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爬樹摘楊梅墜亡 反怪樹太好爬 竟索賠60餘萬?法院的判決亮了!

最近,一則《私自爬樹摘楊梅墜亡 反過來怪樹太好爬、景區沒風險提示?

》的新聞,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私爬樹摘楊梅墜亡 反怪樹太好爬 竟索賠60餘萬?法院的判決亮了!

說的是在廣州某山村景區,近60歲的吳某,爬上河道旁的楊梅樹摘楊梅。由於樹枝枯爛斷裂,吳某從樹上跌落,經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隨後家屬將景區管理方村委會告上法庭,索賠60餘萬。

家屬給出的理由是:樹太好爬、景區未提示風險。

私爬樹摘楊梅墜亡 反怪樹太好爬 竟索賠60餘萬?法院的判決亮了!

據悉,河邊的這些楊梅樹,屬於當地村民委員會所有,並未向村民或遊客提供免費採摘楊梅活動。

最終,法院是這麼判的。酌情認定景區承擔5%的責任,村委會向吳某親屬賠償45096.17元。

不少網友覺得死者明明自己行為不當,應該自行承擔後果:

yongxian008:這都去告,臉還要不?

靈魂U香氣:一個賊偷東西摔死,還要怪主人沒提醒,簡直笑話。

火:明明是老人自己素質低下導致自己殞命,卻把責任推給別人。

鍾少不叼你:這5%的責任定的,也是縱容了無賴行為。老虎不放過,現在連一動不動的樹也不放過了!!!

xiehaosz:這種屬於耍賴,屬於死哪訛哪的代表作。

還有網友說,按這個思路可以告的理由很多:

阿伊土鱉公主:樹太好爬,找樹索賠啊

波傑克馬克:下次告地球嘛,為啥一直轉個不停,把老年人晃下來了?

Amcat_:請景區以毀壞公共財產要求家屬索賠樹木損失和保養費用。

shfax99:公園應該告老人的死亡給公園帶來了負面影響,導致遊客量下降,給予經濟賠償^_^

其實,法院的判決基本沒毛病,令人詬病的是家屬的處理方式。

在事情發生以後,家屬沒有反思自己的錯誤,心心念唸的全是如何獲得賠償。

他們拿著放大鏡尋找任何可以獲得賠償的“證據”,最終找到了一個荒謬至極的藉口——樹太好爬。

這招雞蛋裡挑骨頭,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用網友的話來說,這就是耍賴的典型代表。

有這樣的人,出了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有沒有錯,而是拼命去找別人的錯。

在他們的字典裡,沒有“犯錯”兩個字。

犯錯的都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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