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爲小夫妻準備了700萬一室戶當婚房,女方覺得太小氣。你怎麼看?

小情獸TT


能掏700萬娶你家姑娘,你這還不滿意?你問問全國有多少人家娶媳婦用得了這麼多錢?人啊!就是永不知足。家裡有個姑娘就不得了啦?你究竟嫁姑娘是為了啥?給男方找點兒麻煩,我姑娘就金貴,就引起重視了?這沒成家呢,你就開始攪和了,這個“丈母孃”確實不是善茬。還有這個小姑娘,你是什麼意思?你媽讓你這麼傳話你就傳,到底是你的意思還是你媽的意思?我感覺這個小姑娘也挺有心計,有其母必有其女。其實,以你兒子的條件,再找一個媳婦應該不困難,為了你兒子的終身幸福,還是想辦法拆散他倆,再不行就拖著吧!等著你兒子看清她們母子的真面目,千萬別急。


崔大乘


看到這個事件的第一感覺是, 現在普通家庭的男孩子結婚,真結不起。根本不是在結婚,那是在結錢啊!

在此,先表明個人觀點,女方家長不應該提出換房要求。

為什麼這麼說呢?

第一, 現在一線城市,寸土寸金,能買一套房,對於一般家庭來說,是件很不容易的事。看看有多少人,還租住在一二十平米的房子裡,還奮鬥在買房的路上。有多少家庭,還蝸居在三五十平米的房子裡,轉個圈都困難。不管怎麼樣,小兩口能在大上海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已經很不錯了,已經是讓很多人羨慕的事了,所以,不管是對女孩,還是女孩的家長來說,都不應該提出換房的要求,人,要懂得知足。

第二, 男方家長既然選擇自己住兩室,給小夫妻一室戶,自然有他們的道理。可能他們覺得,自己年齡大了,以後也不會再買房、換房了。而孩子們還年輕,以後有條件了,還可以換大房型住。現在給他們一室戶,可能也就是個過渡而已。之所以選擇老兩口住兩室戶,是覺得逢年過節,萬一有親戚朋友來拜年住宿,也方便點。畢竟,長輩人情世故的事要多一點。而且,父母的財產,遲早還不是小兩口的嗎?幹嘛非要把父母逼的鬧矛盾呢?

第三, 關於女方家長提到的,以後有了孩子住不開,以及丈母孃去照顧,也住不開的問題。我覺得,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好賴也是80平米的房,可以再做個隔斷牆,隔出一小間房來,自造一個兩室一廳。雖然不知道他們的房是什麼戶型,但我覺得這點應該完全能做到。並不是只有和父母換房,才能解決這些問題。如果你想解決,辦法準比困難多。遇到問題,要多闢新徑,而不要只認準一條道兒。

第四, 中國的大多數父母,奮鬥一輩子都是為了兒女。為了兒女,他們是真的掏心掏肺,甚至可以犧牲自己。而作為兒女、晚輩,是不是也應該多體量體量父母呢?不能只自私的考慮,自己過的舒服了就好。親人間的溫暖,也是相互的。

另外,描述中最後提到,男方家長覺得女方家長做事有點過頭,覺得對方不是善茬。怕自己兒子婚後不好過,這點,我到覺得,男方家長不應該這樣猜疑。熟話說“疑心生暗鬼”,如果不瞭解對方家長,可以坐在一起多接觸、多瞭解 。而不要只通過個別事例,只通過自己的猜疑,就對對方做出有可能不真實的判定。而女方父母,也不應該固執的堅持己見。多站在對方家庭的實際情況考慮。畢竟,以後有可能成為親家。親家之間處好關係,對兒女的幸福,還是很有幫助的,

總之,要求男方家長換房,肯定是不妥的。遇到問題,應該雙方坐下來協商解決。兩個年輕人走到一起,不容易。熟話說“穿衣吃飯,看家當”。儘量不要因為一些物質因素,而阻擋了兒女走向幸福的婚姻殿堂。

此番論點,純屬我個人看法,可能會有人不贊同。只有個小小的請求,大家在反對時,言辭別那麼太犀利,儘量不要刺痛我這顆小心臟,謝謝!

關於婚姻和物質的問題,大家怎麼看呢?歡迎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龍族社


99隨便語:看了這則報道,瞬間覺得自己不是上海人也很幸福!

