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兩天連偷六部手機 幫忙銷贓一同被抓

「以案說法」兩天連偷六部手機 幫忙銷贓一同被抓

今年3月,張某在石景山區多家超市、菜市場內,趁被害人手機支付貨款後,走出超市掀門簾時伺機扒竊,短短兩天內竊取手機6部。

案件詳情:

張某曾因盜竊罪,於2004年、2013年、2016年先後判處拘役、有效徒刑等刑罰。

「以案說法」兩天連偷六部手機 幫忙銷贓一同被抓

今年3月,張某在石景山區多家超市、菜市場內,趁被害人手機支付貨款後,走出超市掀門簾時伺機扒竊,短短兩天內竊取手機6部。為躲避偵查,張某每次行竊時都用鴨舌帽和口套將自己包裹嚴實,在攝像頭盲區作案,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張某盜竊成功後,來到莊某經營的手機店內,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將偷來手機賣給莊某。莊某是某大學大四學生,利用大四實習期間替父親打理石景山區某手機店生意。莊某雖然懷疑手機來路不明,甚至有的手機沒有密碼無法開機,但貪圖手機價格低廉可以低買高賣,利慾薰心,遂將6部手機全部收購,並採用現金和微信支付的形式付款。

案情發展:

「以案說法」兩天連偷六部手機 幫忙銷贓一同被抓

△張某指認現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案後第三天,張某和莊某即被抓獲。

近日,石景山檢察院分別以盜竊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張某和莊某提起公訴。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莊某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

檢察官提醒:

近來盜竊手機案頻發,被害人多為女性,盜賊主要針對超市、菜市場等人多警惕性差的地點作案,從購物手機支付後一直尾隨被害人至電梯或超市出口,趁其掀開門簾時下手,屢屢得手。而被害人失竊後,往往認為丟失東西很難追回,不報警事情不了了之。本案中由於被害人及時報警,對公安機關及時偵查贏得了時間,所有被盜手機全部查獲併發還被害人。莊某心存僥倖心理,一時貪圖小便宜終究釀成大錯,為自己的青春留下了遺憾。

文 | 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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