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投資項目逾期首提「債轉股」自救 可行性引質疑

7月18日,出現項目逾期的P2P平臺愛投資在不承諾剛兌的情況下,對投資者提出了一套“債轉股”方案,引發業界熱議。

如能成功實踐,這種“債轉股”方式不失為一種解決P2P平臺項目逾期的新思路。只是,它的可操作性究竟有多大呢?

首提“債轉股”兌付方案

愛投資7月18日在其社區發佈公告稱,平臺目前需要直面三大問題:一是核心借款企業發生流動性緊張問題,其中包括大型上市公司及集團公司,上下游企業遭遇連鎖反應;二是借款企業合作的部分第三方保障機構,因整體環境出現流動性問題,由於代償而持有的大量資產需要時間進行處置;三是愛投資作為信息服務中介,變成了一個信用中介,嚴重被企業綁架,因此無法應對大量的流動性危機。

簡而言之,愛投資出現項目逾期了。而在7月11日,愛投資剛剛向用戶公佈三筆項目逾期,本息達3014.6萬元。7月12日,愛投資高級副總裁韓世琪回應稱,只是企業出現短期週轉困難。

《國際金融報》記者向愛投資方面詢問目前具體的逾期金額以及涉及的投資者人數,但對方始終沒有針對該問題作出回覆。

針對逾期問題,愛投資開行業先例提出了“債轉股”解決方案。根據公告,其將發起針對愛投資平臺借款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及併購投資基金,對其中優質的中小企業進行債轉股扶持。同時,發起針對不同第三方保障機構的債轉股有限合夥基金,給保障機構時間和空間處理待處置資產變現過程中的流動性問題,同時成立專項小組敦促企業正常還款。

愛投資還提出,對不同意債轉股,堅持逐步回收債權的出借人,愛投資債權轉讓市場將保持交易順暢,同時聯合債權人代表及行業協會發起成立債權人委員會,共同協商債權處置方案。這種方式將通過第三方律所及處置機構督促相關借款企業和保障機構按照協議約定進行債權處置,並監督回款賬戶,按委員會約定的方式定期回款或回購。通過上述多種方案配合落地執行,愛投資希望用不超過36個月的時間幫助出借人完成項目回款。

此次公告發布後,愛投資創始人趙春霞在愛投資官網的愛親論壇發佈《愛投資董事長致愛親們的一封信》稱,“這個計劃是很大的陣痛,但這是在這個經濟週期裡理智的計劃,也為將來發展奠定基礎。”

不過,多位愛投資的投資者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並不是太能接受這種所謂“債轉股”的方式。有投資者指出,“到現在為止並沒有搞懂究竟如何進行債轉股?投資者的角色定位是什麼?愛投資平臺的角色定位又是什麼?一旦投資者成為欠債企業的股東後,那麼是否就與愛投資平臺沒有關係了?”

方案落地仍存疑

投資者們有太多的疑問,因此,愛投資在7月19日又發佈了一份《關於愛投資發起有約定回購條件債轉股有限合夥基金說明》,試圖向投資者說明“債轉股”具體的操作方式。但是,愛投資的這份方案究竟有多大的實際操作可能性目前仍難以定論。

根據愛投資公佈的方案,第一,擬設立專項有限合夥企業(寧波安投X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安投邦(新疆)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合夥人,線上投資人作為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臺,持有優質借款企業的股權,同時約定36個月內對該股權進行回購。

第二,投資人以所持有的債權出資認購有限合夥企業份額,認購份額以債權賬面價值計,不對債權進行折價。

第三,有限合夥企業與企業原股東及企業主體簽訂《債轉股及回購協議》,以所持有的債權作為對價,取得該企業的股權。

第四,企業通過投資人有限合夥企業的扶持和監督,良性快速地發展,實現分期分批實現還本金及利息。

第五,投資退出,這種方案下出借人有有三種退出方式:一是對企業的正常經營利潤進行分紅;二是企業原股東及企業向合夥企業回購股權,約定回購期限和價格;三是原股東及企業直接向投資人回購LP份額。

也就是說,愛投資平臺的投資者將通過成為寧波安投X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有限合夥人(即股東)來間接持有欠債企業的股份。而作為管理合夥人的安投邦(新疆)資本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權由安投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持有,後者同樣也是愛投資運營方安投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因此,擬成立的寧波安投X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與愛投資算得上是“兄弟公司”,只是兩者在股權上沒有關係。

那麼,問題來了。

首先,對於有限合夥企業,其設立是有一定規定的。其中一條就是,有限合夥企業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也就意味著,愛投資平臺上的投資者能成為寧波安投X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有限合夥人的最多不會超過49個,因為其中一個名額是屬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普通合夥人的。如果有超過50個的投資者同意債轉股的方案,那麼該如何選擇?

其次,如果在愛投資平臺上借款逾期的企業不止一家,有限合夥企業很可能需要通過成立多隻併購投資基金或股權投資基金來分別持有對應的企業股權。一旦私募基金產品成立後募集資金,那些愛投資平臺上遭逾期的投資者能否以所持有企業債權成為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者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合格投資者具體需達到以下條件:一是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二是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三是單位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不知愛投資平臺上遭遇逾期的投資者是否屬於合格投資者?

另外,“債轉股”方案下的退出,最終需要欠債企業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來回購股權,但是如果企業到時無法回購股權的話,那又該如何呢?

對此,愛投資方面相關人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僅表示:“關於債轉股後續會有具體的方案落地,也會聘請律所等專業機構來操刀。”

目前,仍有太多問題需要推敲、解決,如果愛投資的債轉股方案最終能夠落地,或許能夠給整個行業帶來處置逾期項目的新思路。接下來如何推進,人們拭目以待。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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