補充信息如下:

有上海網友在論壇發帖,講的是父母為兒子準備婚房。

男方的經濟條件很不錯,除了老兩口居住一套兩室的房子以外,家裡在同一小區,還有一套80平米的電梯次新房,只可惜是一室的戶型。這個小區位於地鐵口,在寸土寸金的上海,算地段很好的房子,即便這套一室的”小房子“,也價值700萬。

老兩口現在準備把80平米的一室房子拿出來,給兒子當婚房。

然而,女方媽媽覺得一室的房子太小,應當讓男方父母把兩室的房子讓出來,給小夫妻當婚房。

原來,當個上海人也很不幸的!

700萬的一套房子拿出來當婚房,居然被嫌棄了。

這樣的事情聽起來好像聽天書一般不可思議,但仔細一想,就憑上海的超高房價,還真就是那麼回事。80平米的房子,單價接近10萬,總價就是700萬了。

然而,哪怕上海的工資水平再高,一個年輕人想要買下這樣一套房子,也是基本沒可能的事,除非找父母要。

事實上也是如此,故事裡的這套80平米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財產。

所以說當個上海人也很不幸,尤其是生了個兒子的上海人,等這個兒子長大結婚,僅僅一套房子的價格,就抵得上老兩口工作無數年的全部工資所得。

相比於上海人,其他地方的人是不是頓時有種幸福感?別的不說,就拿臨近上海的江蘇而言,700萬無論在哪座城市裡,也足夠買上一套”豪宅“,絕對沒有哪個兒媳婦會嫌棄。

如今的愛情,玩的不就是金錢嗎。

如果我們把題目中的”700萬“這一條件隱去,立刻發現,這並不是一道有新意的題目。

男方父母在某小區有兩套房子,一大一小。現在準備讓兒子用小面積房子結婚,大面積的一套留給男方父母繼續居住。

大概就是上面這個意思。

男方支持者會說:人家父母已經給小倆口準備了婚房,總好過那些窮的什麼也沒有的吧?有總比沒有強,小兩口想住好房子,自己努力去掙!

女方支持者會說:男方父母已經老了,還住大房子不是浪費嗎?人家小兩口以後有了孩子,一套小房子怎麼夠住,男方父母這是自私。

嗚呼!其實現在這個社會,不僅是談戀愛結婚,而且在父母子女關係上,也是圍繞著一個字”錢“!

錢這東西太重要了!

父母沒錢,那就代表不愛他們的孩子。

父母有錢,但如果不願意把錢全都掏出來送給兒子兒媳婦用,那就是自私,依舊不是好的父母。

這樣的問題,似乎已經涉及到人性,偏偏人性這東西又很玄妙,看不見摸不著。男方父母,女方父母,男孩,女孩,整整四方勢力,成了拉鋸戰。


99隨便


女方父母一分不出還嫌房小,我覺得應該男方出三分之二,女方出三分之一,然後房子寫小兩口的名字,如果女房沒錢或者一分都不願意出,那房子就應該只寫男方的名字,女方也不能嫌房小,如果不滿意你可以選擇不嫁,誰的錢都是辛苦賺的不是大風颳來的。


像這種問題,我直接就是跟我老婆說,我是獨生子,以後有什麼都是我的,叫我老婆不用操心來操心去的。現在一線城市買房那麼困難,還這這哪哪的,閒小,你可以在這基礎上價錢買大的,問題是你願意拿嗎。看看新聞老實扎心啊!房子車子都是自己和老婆一起掙來的,一路走來的艱辛,伴隨著的是另一種幸福吧!看看新聞覺得,人的貪念太多不是好事。

還是自己掙的比較踏實。我想說要是男方家庭獨生子,女方家是缺心眼還是太能算計了?百年之後不都是小兩口的,再說80平米兩口住也挺不錯的,先把婚結了以後有孩子了再說唄,現在鬧僵了指望萬一找不到這樣條件的就傻了。我不認為男方家長認為女方家長不是善茬有問題,男方家長給的,能接受就要,不能接受就自己買,搶人家的算怎麼回事?這樣的女方家長不好相與。


