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天——保監最新監管文件之老胡解讀

變天——保監最新監管文件之老胡解讀

五四青年節的下午,保監辦下發了2018[19]號文,標示為特急,老胡看完的感受就是保險市場要變天了。

變天——保監最新監管文件之老胡解讀

本次整改將全面規範人身保險產品開發設計行為,集中清理整頓一批歷史遺留問題產品,嚴厲打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監管重點有四項,分別是:

  1. 嚴查違規開發產品、挑戰監管底線的行為。

  2. 嚴查偏離保險本源、產品設計異化的行為。

  3. 罔顧公平合理、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4. 嚴查以營銷為噱頭、開發“奇葩”產品的行為。

附件1《人身保險產品開發設計負面清單》,分別從產品條款設計、產品責任設計、產品費率釐定、產品精算假設和產品使用管理五個方面,一共列出了52條需要自查、整改的現象。

  • 在產品條款設計上:

    條款中不能出現對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義務的條文不統一、不集中,一些約定缺乏法律依據、缺乏合理性的情況;也不能出現個別公司利用“保險+信託”等其他非保險金融產品為賣點進行宣傳,將保險產品與信託、銀行理財、基金等其他金融產品混為一談,混淆保險產品概念。

  • 在產品責任設計上:

    負面清單細化至年金保險、分紅保險、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等險種。如要求人身險產品不能出現年金保險產品長險短做,通過生存金快速返還形式,將消費者所交保費大量快速返還,把長期年金保險實際做成短期產品;同時,也不能出現,年金保險產品設計異化,如第一年末現金價值即超過已交保費,同時條款設計靈活的加、減保額功能,實現類萬能型保險自由進行賬戶部分領取功能,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此外,在分紅保險產品設計上,不能異化,如產品條款中包含了賬戶管理、保證利率等概念,與萬能型產品類同;投資連結型產品約定猶豫期退保為退還保單賬戶價值,未區分投保人是否選擇在猶豫期內將保險費轉入投資賬戶的不同情況進行約定

  • 在費率釐定合理上

    負面清單要求,不能為追求營銷噱頭,在嚴重缺乏經驗數據、定價基礎的情況下,盲目設定高額給付限額,並在短期健康保險中引入“終身給付限額”“連續投保”等長期保險概念,誇大產品功能,擾亂市場秩序。

  • 在產品精算假設上:

    負面清單要求,人身險產品不能通過刻意調整投資連結型產品投資安排,使產品投資收益率在一定時間內為固定值,且在銷售宣傳時明示或暗示產品為“保證收益”,誤導消費者,與投資連結型產品投資風險由消費者自行承擔相違背。

  • 對於產品申報問題:

    負面清單規定,不能出現已經變更備案的產品,其變更前的老產品仍未停止使用,或部分公司新開發的產品仍使用已經停售的產品名稱;不能出現對存量產品清理不及時,對質量效率低,市場認可度、有效性不強的“殭屍”產品清理力度不夠、決心不強等情況。

上面是總結,下面就是細項解讀了。

變天——保監最新監管文件之老胡解讀

負面清單:

(一)條款文字冗長,重點不突出,不通俗、不易懂,不便於消費者閱讀理解

(二)條款中對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義務的條文不統一、不集中,一些約定缺乏法律依據、缺乏合理性

(三)條款中對於保險人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應盡義務表述不嚴謹,存在誤導銷售隱患

(四)保險條款中保險金額約定不規範,與《保險法》規定的保險金額概念不一致

(五)保險條款中保險金訴訟時效約定,與《保險法》規定不一致。

(六)保險條款中關於保險單現金價值退還的約定,與《保險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不一致。

(七)產品保險條款中約定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範圍,與《民事訴訟法》關於地域管轄的規定不符

(八)保險條款中約定的“社會醫療保險”範圍,與《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不一致。

這些都是小問題,但是有的時候留下了扯皮的空間,改改更健康

(九)條款中的重要釋義不符合消費者通常理解。例如:“癌症”釋義中未包括原位癌責任

這條就太嚇人的,重疾險全軍覆沒,難道要把原位癌納入重疾賠付嗎?保司當然可以這麼做,但是原位癌這種切掉就可以治癒的疾病,僅僅是個門診手術的治療,連放化療都不需要,對後期生活也沒啥影響,如果納入的話,聽上去不錯,投保人賠得多了,但是保司是商業機構,是追逐利潤的,我想如果真的納入恐怕只有漲價一條路,保司不漲再保也會要求漲價,這一條真的實施的話,重疾險的價格恐怕難以想象。

(十)人壽保險產品的身故保險金申請材料在要求消費者提供死亡證明和戶籍註銷證明基礎上,還要求提供火化證明、喪葬證明等不合理材料。

改得好,某些理賠材料就是吃飽了撐的。

(十一)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產品,在被保險人身故後,不全額給付身故保險金,要按條款約定標準分期給付生存金給保單受益人,變相增加身故保險金給付條件。

保監管得真寬,說白了就是各類信託的給付方式,目前有很多產品是用這個當作賣點的,說得直白點,如果受益人未成年,身故金由監護人領取,就是擔心監護人,或者受益人是敗家子,所以用這種方式分期給付,這都管也是醉了。

(十四)年金保險產品長險短做,通過生存金快速返還形式,將消費者所交保費大量快速返還,把長期年金保險實際做成短期產品。

(十五)年金保險產品設計異化,第一年末現金價值即超過已交保費,同時條款設計靈活的加、減保額功能,實現類萬能型保險自由進行賬戶部分領取功能,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十六)分紅保險產品設計異化,產品條款中包含了賬戶管理、保證利率等概念,與萬能型產品類同。

年金產品基本都沾邊,差不多也是全軍覆沒,從產品端減少忽悠的可能?

