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學《易經》八經卦類象與古文字關係

輕鬆學《易經》八經卦類象與古文字關係

輕鬆學《易經》八經卦類象與古文字關係

《說卦傳》解讀——論《易經》的核心機密:八經卦類象與古文字關係(說卦傳7-11章解讀)

【提要】

為什麼說“乾為天,坤為地,震為雷,巽為風,坎為水,離為火,艮為山,兌為澤”?

本文探討的是《易經》最根本的、最核心的機密:

一、破譯八經卦卦符的初象(基本卦象):☰為天、☷為地、☳為雷、☴為風、☵為水、☲為火、☶為山、☱為澤。八卦初象是由經卦三爻的陰陽關係決定的。

二、論述八經卦的卦德(基本屬性、卦義):☰健、☷順、☳動、☴入、☵陷、☲麗、☶止、☱說。經卦的卦名源自經卦的卦德。卦名的文字雖有變遷(《連山》《歸藏》八卦卦名,帛書八卦卦名),但始終不離於經卦的卦德。

三、闡述八卦類象與古文字的關係:八卦類象由初象和卦德所引申,還有因古文與卦符的關係而定。本節同時也是對《周易·說卦傳》的解讀。

【正文】

三、闡述八卦類象與古文字的關係

八卦類象由初象和卦德所引申,還有因古文與卦符的關係而定。

本節同時也是對《周易·說卦傳》的解讀。

《周易·說卦傳》(章節劃分按朱熹《周易本義》):

【第七章】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解讀】

此章言八卦卦德(基本卦義),即“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這是八卦的根本,也是卦名的由來。前文已做論述。

【第八章】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集說】

○孔穎達曰:此一節略明遠取諸物也,乾象天,天行健,故為馬;坤象地,任重而順,故為牛;震動象,龍動物故為龍;巽主號令,雞能知時,故為雞;坎主水瀆,豕處汙溼,故為豕;離為文明,雉有文章,故為雉;艮為靜止,狗能善守,禁止外人,故為狗;兌說也。

○項安世曰:健者為馬,順者為牛,善動者為龍,善伏者為雞,質躁而外汙者為豕,質野而外明者為雉,前剛而止物者為狗,內很而外說者為羊。

○沈竹礽《說卦錄要》:

乾為馬,馬性健而不息,其蹄圓,乾象也。

坤為牛,牛性順而載重,其蹄坼,坤象也。

震為龍,震以奮動之身,而靜息於重陰之下,龍象也。

巽為雞,巽以入伏之身,而出聲於重陽之表,雞象也。

坎為豕,豕外質濁,而心燥,剛在內也。

離為雉,雉外文明而性介,陽明在外也。

艮為狗,艮外剛能止物,而內柔者,狗也。

兌為羊:兌外柔能悅群,而內狠者,羊也。

此言遠取諸物。

【解讀】

○《說卦傳》乾為馬,震為龍,但《周易》經文中出現的“馬”卻都不是來自乾卦,而主要是震卦;“龍”不是來自震卦,而是乾卦。(詳見:《周易》卦爻辭中的“馬”與“龍”)

○《說卦傳》以坤為牛,然《周易》卦爻辭中的“牛”皆與離卦相關:

(1)無妄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初二三四互大離)

(2)大畜六四:童牛之牿,元吉。(三四五上互大離)

(3)離:利貞亨。畜牝牛,吉。(上離下離)

(4)睽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二三四互離)

(5)革初九:鞏用黃牛之革。(下卦為離)

(6)旅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於易,兇。(上卦為離)

(7)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上卦坎反離,故曰“殺牛”,反象反義也。)

(8)《周易繫辭傳下》: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初二三四互大離)

以“離為牛”之象解周易卦爻辭裡的“牛”,可做出一以貫之和暢妥貼的詮釋(詳見《周易密鑰》:《周易》卦爻辭裡的“牛”)。八卦唯坎離得乾坤之中爻,故坎有小乾象,離有小坤象。坎為冬季為寒為冰,而《說卦傳》以乾為寒為冰,乾為大赤,坎為赤,乾為首,而坎為下首,乾為馬,坎亦為馬;坤為腹,離“其於人也為大腹”,坤為牛,離亦為牛。

因此“離為牛”屬於《周易》體例,“坤為牛”應是《連山》《歸藏》類象。此朱熹所以認為《說卦傳》之八卦之象“其間多不可曉者,求之於經,亦不盡合也。”

【第九章】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集說】

○孔穎達曰:此一節略明近取諸身也,乾尊而在上,故為“首”。坤能包藏含容,故為“腹”。足能動用,故“震為足”也。股隨於足,則巽顧之謂,故“巽為股”也。坎北方之卦主聽,故“為耳”也。離南方之卦主視,故“為目”也。艮既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為手”也。兌主言語,故“為口”也。

○餘芑舒曰:首以君之,腹以藏之,足履於下為動,手持於上為止,股下歧而伏,口上竅而見,耳外虛,目內虛,各以反對也。

○張介賓《醫易義》:

以形體言之,則乾為首,陽尊居上也;坤為腹,陰廣容物也;坎為耳,陽聰於內也;離為目,陽明在外也;兌為口,拆開於上也;巽為股,兩垂而下也;艮為手,陽居於前也;震為足,剛動於下也。

○沈竹礽《說卦錄要》:

乾為首,首為眾陽所會,圓而在上,乾也。

坤為腹,腹為眾陰所藏,虛而有容,坤也。

震為足,一陽動於下,足也。

巽為股,陰坼而入於下,股也。

坎為耳,陽明在內,猶耳之聰在內也,兩旁暗而內一陽明,能納言在內,故為耳。

離為目,陽明在外,尤目之明在外也。陽白陰黑,離之黑居中,黑白分明,目之象也。

艮為手,動於上而握物,艮止之象也。

兌為口,口開於上而能言笑,兌悅之象也。

此言近取諸身。

【解讀】

○近取諸身取象唯有“巽為股”難解。納甲源自《連山》,天干與人體的對應也當源自《連山》,按《連山易》《易本命》八卦納甲:巽納辛,《說文》“辛承庚,象人股”,故“巽為股”。其它卦象也與納甲(或古文)有關:

乾納甲,《說文》“甲象人頭”,故乾為首。

坤納乙,《說文》“乙象人頸”,故坤為柄,柄,頸也。

艮納丙,艮為門闕,丙字甲骨文、金文皆象門。《說文》“丙:從一入冂。一者,陽也。徐鍇曰:陽功成,入於冂。冂,門也,天地陰陽之門也。

兌納丁,兌為口,丁、口古文同形。

坎納戊,戊,我也,吾也,故戊為軀幹。戊,從戈。《說文》“戊承丁,象人脅。”迫脅,以威力恐人也。

離納己,《說文》“己承戊,象人腹”,《說卦傳》離“其於人也,為大腹”。

震納庚,震為雷。雷字金文含申字,申,庚也。

巽納辛,《說文》“辛承庚,象人股”,故《說卦傳》“巽為股”。

乾納壬,《說文》“壬:位北方也,陰極陽生,故《易》曰:‘龍戰於野’。戰者,接也,象人裹妊之形。壬承辛,象人脛。”《說卦傳》“戰乎乾”。帛書《二三子》曰:“龍戰於野者,言大人廣德而下接民也。”

坤納癸,象人足,足接地,坤為地。水土,皆地也。《說文》“癸:冬時水土平,可揆度也。象水從四方流入地中之形。癸承壬,象人足。”

【第十章】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集說】

○沈竹礽《說卦錄要》: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六子皆自乾坤而生,故稱父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索者,陰陽相求也。陽先求陰,則陽入陰中為男。陰先求陽,則陰入陽中為女;一索者,初爻也。坎再索而得為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在中爻,為再索。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在三爻,為三索。

此以八卦分父母男女,一家之象也。

【解讀】

《繫辭傳》曰: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八經卦六子,震、坎、艮陽卦只有一個陽爻,巽、離、兌陰卦只有一個陰爻。經卦、別卦的爻位次序皆是自下至上。震卦陽在初,故為長男,坎卦陽爻在中,故為中男,艮卦陽爻在末,故為少男。陰卦仿此。

【第十一章】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旉,為大途,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滷。為妾,為羊。

【解讀】

《說卦傳》第十一章的八卦類象,一般是由基本卦象(初象)“乾為天、坤為地、震為雷、巽為風、坎為水、離為火、艮為山、兌為澤”以及基本屬性(卦德、卦義)引申而來,有的類象則仍然是基於經卦的陰陽關係,有的類象則與古文字、數字筮卦有關。

八卦與五行不屬於一個體系,八卦之色(乾為大赤、坤為黑、震為玄黃、巽為白、坎為赤)與五行不對應(按術數五行,乾兌金為白、坤艮土為黃、震巽木為青、坎水為黑、離火為紅),八卦之獸與屬相也不對應。

朱子評《說卦傳》十一章曰:“此章廣八卦之象,其間多不可曉者,求之於經,亦不盡合也。”因為《說卦傳》不專屬於《周易》,它還保留了《連山》《歸藏》遺說,我們通過數學統計的方法研究《周易》經文,可以發現專屬於《周易》的“說卦”。研究表明,《周易》卦爻辭的撰寫是嚴格遵循“觀象繫辭”體例的,故《周易》堪稱獨特的有趣的“象數哲學”。

《經典釋文》:“此六子依求索而為次第也,《本》亦有以三男居前,三女後從。”按:熹平石經《說卦傳》第十一章八卦卦序:乾坤震坎艮巽離兌,與傳本《周易》乾坤震巽坎離艮兌不同(見:陳道生《漢石經周易非善本論》)。

1.乾卦類象: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集說】

○《荀九家》此下有為龍,為直,為衣,為言。

○孔穎達《周易正義》曰:此下歷就八卦廣明卦象者也。此一節廣明乾象。乾既為天,天動運轉,故為圜也。為君為父,取其尊道而為萬物之始也。為玉為金,取其剛之清明也。為寒為冰,取其西北寒冰之地也。為大赤,取其盛陽之色也。為良馬,取其行健之善也。為老馬,取其行健之久也。為瘠馬,取其行健之甚。瘠馬,骨多也。為駁馬,言此馬有牙如倨,能食虎豹。《爾雅》雲:“倨牙,食虎豹。”此之謂也。王廙雲:“駁馬能食虎豹,取其至健也。”為木果,取其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

