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处理纠纷更高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门、国门去旅游。而伴随旅游人数的增加,旅行中发生的纠纷、矛盾越来越多,不少旅行社更是打着低价团、购物团的幌子屡次欺骗消费者。导致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而擅自变更行程、强制购物、压缩景点游览时间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据统计,2017年,长春市旅游局受理、处理的旅游投诉就有184件,比2016年增长了176%。怎样最大程度保障游客的权益?多番考量后,市旅游局和市司法局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决定成立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处理纠纷更高效

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处理纠纷更高效

17号上午,在市政务中心,举行了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揭牌仪式,来自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三名律师接受了聘书,成为调解委员会的首批调解员。

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处理纠纷更高效

为了更好地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旅游局和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长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副所长 朱宇杰表示,以前发生旅游纠纷,由旅游质量监督所进行调解,如今,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后,旅游者将会有更多的渠道进行投诉,接受调解。

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处理纠纷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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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在职律师作为调解员,可以更公证、公平地处理旅游市场的纠纷矛盾。另外,在旅游纠纷调解中,市旅游局负责委员会的队伍建设和监督指导;市司法局则对调解工作进行指导。接到旅游投诉后,工作人员将首先征求当事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愿意接受调解,调解员将拿出调解方案。各旅行社也要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增强旅游纠纷处理能力,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投诉的发生,共同营造规范、平安、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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