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夫婦坑苦股民,公司不願賠一分錢,61人憤而起訴

祥源文化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部分案件近日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下稱“杭州中院”)開庭審理。祥源文化認為投資者損失與公司的信披違規沒有因果關係,但認可揭露日為立案調查公告日。若法庭認可公司提出的揭露日,那麼在證監會立案調查前買入的投資者,獲賠概率極大。

趙薇夫婦坑苦股民,公司不願賠一分錢,61人憤而起訴

公司:投資者損失與我們無關

此前,趙薇計劃用51倍槓桿收購萬家文化(祥源文化前身)一事轟動市場,證監會因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已在2018年4月對萬家文化、孔德永、黃有龍、趙薇作出處罰。

受此影響,遭受損失的投資者陸續向法院遞交了要求公司賠償投資損失的訴訟申請。經祥源文化統計,已有61人起訴公司,訴訟金額共計1840.4萬元。大眾證券報記者瞭解到,杭州中院此次只是開庭審理了其中19個案例,還有部分案件公司提出了管轄權異議,尚未開庭。

祥源文化認為自己不應為投資者損失買單。公司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表示: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並不影響投資者的投資判斷,不屬於最高院司法解釋規定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虛假陳述,與投資者的投資損失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祥源文化依法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即使投資者受到投資損失,也是由系統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疊加因素導致,與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不具有因果關係。

事實上,祥源文化的股價一直隨著收購進展在波動。公司在2016年11月25日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到2017年3月31日宣告股權轉讓終止,祥源文化的股價坐了一回過山車,從18元/股附近一度衝高至到25元/股,最終跌到了13元/股附近,區間最大跌幅近5成。

法庭上,祥源文化還要求追加趙薇、黃有龍、趙政、孔德永四名被告一起參加訴訟,並要求他們承擔全部連帶的法律責任。

據悉,被申請追加為被告的黃有龍系趙薇的配偶,趙政系趙薇的兄長,孔德永系前萬家集團實際控制人。而孔德永早在2017年8月就公開表示,如因個人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導致上市公司需承擔任何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而遭受經濟損失的,自己將無條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賠償。投資者代理律師則認為,趙薇賠付能力非常強,所以無需加入眾多被告,只同意追加趙薇為被告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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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時間段仍有爭議

從證監會認定的事實來看,整個收購過程體現了“逐漸告吹”的過程,因此,該案對虛假陳述行為的揭露日仍存在不確定性,具體還要看法院將來如何認定。大眾維權易律師團律師列出三種索賠時間段,在法院有明確判決前,符合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均可報名。待律師審核後,會根據您的交易情況安排訴訟。條件如下:

條件一,以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告日為揭露日,即在2017年1月12日之後買入萬家文化股票,至2017年2月27日仍持有該股票;條件二,以簽訂解除轉讓協議的時間為揭露日,即在2017年1月12日之後買入萬家文化股票,至2017年3月31日仍持有該股票;條件三,以萬家文化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時間為揭露日,即在2017年1月12日之後買入萬家文化,至2017年11月9日仍持有該股票。

在此次庭審中,祥源文化的代理律師認可的揭露日是2017年2月28日,即公司被立案調查公告日。如果法院採納公司觀點,則條件一投資者獲賠概率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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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於孔德永作為萬家文化的實際控制人期間,在主導收購2015年上海快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的過程中,未及時告知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事項,今年5月再次被證監會處罰。因此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6月17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無論在2016年6月17日後是否持有的受損投資者也獲得索賠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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