○程迥曰:“為環”,天之體也;“為君”居上而覆下也;“為玉”,德粹也;“為金”,

堅剛也;“為寒”,位西北也;“為冰”,寒之凝也;“為木果”,以實承實也。

○《朱子語類》雲:卦象指文王卦言,所以乾言為寒為冰。

【解讀】

論坎為寒為冰:

(1)《說卦傳》“乾為寒為冰”,孔穎達釋曰:“取其西北寒冰之地也”。按《說卦傳》八卦配八節,“兌,正秋也”,正秋即仲秋八月,震為二月,離為五月,兌為八月,坎為十一月。以此,乾卦當為九月、十月秋冬之交,氣候從涼至寒,“涼是冷之始,寒是冷之極”(《列子·湯問》注),“為寒為冰”,坎之象顯然勝於乾。

(2)《說卦傳》“乾為馬,乾為首,乾為寒,為冰,為大赤”,“坎為赤,其於馬也,為下首”,《周易》“尚中”,坎得乾之中,有“小乾卦”之象,乾為馬,坎也為馬,乾為首,則坎為“下首”,乾為“大赤”,則坎為“赤”。另外,帛書《易》乾作“鍵”,坎作“贛”;乾,健也,坎,陷也,險也。乾(鍵)、健、坎(贛)、險、陷上古音相近,古人傳《易》主要依靠口耳相傳,加上坎得乾之中,有“小乾卦”之象,故乾、坎之間有相混的可能。朱震《易叢說》、羅蘋《路史注》引《歸藏》“乾為血卦”,實際《周易》古經和《說卦傳》皆以“坎為血卦”,也是如此。(八卦唯坎離得乾坤之中爻,故坎有小乾象,離有小坤象。《說卦傳》“坤為腹”,離“其於人也為大腹”,“坤為牛”,而《周易》古經取象多以“離為牛”。)

(3)“寒”“冰”出現於《周易》卦爻辭都與坎卦有關,而與乾卦無關。

①“冰”在《周易》經文出現一處:

坤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坤文言》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按:坤為純陰,初六為陰始則凝霜,坤為順,由霜而逐漸結冰。先天之坤位於北方坎位,坎為水,為冬,為寒為冰。

②“寒”在《周易》經文出現一處:

井九五:“井冽,寒泉食。”九五體坎,此坎為水為寒,冽,寒也,泉,水也。

③蹇卦卦名:蹇,上寒下足。上部寒屬水,坎卦;下部足通止,為艮卦。上坎下艮,水山蹇卦。故“蹇”字符合蹇卦卦象。

(4)“乾為天、為君、為父、為大赤、為闢、為卿、為馬、為禾、為血卦。”馬國翰曰:“朱震《易叢說》、羅蘋《路史注》。嚴可均曰:此蓋《說卦》文,殷《易》先有,非始《十翼》。”由於周室所藏《易象》秘笈不傳於諸侯,故傳本《說卦》的材料當來自《連山》《歸藏》。

(5)《論衡·正說》:“至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

《隋書·經籍志》:“及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

朱震認為:“秦漢之際,《易》亡《說卦》,孝宣帝時(公元前73年),河內女子發老屋,得《說卦》,至後漢荀爽集解,又得逸象三十有一。”生於漢昭、宣帝之時的孟喜有《孟氏逸象》也說明《說卦傳》確實不全。正因為《說卦傳》流傳的不完整,才會有以上的現象出現。

(6)金景芳先生治《易》,七十餘年孜孜求索,在其九十六歲(1998年)完成的《〈周易·繫辭傳〉新編詳解》中考證出“《說卦傳》是孔子為《周易》作傳時,有意識地保存下來的《連山》《歸藏》二易遺說,《周易》還繼續應用。”

綜上所述,根據《周易》古經與《說卦傳》本身的邏輯體系看,應當以坎“為寒為冰”為《周易》說卦體例。《說卦》的“乾為寒,為冰”可能是《連山》“說卦”的遺留,到了周公《易象》始把“寒、冰”列入坎卦。(詳見《周易密鑰》“蹇”的字理結構符合蹇卦卦象——兼論《易》的先天法則與後天法則)

2.坤卦類象: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集說】

○《荀九家》有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裳,為黃,為帛,為漿。

○孔穎達曰:此一節廣明坤象。坤既為地,地受任生育,故“為母也”;“為布”,取其廣載也;“為釜”,取其化生成熟也:“為吝嗇”,取其生物不轉移也;“為均”,地道平均也;“為子母牛”,取其多蕃育而順之也;“為大輿”,取其載萬物也;“為文”,取其萬物之色雜也;“為眾”,取其載物非一也;“為柄”,取其生物之本也;“為黑”,取其極陰之色也。