春日盛宴


如果這事發生在上海,那我可以講,很可能從一開始大家理解思路就是錯的。上海小姑娘嫁人很講究門當戶對和務實。這句話沒有褒義,也沒有貶義,因為我就是上海小姑娘。

現在比較流行的思路是,男女雙方共同出首付買房共同還貸。一線城市真心房價太高。但是這裡面可能會存在,男方比女方多負擔多承擔一點。第二種情況就是完完全全男方出婚房,這裡面其實相當多的小姑娘是不願意的,因為歸根到底,房子的產權很可能是婚前男方或者男方父母的。所以很多女方父母無法明著反對,但是心裡面會有諸多挑剔的條件,這就是很多分歧的由來。是很多所謂苛刻條件的開始。你會覺得這樣的結婚對自己的女兒是沒有保障的,因為上海嫁女兒也不可能是光著手出去的,無論裝修家電,酒席成本都很昂貴,女方都會負擔一部分的。不要覺得男方提供婚房就很厲害,婚房歸根到底還是男方的,不是女方的。而且很多女方也有能力提供婚房,但是傳統觀念還是居多嘛。反過來想一想,女方提供婚前婚房,男方提供陪嫁家電部分裝修,孩子跟女方姓很多男人願意嗎?為什麼反過來就會覺得女方是佔便宜呢?

還有很多人說700萬找不到老婆,什麼什麼什麼,你要知道,在婚姻市場,並不是只有女人勢利,男人也是趨利的。他要找的也是和他門當戶對的,有共同經濟能力的居多。大家互相挑剔不是很正常嗎。所以會不會條件放出來,人家不要,有可能啊,我們家條件不比他差啊!

當然我所說的大前提是男女雙方門當戶對都有能力。所以這裡面關鍵有個前提,就是女方家的經濟條件和女方本身到底是在什麼地位市場,如果女方條件很差很差,沒有話語權,那就沒辦法,那你就接受男方的安排對吧。

最後說一句,婚姻本質上就是經濟利益的交換,就是雙方安全感的保障,而不是所謂愛情的結晶,愛情,真正的愛情就應該是純粹的,可以是不結婚的。所以我覺得一切的保障和談法都不要說什麼是毀滅愛情,我覺得是先談清楚了,大家說清楚了才不會婚後心裡有隔閡。


天藍海清2018


小寶說:700萬一室戶當婚房,男方也不小氣,女方也應理解。

上海一位準婆婆為小夫妻準備了一套700萬的一室戶,當婚房,房子80平,還是裝修好的電梯次新房。公婆自己是住的同小區的兩房。而未來丈母孃卻覺得應該將老兩口的兩房讓出來做婚房。

1、上海結婚成本高,已經是啃老一族了,不應再如此挑剔。

上海的房價高是事實,在靠近市區的地方,一室戶80平700萬已經不便宜,男方已經提前準備好了婚房,女方還嫌小,的確有些太過挑剔了。

照道理來說,結婚買房都應該是小兩口自己的事,現在卻變成了老兩口要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掏出來給子女買房結婚用,本身就有些本末倒置了。老人操心孩子從小到大,在孩子成年以後本來應該享受自己的美好時光,天倫之樂了,而現實社會卻是,大家都在啃老,不斷地要求老一輩付出付出付出,什麼都是老人出錢,年輕人就只要自己享受享受就好了,結果還不滿意。

作為男方,準備好一套房子,價值700萬,都已經非常不錯了,為何還要挑三揀四呢?

雖說是一室戶,但實際上等於是客廳和房間連在一起的,面積有80平,完全也可以自己人為隔開分成兩個房間的,即使將來生了孩子,居住上也不會影響很大。

人家買不起這麼貴房子的,住個三四十平米的老房子當婚房的人也很多,人家就沒法生活了?

