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韓國「休」了的朴槿惠,今天又被加刑8年

被韩国“休”了的朴槿惠,今天又被加刑8年

朴槿惠因“親信干政”被判24年後,又因別的案被加刑8年!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7月20日舉行對前總統朴槿惠“國家情報院受賄案”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一審判決。據韓聯社報道,朴槿惠當天因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以3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974萬元)的罰款,因違反公職選舉罪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被韩国“休”了的朴槿惠,今天又被加刑8年

韓聯社報道截圖

考慮到公共利益等因素,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允許媒體現場直播20日的審判。不過,朴槿惠並未出庭。

除有關“國家情報院受賄案”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案件外,法院與檢方還在20日對朴槿惠“親信干政”的二審進行了最終辯論。檢方當日依然堅持要求法院判處朴槿惠30年有期徒刑和118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09億元)的罰金。法院預計於8月24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9時)對這一案件的二審進行宣判。

今年2月,韓國檢方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30年有期徒刑和118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09億元)的罰金,但在4月6日的一審判決中,法院僅判處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6億元)。隨後,檢方提起了上訴。

被韩国“休”了的朴槿惠,今天又被加刑8年

資料圖

國家情報院受賄案

根據檢方指控,朴槿惠在擔任總統期間,曾指示三位前國情院院長“上供”原屬於國家預算的特殊活動費,由青瓦臺秘書負責轉交,涉案總金額達35億韓元(約合2000萬元人民幣)。1月4日,檢方以朴槿惠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規定的受賄、致國庫損失、貪汙公款等罪名,對其提起訴訟。

違反選舉法案

2016年4月13日國會選舉前夕,朴槿惠涉嫌參與組織非法民意調查,以摸清到底誰是支持朴槿惠的“親樸派”人物。2月1日,朴槿惠因涉嫌違反選舉法,遭到檢方起訴。

按檢方說法,朴槿惠在這期間參與組織了多達約120項民意調查,地點主要是首爾南部的江南地區和大邱市。這兩個地點均被視為保守派的“大本營”。朴槿惠政府意在通過民調篩選出“親樸派”人物,推選這些人參選議員,以期進一步鞏固朴槿惠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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