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網吧爲了招攬生意,竟然暗中提供這種服務

相信大家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去過網吧,而當你忘記帶身份證的時候,還有那些未成年的顧客,對於這樣的顧客有的網吧會拒之門外,而有的網吧卻有著一些不為人道的潛規則。在他們的收銀臺下面的抽屜裡往往有著一疊身份證,在他們的電腦有兩個計費系統,一個是要身份證的,一個是不要的,如果沒有身份證或者沒有18就用那個貴的計費!往往會貴一半左右,也是網吧灰色收入的重要來源。

對於冒用他人身份證上網的這種行為,不管身份證是網吧提供的或者是借用親戚朋友的,還是自己利用別的方法弄到的身份證都是一種違法行為,被逮到後會有著嚴重的後果。

天津一網吧為了招攬生意,竟然暗中提供這種服務

就在近日,濱海公安開發分局南海路派出所就查處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證案件,涉案人員被依法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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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一次南海路派出所民警在對泰達時代某網吧檢查的時侯,發現該網吧的服務人員李某、張某在網吧營業期間,為沒有身份證的顧客王某、高某提供他人的身份證件,並開機上網。李某、張某、王某、高某四人的行為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隨即,民警將該四人傳喚至南海路派出所進行詢問。經工作,該四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法事實。並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同時,民警在檢查中還發現,該網吧收銀臺抽屜中存有13張他人遺失的身份證件,李某、張某承認他們把這些身份證件提供給到網吧上網的無證人員使用,以此來為網吧招攬客戶。對此,分局依法對李某、張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對王某、高某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並對該網吧依法給予警告並處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到網吧上網必須持本人身份證進行登記。借用別人身份證在網吧上網,登記信息,屬於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舉動,根據《中華公民共跟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冒用別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處十日以下拘留收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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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身份證被盜用,不需要對失主進行賠償,但需要負法律責任。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丟失的身份證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證所有人要不要承擔責任,是許多市民所擔心的問題。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到一千元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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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任何情況下未經公民許可私自利用公民身份證獲利的行為都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你有證據可以提出民事訴訟,如果對方造成了損失應當進行賠償,如果未有什麼損失也應當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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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小編提醒大家一定要嚴格按照實名制登記制度依法文明上網。同時,還要注意保管好自身的私人證件,避免被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對於網吧的這種做法,你有什麼看法,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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