾相识的啤酒和饮料。说似曾相识,是因为这些商品乍一看,以为是大家经常买的那个,近一瞧,才发现只是长得像,完全是另一个品牌的商品。

网友爆料:超市卖“山寨”产品 厂商维权意识需提高

7月3号上午,记者来到了微博中提到的,位于开运街宽平桥附近的一家生鲜超市,找到了博文中提到的那些饮料和啤酒。特制啤酒,小麦王啤酒,荔枝饮料,离远乍一看,包装和青岛啤酒,哈尔滨小麦王啤酒,以及珍珍荔枝饮料都挺相似。仔细观察之下,记者发现,从包装图标到产品名称,都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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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拿起一听啤酒,发现上面写着“特制啤酒”字样,生产商是德州的一家公司。从包装上看,它和青岛啤酒有不少相似之处,绿色的底色,上下两道弧形,还有麦穗的图案。虽然字样有别,但位置相同。另外记者还注意到,除了“特制啤酒”,啤酒罐上还有大写的英文字母“QINGPAI”,类似拼音,但没有匹配的中文,不知道所指是哪两个字。它旁边的啤酒听,上面有“小麦王啤酒”字样。有网友说,这和哈尔滨小麦王啤酒很像。对比可以看出,两种啤酒的包装在整体配色上很相似,正中央都有一座山峰的图案,但细节上,就相差比较多了。小麦王啤酒的生产厂家,也是德州的那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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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店里,荔枝饮料与珍珍荔枝饮料的外观相比,相似度没有前文提到的几款啤酒之间大。除了以上说到的这些,特制啤酒、小麦王啤酒和荔枝饮料,价格都是一元一听。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官网上,能查询到这家德州公司的信息,以及该公司名下的商标。也就是说,上述两种啤酒并非三无产品。但和青岛啤酒、哈尔滨小麦王相似的包装,还是让一些市民难以分辨。有人还表示,曾经买到过高仿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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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有的公司模仿知名商品,做出类似商品,利用顾客的疏忽,来给自己增加销量。最有名的,应该说是之前央视曾报道过的六个核桃了。上市几年来,六个核桃的广告宣传力度一直不减,白色与蓝色的包装,加上知名主持人的宣传,其外观形象可说是深入人心。而正是这个外观,让其他山寨公司有了可乘之机,比如这个“金六核桃露”,同样是白色做底色,蓝色放中间,名字里带个六字,下面还有一张女性的图片。去年,六个核桃的生产公司,将金六核桃露的生产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查后认定,金六核桃露侵害了六个核桃的多项知识产权,并支持了六个核桃的全部赔偿要求。但是,这个山寨案例还只是冰山一角。请看这些,六颗核桃,六个纯核桃,六盒核桃,六仁核桃,八仁核桃,功夫核桃,至尊六个核桃等等。据了解,仅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就达到50多起。而它们模仿的只是外表,里面却是天壤之别。山寨货以花生代替核桃,甚至直接用核桃香精做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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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先例,那么,这次网友指出的,与青岛啤酒相似的特制啤酒,与哈尔滨小麦王相似的小麦王啤酒等等商品,是不是也会构成侵权呢?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闫宏宇介绍,我国有商标法,对厂商设计注册的商标可以进行保护,但是,一款商品有的不只是商标,还有各种独特醒目的外观形象,要保护这些,就需要进行知识产权的注册。

记者拨打了青岛啤酒公司和哈尔滨啤酒公司的客服电话,哈尔滨的客服没有打通,青岛啤酒公司的客服人员称,没听说过德州的那家公司,青岛啤酒公司与该公司也没有合作关系。记者又将此事反映到12345市长公开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给记者答复。在此,小编也给消费者提个醒,购买商品的时候,别怕麻烦,一定要看仔细产品名称。别一味图便宜、图省事儿,等到商品买回家,才发现不是自己想要的。对此事的后续情况,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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