【解讀】

為母,大地生長萬物故為母,大地母親。

為布,大地鋪展如布。

為吝嗇,陰主收斂含藏,故為吝嗇。

為大輿,地球運載萬物,“坐地日行八萬裡”。

3.震卦類象: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旉,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集說】

○《荀九家》有為玉(或為:王)、為鵠、為鼓。

○虞翻曰:“天玄地黃”,震天地之雜,故為“玄黃”。

○孔穎達曰:此一節廣明震象。為玄黃,取其相雜而成蒼色也。為敷,取其春時氣至,草木皆吐,敷布而生也。為大塗,取其萬物之所生也。為長子,如上文釋,震為長子也。為決躁,取其剛動也。為蒼筤竹,竹初生之時色蒼筤,取其春生之美也。為萑葦,萑葦,竹之類也。其於馬也為善鳴,取其象雷聲之遠聞也。為馵足,馬後足白為馵,取其動而見也。為作足,取其動而行健也。為的顙,白額為的顙,亦取動而見也。其於稼也為反生,取其始生戴甲而出也。其究為健,究,極也。極於震動,則為健也。為蕃鮮,鮮,明也。取其春時草木蕃育而鮮明。

○俞琰曰:陽長而不已,則其窮為乾之健,三爻俱變則為巽,故“為蕃鮮”。

○蔡清曰:凡嫁之始生,皆為“反生”,蓋以其初間生意實從種子中出,而下著地以為根,然後種中萌芽乃自舉。

○沈竹礽《說卦錄要》:

為馵足,《爾雅》:“馬左白曰馵”。震居左,下一陽白,有為足,故為馵足。

為作足;兩足並舉曰作,震性動,故為作足。

為的顙;額有白色,曰的顙。頭上旋毛如射之的,故為的顙。

其於稼也,為反生,子墜苗抽,則反而生於下,故為稼為反生。(反生,是頂著種子甲殼破土萌生。《集解》引宋衷說:‘陰在上,陽在下,故為反生。’《釋文》:‘麻、豆之屬反生,戴莩甲而出也。’)

【解讀】

為玄黃:天玄地黃,震為天地始交,故有天地雜色。

為大塗:即大途、大道。動之引申。《莊子·山木》“故朝夕賦斂而毫毛不挫,而況有大塗者乎!”

震,從辰,為卯辰月,為草本植物萌芽之時,故“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稼也,為反生。……為蕃鮮。”水雷屯卦《彖傳》雲“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屯,即“草昧”,謂艸木之萌芽也。雷水解卦《彖傳》“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是皆以震卦為草木萌芽。

《史記·天官書》“東宮蒼龍,房、心。”房為天駟,心為大火,故震為龍,為馬。

4.巽卦類象: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集說】

○《荀九家》有為楊為鸛。

○孔穎達曰:此一節廣明巽象。巽為木,木可以輮曲直,巽順之謂也;“為繩直”,取其號令齊物也;“為工”,亦取繩直之類;“為白”,取其潔也:“為長”,取其風行之遠也;“為高”,取其木生而上也;“為進退”,取其風之性前卻,其物進退之義也;“為不果”,取其風性前卻,不能果敢決斷,亦皆進退之義也。“為臭”(王肅作“為香臭”也),取其風所發也,又取下風之遠聞;“為寡發”,風落樹之華葉,則在樹者稀疏,如人之少發;“為廣顙”,額闊為廣顙,發寡少之義;“為多白眼”,取躁人之眼,其色多白也;“為近利”,取躁人之情,多近於利也;“市三倍”,取其木生蕃盛,於市則三倍之利也;”其究為躁卦”,取其風之勢極於躁急也。

○翟玄曰:“為繩直”,上二陽其正一陰,使不得邪僻,如繩之直也。

○項安世曰:繩直其齊,白其潔也。

○李光地案:“寡發”“廣顙”“多白眼”,皆取潔義,今人之額闊少寒毛而眸子清明者,皆潔者也。

【解讀】

巽為木:巽卦初陰象木紮根於地,上二陽象木稟陽氣而蕃盛。巽從巳,為巳月,為喬木茂盛之初,巽一般指大樹,故《禮記·月令》雲“孟夏之月,……毋伐大樹。”風澤中孚卦“乘木舟虛”,風水渙卦“刳木為舟”,皆以巽為大木,大木可做舟也。

為繩直,為工:

按《說卦傳》第五章“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絜齊也。”“絜齊”,古齊與齋可假借,然此處沒有齋戒義,故絜齊為整齊。漢·賈誼《過秦論》:“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度:推測,估計;絜:從糸,用繩子量物體周圍的長度。

《說文·系部》:“絜,麻一耑也。”段玉裁注:“一耑猶一束也。耑,頭也。束之必齊其首,故曰端。人部系下雲絜束也,是知絜為束也。束之必圍之,故引申之圍度曰絜。束之則不曼,故又引申為淨,俗作潔。經典作絜。”絜浄,即潔淨。