2、真要置換也得公婆自己願意,小兩口將來不夠住應該自行解決。

也許有人會說,女方都沒有要求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要求換大房子很合理。可是拜託,房子是人家婚前買的,錢也是人家全款出的,又沒要求女方出錢,憑啥要加女方名字?太過於得寸進尺也不太好吧。

真要置換也應該是老兩口自己主動願意置換才行,還沒結婚就惦記著老兩口那套房子,做媳婦的也有些越權了。

雖說可能從未來考慮,生了小孩,需要地方大一點,老兩口就兩個人,住小一點的房子也不影響。這樣說的確是有一點道理,但是不應該是女方提出來的。房子女方沒出錢,怎麼還沒過門就開始要做公婆的主了?站在公婆的角度上,任誰都會心裡要有想法的。

如果是公婆自己覺得,小兩口有了孩子,住一室的太擠了,主動提出兩個房子置換一下,那就另當別論了。

再者說了,即使將來真的小兩口覺得一室戶太小了,不夠住,而老兩口又不願意離開自己住慣了的房子的話,小兩口也完全可以和公婆商量好,是否將一室戶賣了,到稍微遠一點的地方去買一個大一點的房子。700萬在上海市區只能買到一室戶,但是到稍微遠點的郊區,幾乎都可以買個兩百多平的小別墅了。

3、結婚是為了感情還是為了房子?

結婚是兩個人感情上成熟了,願意組成家庭,長久地生活在一起。即使現階段房子有點小,但有房子好過沒房子吧?將來兩個人一起奮鬥,再換大的也不是沒有可能,何必要在還沒過門的時候,就計較這麼多,算計這麼多呢?

退一萬步講,老兩口如果說不給小輩準備新房,就和小輩住在一起,那也是沒什麼話好說的。單獨準備好了新房,卻還要落人口實,對他們也的確有點不公平了。

如果說女方實在覺得太小住不慣,又不願意住到郊區去,那也可以商量一下兩家都出點錢,小房子換大房子,既可以住得舒心,還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是可以接受的選擇吧。

說到底,解決方法很多,大家多溝通商量,誠心誠意地討論出一個大家都能滿意,並且保護自己利益的方案,才是比較實際的。如果雙方都抱著猜忌、算計的心理,那即使結了婚,後面還指不定會有什麼么蛾子了。

如果大家遇到類似的事情,會如何處理呢?歡迎留言評論!

用理性看世界,走在逆襲的路上。我是睿小寶,關注和分享也是一種美德喔~


睿小寶


我覺得外人不可能瞭解事情的前因後果,也就沒有評判的權利,我也只能就事論事。

婆婆願意給夫妻準備婚房,那是她覺兒子這段婚姻在她這裡值得她付出這麼多。女方覺得太小氣,可能是她自視過高,也有可能考慮以後孩子的房間問題,或者是有其他的考慮。

如果婆婆覺得女方得寸進尺,可以不答應。如果覺得並不是難以接受的條件,就答應好了。

丈母孃是不是善類,不能就此下定論,畢竟女兒是她的,她最多還是為女兒做打算。

至於兒子吃不吃虧,那要看婆婆所定義的吃虧是什麼了。再者,很多相處方式會隨著關係的改變而改變。結婚前丈母孃會挑東挑西,結了婚就未必了,確實,有的丈母孃怕女兒受委屈,會插手他們的婚姻。但更多的丈母孃是為了女兒不受委屈,反而對女婿加倍的好。

關係處的好壞有很多技巧在裡面,我還年輕,很多事情都看不透。可是我知道,想要關係融洽,就要真心相待,付出真心不一定收穫真心,但是不付出真心,肯定收穫假意。

僅作參考,望採納。


小縷時光


對於這個問題而言,說700萬一室戶“女方覺得太小氣”,我認為這是提問者的主觀臆斷,是偏見。

我們看看問題的根源:據婆婆描述,這是一套裝修好的80平米的電梯房,一直空著等結婚用。女方母親認為應該換公婆住的兩居室作為婚房,就讓女兒說給她兒子聽。公公覺得女方這麼做有點過頭,認為未來“丈母孃”不是善類,怕兒子結婚後吃虧。



首先我認為,公公思想有問題,過於偏激,對女方存在偏見。

由描述可以看出,不論是一居室的準婚房還是兩居室的現住房,都是男方提前購買的。也就是說即使結婚,女方也只有居住權。

女方母親只是提出換兩居室作為婚房,而並未要求在房產證上添加女兒名字,或要求將房屋更名到女兒名下,此要求實際上並不過分。或許只是考慮小夫妻結婚後有了孩子,一居室不夠住而已。