(十七)醫療保險產品設計異化,無風險保額或保險金額低於保費,嚴重偏離保險保障屬性,同時還提供保險資金投資增值服務。

打著保險旗號的理財,基本上就是交10萬保費,象徵性的搭點意外、醫療啥的。

(十八)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對惡性腫瘤責任中的甲狀腺惡性腫瘤進行單獨處理,責任設計不合理,設置較低的保險金額

目前老胡知道的只有中荷和中英有這樣的產品,其實老胡還是蠻欣賞這樣的產品的,理由很簡單,甲狀腺癌的預後非常好,治療也很簡單,雖然也是癌,實在是站在“癌症”裡面都不好意思自稱為“癌”,港險裡面都是放在輕症賠付裡面的,鑑於甲狀腺癌高發又好治,如果放輕症裡面,重疾險的費率據估計可以下降10%,港險便宜有很大的原因就因為這個。

(二十)保單貸款比例約定不清晰,沒有約定為不超過現金價值80%。

保單貸款本身倒是沒啥,只不過很多銷售用這個忽悠客戶,是該管管了。

(二十一)長期保險產品條款約定公司保留調整風險保費的權利,公司可以單方調整費率,對消費者不公平。

唉,看來費率可調的長期醫療險是無望了!如果不讓保司調價,那我想沒有那家保司敢髮長期醫療險出來。

(二十二)疾病保險產品條款中不合理約定被保險人確診所保疾病後,需生存一定期限方可獲得保險金給付。

這個不錯耶,不過涉及到25種重大疾病的統一定義,要修改的話工程量就浩大了,不過目前執行的是2007年定的標準,已經過了十年了,有些定義是應該改改了。

(二十三)保險產品設置過長的等待期,或通過調整保險金額等方式變相延長等待期,或通過等待期內發生風險事故不全額退還所交保險費變相懲罰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利益。

等待期出險不退保費的目前我知道只有一家,那就是號稱國內最大的平安人壽出的重疾險,平安是不是最大我不清楚,反正國壽、太平、太保等等都說自己最大,但是平安的廣告費開支確實是最多的,少做點廣告把錢留著做產品吧。平安福,保監辦叫你回家吃飯了。

通過調整保險金額延長等待期的有好幾個產品,比如“和諧健康之享”,次年保額翻倍賠,這次看來也要告別市場了。

(二十四)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為追求營銷噱頭,在嚴重缺乏經驗數據、定價基礎的情況下,盲目設定高額給付限額,並在短期健康保險中引入“終身給付限額”“連續投保”等長期保

險概念,誇大產品功能,擾亂市場秩序

尊享一生類的百萬醫療險,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絲雲彩,估計要變臉了。華夏醫保通,泰康尊享B,保監辦叫你回家吃竹筍炒肉了,很多人買了華夏/泰康的重疾就是為了能買醫保通和尊享B,這兩個要被叫停了,坑死很多人。

(二十七)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產品定價未區分社保、非社保

管的真寬,這類產品定價時區分有意義嗎?都是理賠時按不同報銷比例來區分的。

(二十八)短期個人健康保險產品,費率浮動範圍超過基準費率30%的限額。

這個不錯哦,控制漲幅,但是內中邏輯其實很複雜,有利有弊吧,後續演化可能都能單獨寫一篇“醫療險漲價機制探討”,這裡就不多說了。

四、產品精算假設

(三十一)違背一般精算原理,通過調整產品現金價值利率等方式提高或降低產品現金價值。

(三十二)通過設定不合理假設、採用偏離度較大的利潤測試因子來實現利潤測試新業務價值率不為負。

三十三)萬能型產品未按規定進行賬戶管理、確定結算利率,實際確定的結算利率與賬戶投資情況無關。

(三十四)重疾險產品的參數調整管理辦法中設置調整疾病種類及定義。

(三十五)公司認定為非中短存續期產品,但利潤測試的退保率假設前5年已超過60%

(三十六)產品保險期間與利潤測試中退保率假設等所反映出的預期存續期不一致。

(三十七)萬能型產品條款約定只可以躉交,不允許消費者追加保費,與萬能型產品交費靈活的特點相違背。

(三十八)通過刻意調整投資連結型產品投資安排,使產品投資收益率在一定時間內為固定值,且在銷售宣傳時明示或暗示產品為“保證收益”,誤導消費者,與投資連結型產品投資風險

由消費者自行承擔相違背。

(三十九)分紅型產品分紅演示中使用的股東、消費者之間分紅比例,給予消費者的比例高於公司實際分紅中給予消費者的分紅比例,誇大分紅利益,誤導消費者。

其實囉嗦這麼多,就是說你們不要玩數字遊戲,搞些朝三暮四的東西出來忽悠,不過嘛我倒是覺得太高看現有產品了,大部分產品都是穩定的低,這部分主要的問題在銷售環節,銷售誤導的情況很多。


這次整改涉及的產品非常多,從消費者角度上來看,大多數要求都挺好,但是有些政策可能會阻礙創新。

可以續保的長期醫療險每年漲點價,只要不太離譜,總好過擔心保司玩停售之類的。

甲狀腺癌這種搞到輕症裡面去多好,可以降低整體保費。

總之,這一次估計有大批產品要下架整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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