巽為木(大樹),木工之木取自大樹,巽為“絜齊”,絜,繩直也,齊,木工也。古稱木工為梓人,梓,從木從辛,巽為木,巽納辛也,故梓人為木工。

為白:①孔穎達、項安世皆以為取巽潔義,按“絜齊”之絜,通潔,故巽為白。②愚以為,巽為風,風從蟲,故巽為蟲,《禮記·月令》季春(辰月)“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孟夏(巳月)“蠶事畢,后妃獻繭。”蠶蟲、蠶繭、蠶絲其色皆白,故巽為白。又帛為絲織布,帛,從白。③又,《說文》“(白 zì)此亦自字也。省自者,詞言之氣,從鼻出,與口相助也。”巽為臭,故巽為鼻,自,鼻也。(詳見:《周易密鑰》:論《周易》鼻之取象在巽而不在艮)④又,巽納辛,辛金白色,故巽為白。

為長,為高:巽為木(大樹)引申。

為進退,為不果,為臭。……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此皆巽為風引申,“近利市三倍”兼取巽為木義。

為寡發:發為血之餘。血為陰,巽卦陰在下不能上行,故為寡發。傳本《子夏易傳》:“巽志於柔,其體虛,其精薄,其道虧也,故於首則寡發矣。”

為廣顙,為多白眼:巽卦上面二陽爻底下一陰爻,陽主寬,陰主窄,正是寬額之象。離為目,目,中間為褐色瞳仁,兩側為眼白,白色為陽,褐色為陰,二陽夾一陰,正是離卦。而巽卦的陰爻下移,於是變成了多白眼。

5.坎卦類象: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集說】

○《荀九家》有為宮,為律,為可,為棟,為叢棘,為狐,為蒺藜,為桎梏。

○宋衷曰:曲者更直為矯,直者更曲為輮,水流有曲直,故為“矯輮”,“為美脊”,陽在中央,馬脊之象也。

○孔穎達曰:此一節廣明坎象。“坎為水”,取其北方之行也;“為溝瀆”,取其水行無所不通也;“為隱伏”,取其水藏地中也;“為輮矯,使曲者直為矯,使直者曲為輮,水流曲直,故為“矯輮”也;“為弓輪”,弓者激矢如水激射也,輪者運行如水行也;“為加憂”,取其憂險難也;“為心病”,憂險難故心病也;“為耳痛”,坎為勞卦,聽勞則耳痛也;“為血卦”,人之有血,猶地有水也;“為赤”,亦取血之色;“其於馬也,為美脊”,取其陽在中也;“為亟心”,亟,急也,取其中堅內動也;“為下首”,取其水流向下也;“為薄蹄”,取水流迫地而行也;“為曳”,取水磨地而行也;“其於輿也,為多眚”,取其表裡有陰,力弱不能重載也;“為通”,取行有孔穴也;“為月”,月是水之精也;“為盜”,取水行潛竊也;“其於木也,為堅多心”,取剛在內也。

○鄭正夫曰:血在形,如水在天地間,故為“血卦。”

○蔡清曰:日火外影也,金水內影也,月是金水之精,何獨外影,曰,月體亦內影,坎象也,得日之光以為光,故兼外影耳,凡金與水得日之光,亦光輝外射也。

○李光地曰:坎以習險取“勞”義,故“加憂”“心病”“耳痛”者,人之勞也。“亟心”“下首”“薄蹄”“曳”者,馬之勞也。多眚者,車之勞也。凡馬勞極,則心亟而屢下其首,蹄薄而足曳,皆歷險之甚所致也。

6.離卦類象: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集說】

○《荀九家》有:為牝牛。

○孔穎達曰:此一節廣明離象。“離為火”,取南方之行也;“為日”,日是火精也;“為電”,火之類也;“為中女”,離為中女:“為甲冑”,取其剛在外也:“為戈兵”,取其以剛自捍也;“其於人也,為大腹”,取其懷陰氣也;“為乾卦”,取其日所烜也;“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皆取剛在外也;“其於木也,為科上槁”。科,空也。陰在內為空,木既空中,上必枯槁也。

○俞琰曰:離中虛而外乾燥,故為木之“科上槁”,蓋與坎之堅多心相反。

【解讀】

①離卦得坤卦中爻,是小坤卦也,坤為腹,故離“其於人也為大腹”。坤為子母牛,子母牛即牝牛,故離卦也有牝牛之象。陽附於陰,以陰為貴,離為牝牛,上下重離,離有網象,故卦辭曰“畜牝牛”。(《說卦傳》以“乾為馬,乾為首,乾為寒,為冰,為大赤”,以“坎為赤,其於馬也,為下首”,《周易》“尚中”,坎得乾之中,有“小乾卦”之象,乾為馬,坎也為馬,乾為首,則坎為“下首”,乾為“大赤”,則坎為“赤”。乾為寒,為冰,坎亦為寒,為冰。)

後天之離位於南方,此先天乾卦之位,故離“為乾卦”,乾亦有炫幹之義,離為日為火故。

離卦內柔而外剛,“甲冑,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皆是也。蠃,《爾雅·釋魚》“蠃,小者蜬。”蜬即小螺或水貝。《玉篇》蚌屬。《廣韻》本作螺。

②從離字古文看離卦卦象:

《周易》以離為鳥,離,從隹,隹即鳥。“離”通“鸝”。《說文》:“離,黃倉庚也。”離黃、倉庚,與黃鶯、黃鸝通用。黃鸝不但羽衣華麗、鳴聲也悅耳,故“離為麗”。離為雉,雉為野雞,雉外文明而性介,陽明在外也。雉羽毛很美,可做裝飾品,象剛爻彰顯在外;雉善走不能久飛,柔爻在內也。(剛爻為美,故坎為美脊馬,剛爻居中也。)

離字甲骨文上部為“鳥”,下部是捕鳥的長柄“網”,表示用網捕鳥。(離有分離、離別之義,離通罹,這是捕鳥之意的引申)

離字甲骨文

離,帛書《易》作“羅”(離、羅均從隹),《說文》“羅,以絲罟鳥也。從網從維。”故離通羅。《周易·繫辭傳》“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從離字的甲骨文看,離、羅的古義兼有鳥與網的含義,故離為鳥為網。

離字(離)小篆

離字小篆左邊是“網”的訛變,右邊是“隹(鳥)”

又鳥之骨骼中空,並有充氣現象,此離卦外剛內柔之象也。四象(四靈)之南方朱雀,離卦也,朱,火之色,離為火,朱雀即三足烏,太陽鳥也,離為日。

7.艮卦類象: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集說】

○《荀九家》有為鼻,為虎,為狐。

○宋衷曰:閽人主門,寺人主巷,艮為止,此職皆掌禁止者也。

○虞翻曰:“為山”,故為徑路也。艮手,故“為指”。陽剛在上,故“堅多節”。

○孔穎達曰:此一節廣明艮象。“艮為山”,取陰在下為止,陽在上為高,故艮象山也;“為徑路”,取其山路有澗道也;“為小石”,取其艮為山,義為陽卦之小者也;“為門闕”,取其崇高也;“為果蓏”,木實為果,草實為蓏,取其出於山谷之中也,“為閽寺”,取其禁止人也;“為指”,取其執止物也;“為狗”,“為鼠”,取其皆止人家也;“為黔喙之屬”,取其山居之獸也;“其於木也,為堅多節”,取其堅凝故多節也。

○項安世曰:“震為敷為蕃鮮”,草木之始也,“艮為果蓏”草木之終也,果蓏能終而又能始,故於艮之象為切。

○俞瑣曰:《周官·閽人》掌王宮中門之禁,止物之不應入者。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官之戒令,止物之不得出者,坎之剛在內,故為木之“堅多心”,艮之剛在外,故為木之“堅多節”。

【解讀】

為黔喙(qián huì)之屬:

馬融曰:黔喙,肉食之獸,謂豺狼之屬。

陸德明《釋文》:“謂虎豹之屬,貪冒之類。”

歸有光《易經淵旨》:“艮為黔喙之屬”,類以黔喙為口,有鈐(qián)如蟋蟀、螳螂、蝤蛑(yóu móu)之類,惟蟲屬有之,因引《爾雅》注“螳螂,有斧蟲”為證。蓋黔與鈐通。

尚秉和《周易尚氏學》:馬、鄭皆謂為虎豹之屬,實虎豹無黔喙者。若啄則專屬之鳥。鳥之剛在喙,鳥艮剛在上,故為黔喙。凡鳥之鷙者,無不黔啄。《易林》以艮為鷹鸇(zhān)雕隼(sǔn),本此也。

李守力按:

“喙”一般專指鳥嘴,實際上鳥和獸都可用“喙”,如《左傳·昭四年》“深目而豭喙”(豭jiā:公豬)、《爾雅·釋畜》“白馬黑喙”,可見豬、馬皆可用“喙”。釋“黔”為“鈐”符合艮卦之象,鈐,大犂也。犂有割、劃之義。故“黔喙”即“鈐口”,鐵齒銅牙之義。

《說卦傳》“為黔喙之屬”前一句是“為指,為狗,為鼠”。手指端部有甲而剛,下有節而柔,手指可止物,故艮為指。艮卦外爻剛故狗以剛強吠止外人,內爻柔故以柔順阿諛主子,故艮為狗。艮卦其剛在上,如鼠剛在齒也,故艮為鼠。故緊接著的“為黔喙之屬”與鼠相似,也是剛在齒也。可見《說卦傳》於此處的排序是極有規律的。

《荀子·不苟》:“盜蹠(zhí)吟口,名聲若日月,與舜禹俱傳而不息。然君子不貴者,非禮義之中也。”《莊子·盜蹠》“蹠之為人也,心如湧泉,意如飄風,強足以距敵,辯足以飾非。”《說苑·談叢》有云:“盜蹠兇貪,名如日月,與舜禹俱傳而不息。”

“吟口”即“黔喙”,也即“鈐口”。《說苑》“盜蹠兇貪”是說鐵齒銅牙的本義,《莊子·盜蹠》是說盜蹠伶牙俐齒,是引申義,這更符合原意。《莊子·盜蹠》的描述恰是盜蹠“名聲若日月”的原由。