而僅僅因為女方母親提出這麼一個換房要求,公公就認定“丈母孃不是善類”,實在是過於偏激。我認為這是男方父母自己思想有問題,對女方存在偏見。



其次,女方母親提出這個問題,的確是不明智。

既然有準備好的婚房,雖然僅是一居室,也足夠小夫妻兩人居住。

80平米價值700萬,可見此城市寸土寸金。試想一下,有多少人因買不起房子,結婚時要麼和公婆一起住,要麼在外面租房子住。女兒結婚時就有自己的獨立居所,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

從中國傳統來看,老人住大房子,便於兒女隨時回來小住,也便於親戚往來走動,這是常情。

從實際情況出發,小夫妻剛結婚,每天上班忙忙碌碌,一室戶既適合居住,也便於打理。

即使為以後有了孩子考慮,也不是必須換公婆的兩居室才能解決問題。80多平米只有一居室,空間並未合理利用,完全可以再隔出一個房間來。

也說不定小夫妻二人奮鬥幾年後,有能力換一套大房子呢。

不論從哪方面考慮,女方都不應該要求公婆騰出自己住著的兩居室作為婚房使用。

所以丈母孃提出這個換房要求,實際上是為兩個孩子,也為兩個家庭添堵,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最後我想說,結婚是一件喜事,是夫妻二人的緣分,也是兩個家庭的緣分。雙方父母本是陌生人,因為兒女彼此相愛才會成為親戚。

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大家都應該抱著一顆寬容的心來看待對方。遇到任何問題,不要互相猜測,打肚皮官司,而應該商量著解決。

我相信,只要雙方以誠相待,彼此就會成為親人。何樂而不為呢?


洛語477


看到這樣的問題,我真感覺到現在一般人真結不起婚了,難怪有這麼多的農村青年打光棍。

700萬一套的新房當婚房,女方還覺得小氣。那多少才是大氣啊?

700萬元,在我們這裡可以買十套三室一廳的房子了。可是我們這裡的農民,有的連一套房子也買不起啊。這人跟人的差距怎麼這麼大呢?我覺得這位準丈母孃如果在我們這個地方這樣要求,那她的女兒準嫁不出去。

結婚不應當以金錢、以房屋為衡量標準,而應當以夫妻感情、以是否婚姻幸福為衡量標準。金錢不重要,真情才重要!

準婆婆為小夫妻準備了700萬的婚房,他們也是盡力了。真的,作為父母也真的不能苛求他們什麼?他們為了兒子,一定會有力出力,有錢出錢的。準備了新房,當然是父母的心意,但是如果無力準備婚房,那就說明父母不好了嗎?



以金錢、以房子來衡量是否結婚,來衡量以後日子是否幸福?這是勢利的表現,是價值觀扭曲的表現,是人生觀不正在表現。

“好男不吃分家飯,好女不穿嫁妝衣。”有的子女爭氣,是不會計較父母給的婚姻財產多少的。他們自己掙錢買車、買房,這才叫本事。

你如有本事讓你的女兒婚後自己掙錢去,看不起準婆婆是什麼本事啊?像女方這樣的心理,不結婚也罷。

以上就是婚姻家庭法律師的觀點,如果你同意,請點贊。


法重情深


作為過來人告訴你,丈母孃的話是對的,除非小夫妻倆準備丁克,或者說小孩子從出生到長大一直準備跟爺爺奶奶住就當我說的是放屁。

我來跟你們分析一下,年輕人應該沒有不網購的,家裡東西只會越來越多,一室戶頂多婚後兩年就會不夠,如果再生個孩子,你說有多少孩子願意跟老人一起住的,基本上頂多到了3歲就粘著父母了,不管老人怎麼帶孩子玩,一到睡覺還是要父母,這時候你的一室戶怎麼住?三個人睡一張床?你孩子想學習畫畫都不一定有地方給你放學習桌。

女人一年要買多少衣服知道麼?一室戶如果就一個衣櫃,告訴你,一年不到,你會發現家裡到處掛衣服,更別提小孩的衣服玩具之類的,就到處扔吧。

所以,聽丈母孃的,一室戶給老兩口住剛好,原來的重新裝修後給小夫妻兩,但是裝修一定要摳空間打滿儲物櫃,越多越好,記住我說的,否則後期根本無解。

因為我是過來人,深知小戶型的苦惱,幸虧已經買了大房子,再熬一年半的裝修時間我就能脫離苦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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