有把“吟口”釋為“噤口”(閉口)者,這不符合《莊子·盜蹠》的描述,也與“名聲若日月”前後矛盾。一個無智無勇又無口才的人是當不了起義軍領袖的。

8.兌卦類象: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滷,為妾,為羊。

【集說】

○《荀九家》有為常,為輔頰。

○ 孔穎達曰:此一節廣明兌象。“兌為澤”,取其陰卦之小,地類卑也:”為少女”,兌為少女也;“為巫”,取其口舌之官也;“為門舌”,取西方於五事而言也;“為毀折”,“為附決”,兌西方之卦,取秋物成熟,稿稈之屬,則“毀折”也;果砧之屬,則“附決”也;“其於地也,為剛滷”,取水澤所停,剛鹹鹵也;“為妾”,取少女從姊為娣也。

【解讀】

兌為脫的本字。兌為秋季,兌為毀折,為附決,到秋季附在莊稼植物上的種子、果實、葉子皆脫落(決裂)。

《史記·天官書》“西宮咸池……參為白虎。三星直者,是為衡石。下有三星,兌,曰罰,為斬艾事。”故兌為澤,為剛滷,為白虎。

【總論】

胡炳文《周易本義通釋》曰:

此章廣八卦之象,幾百十有二,其中有相對取象者,如乾為天坤為地之類是也,上文“乾為馬”,此則“為良馬”“老馬”“瘠馬”“駁馬”,良取其德,老取其知,瘠取其骨,駁取其力,皆取其健也。上文“坤為牛”,此則“為子母牛”,取其生生有繼、兼取其順也。“乾為木果”,結於上而圓,“坤為大輿”,載於下而方。“震為決躁”,“巽為進退為不果”,剛柔之性也,震巽獨以其究言,剛柔之始也。坎內陽外陰,水與月則內明外暗,離內陰外陽,火與日則內暗外明,坎中實,故於人“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離中虛,故於人為“大腹”。艮為“閽寺”“為指”,艮之止也,“兌為巫”“為口舌”,陰之說也。

有相反取象者,“震為大塗”,反而艮則“為徑路”,大塗,陽闢乎陰無險阻也,徑路,陽阻而下陰不能闢也。“巽為長為高”,反而兌則“為毀折”:長且高者,陽之上達;毀而折者,陰之上窮也。

有相因取象者,“乾為馬”,震得乾初之陽,故於馬“為善鳴”“馵足”“作足”“的顙”,坎得乾中爻之陽,故於馬為“美脊”“亟心”“下首”“薄蹄””曳”,坎陽中而陰外也。“巽為木”,乾陽而根陰也。坎中陽,故於木“為堅多心”。艮上陽,故於木“為堅多節”。離中陰而虛,故於木為“科上槁”。“震為敷”,乾為木果,震之一陽,花之敷,乾之三陽,果之結。“乾為木果”,“艮為果蓏”,果陽在上,果蓏陽上而陰下也。

有一卦之中,自相因取象者,“坎為隱伏”,因而為盜,“巽為繩直”,因而“為工”,“艮為門闕”,因而為“閽寺”,“兌為口舌”,因而“為巫”。

有不言而互見者,“乾為君”,以見坤之為臣。“乾為環”,以見坤之為方。“吝嗇”者陰之翕也,以見陽之闢。“均”者,地之平也,以見天之高。“為文”者,物生於地,雜而可見也,知其始於天者,不可見矣。“為柄”者,有形之可執也,乾之氣不可執矣。“離為乾卦”,以見坎之為溼。“坎為血卦”,以見離之為氣。“巽為臭”,以見震之為聲。

“震為長子”,而坎艮不言者,於陽之長者尊之也。兌少女“為妾”,而巽離不言者,於陰之少者卑之也。“乾為馬”,震坎得乾之陽皆言馬,而艮不言者,艮止也,止之性非馬也,它可觸類而通矣。

【《說卦傳》總結】

根據前邊的論述,《說卦傳》明顯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自開始“昔者聖人之作易也”至“故易六位而成章”。(朱熹《周易本義》第一、二章)

第二部分:自“天地定位”至“既成萬物也”。(朱熹《周易本義》第三、四、五、六章)

第三部分:自“乾,健也”至“為妾,為羊”。(朱熹《周易本義》第七、八、九、十、十一章)

《隋書·經籍志》雲:“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愚以為“《說卦》三篇”應該是指以上所說的三部分,而《論衡·正說篇》曰:“至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一篇”當是指三部分之“合”。《說卦傳》當為孔子編輯,後失於秦火,故司馬遷未之見,但太史公確知有此一篇,故載其名於《孔子世家》中,至孝宣帝時,《說卦傳》始為河內女子發老屋而發現。

《說卦傳》第一部分,即第一、第二兩章,分別論述了《周易》六十四個六畫卦(別卦)的結構的兩個系統:一是“因而重之”的重卦系統,二是“兼三才而兩之”的互卦系統。鑑於《說卦傳》第一二章與《繫辭傳》文字相似,其成書時間當接近,主筆者都似是孔夫子。

《說卦傳》第二部分,即第三、四、五、六章,第三章即“天地定位”章,傳本《說卦傳》言伏羲先天八卦,帛書《易傳》對應的這一章則是言神農先天八卦,第四章言黃帝先天八卦,第五章言《三易》共用的後天八卦,第六章與前三、四、五章環環相扣,緊密呼應,四個章節渾然一體。

熹平石經《周易》殘石

熹平石經《周易》殘石有兩塊可以拼接出從《繫辭傳下》到《文言》到《說卦傳》的部分文字(《十翼》的原始排序: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這三篇之間以兩行空格隔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說卦傳》的第二部分“天地定位”的“天”字前空了一格,寫了一個圓點,這是分段的標誌,鑑於第一、二章之間沒有分段,這說明《隋書·經籍志》“《說卦》三篇”之說很可能古已有之。今本《說卦傳》第一部分最後一句“故易六位而成章”,熹平石經作“故易六畫而成章也”,多了一個“也”字語氣虛詞也有分篇的表示。

《說卦傳》第三部分,即最後第七、八、九、十、十一章,完全是記載八卦的象。第七章言八卦卦德;第八章言動物取象;第九章言人體取象,第十章言父母子女取象;最後第十一章為雜象。這五章依次代表著易學自伏羲氏、神農氏、黃帝、堯舜禹湯以至於文王、周公約3500年間《連山》《歸藏》《周易》的演變,到今天已有6500年的歷史。

我們還注意到,《說卦傳》第十一章在熹平石經《周易》的排序與傳本不同。熹平石經(梁丘易)《說卦傳》第十一章八卦卦序:乾坤震坎艮巽離兌,與傳本《周易》(費直易)乾坤震巽坎離艮兌不同。正如《經典釋文》雲:“此六子依求索而為次第也,《本》亦有以三男居前,三女後從。”《說卦傳》第十一章之所以出現六子排序不同的本子,愚猜測,當是孝宣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所得《說卦傳》的外層竹簡(即相當於第十一章部分)的皮繩或有開裂所致(《說卦傳》共有978字,第十一章有357字)。

《說卦傳》保留了《連山》《歸藏》遺說,《周易》繼續使用之。《說卦傳》裡的卦象並不與《周易》古經完全對應,朱熹所說“其間多不可曉者,求之於經,亦不盡合也。”其原因在於《說卦傳》存在著坎得乾中為小乾象(如乾為首,坎為下首,乾為馬,坎為美脊馬之類)、離得坤中為小坤象(如坤為牛,純離為牛之類),還有乾得先天南位離象(如離為日,乾為大明之類)、坤得先天北位坎象(如坎為冰,坤為“履霜堅冰至”之類),有不少類象不見於《周易》,蓋《連山》《歸藏》所用者也,學人亦可因此舉一反三見乎爻位陰陽之理,啟迪爻象之理法也。《三易》八卦取象之法一以貫之,然類象取用各有不同,故孔門彙集《三易》卦象形成了我們見到的今本《說卦傳》最後之紛亂雜象(不排除散簡的原因)。學人可於其紛亂雜象中窺見其純真不雜者,所謂“《易》之義唯陰與陽”也。

朱震說“至後漢荀爽(慈明)集解,又得逸象三十有一”,荀爽“逸象”是直接來自對《周易》古經的謹慎總結。生於漢昭、宣帝之時的孟喜造《孟氏逸象》已達三四百種之多,虞翻(仲翔)繼承之。孟喜、虞翻等先賢發現《周易》卦爻辭很難與《說卦傳》對應,便使出渾身解數創造“逸象”附會之,如此把《說卦傳》的真義埋沒了!關於“逸象”,章太炎說:“荀、虞自謂用《說卦》矣。仲翔(虞翻)所補,逸象尤多,當劉向校古文時未有,其為私意增竄,甚明。獨慈明(荀爽)為稍循記。”(《章太炎全集》[三]第385 頁)

面對《說卦傳》卦象無法貫通地解釋《周易》經文的難題,睿智神童王弼將漢易象數加以沉澱後,終於找到了《周易》的爻象規律,這是無比偉大的功績,然而他卻“得意忘象”,把卦象幾乎徹底掃除,致使《周易》之學只可“經天”而不能“緯地”矣。

所謂“經天”是指爻象,爻象即爻位之間的陰陽關係,王弼總結為承、乘、比、應四種,這一通例貫穿《周易》古經始終。所謂“緯地”是指卦象,無論是經卦的基本屬性、基本物象,還是雜象,都是以經卦三爻之間的陰陽關係為根本得出的。故莊子說“《易》以道陰陽”,帛書《衷》篇引孔子曰:“《易》之義唯陰與陽,六畫而成章。”這個原理幾乎被先儒忽視久矣!以至於近儒竟以為《周易》無陰陽思想。嗚呼!《易》道失之久矣!本章圍繞《說卦傳》嘮嘮叨叨三萬言,無非是為了揭示聖人作《易》的核心機密,將八卦的卦符、初象、卦德、卦名、類象的規律力求全盤托出,以此拋磚引玉耳。

《周易》“觀象繫辭”本以爻象為經,以卦象為緯,只有理清《說卦傳》的卦象邏輯,在爻象、卦義的綱領下將一個個卦象編織起來,才能破譯神妙的《周易》古經繫辭。現在到了徹底揭開《周易》奧妙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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