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法院:開拓司法改革新模式 展現司法便民新形態

互联网法院:开拓司法改革新模式 展现司法便民新形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近日召開,審議通過《關於增設北京互聯網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會議指出,要在總結推廣杭州互聯網法院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回應社會司法需求,科學確定管轄範圍,健全完善訴訟規則,構建統一訴訟平臺,推動網絡空間治理法治化。

作為我國首個互聯網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自去年8月成立以來就受到廣泛關注。互聯網法院的成立對推動我國司法改革有哪些重要作用和意義?一年來杭州互聯網法院的工作成效如何?互聯網法院的“杭州經驗”又該如何推廣呢?

互联网法院:开拓司法改革新模式 展现司法便民新形态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法官參加憲法宣誓儀式。當日,全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成立,該法院定位於用互聯網方式審理互聯網案件,集中管轄杭州市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有管轄權的涉互聯網案件,當事人通過互聯網,足不出戶就能完成訴訟,實現“網上糾紛網上了”。新華社記者 翁忻暘 攝

意義重大 開拓司法改革新模式

近年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司法信息化工作。2015年12月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開幕式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是虛擬的,但運用網絡空間的主體是現實的,大家都應該遵守法律,明確各方權利義務。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提出為維護網絡安全、化解涉網糾紛、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2018年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建立以網絡化、陽光化、智能化為特徵的智慧法院……一系列政策和改革措施表明,以互聯網法院為代表的“智慧司法”正在成為中國特色司法制度的一道亮麗風景。

杭州互聯網法院作為我國第一家集中審理涉網案件的試點法院,實現了包括起訴、立案、送達、舉證、開庭、裁判等所有訴訟行為及庭審的全流程在線化,對融合推進網絡強國戰略與司法體制改革具有重大實踐意義。其一,“用互聯網方式審理互聯網案件”的模式有效解決了傳統訴訟方式審理涉網糾紛時暴露出的成本高、週期長、程序繁瑣等諸多問題,突破了傳統法院的設立模式,呼應了互聯網時代司法工作現實需求,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趨勢的典型;其二,設立互聯網法院並不意味著簡單意義上的“互聯網+審判”,而是互聯網對法院審判模式的再造,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向互聯網領域的拓展和延伸,對進一步總結涉互聯網案件訴訟規則、維護網絡安全、強化網絡空間治理有著重要意義。

互联网法院:开拓司法改革新模式 展现司法便民新形态

網絡法庭現場

成效顯著 展現司法便民新形態

成立近一年來,杭州互聯網法院出實招、重實效,在提升群眾滿意度、推動訴訟機制創新、增強涉網案件審理專業度等多個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在提升群眾滿意度方面,杭州互聯網法院訴訟平臺數據顯示,該院自成立以來共收案件8900餘起,有效審理涉及電子商務糾紛、互聯網著作權權屬等六大類涉網案件,其中98.5%的案件實現在線庭審、在線裁判,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8.5%,線上關聯案件平均開庭時間為25分鐘,極大節約了訴訟參與人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提高了涉網案件的審理效率,增強了廣大群眾在互聯網發展和司法改革中的雙重獲得感和滿意度。

在推動訴訟機制創新方面,杭州互聯網法院在涉網糾紛審理規範化、協同治網精準化等方面做出開拓性貢獻。該院首創的電子送達平臺,在試運行兩個月內的送達成功率達88%;首創的異步審理模式,允許當事人和法官在不同時間段參加庭審,以非同步方式完成訴訟。杭州互聯網法院的設立,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極大提升了網絡空間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在增強涉網案件審理專業度方面,杭州互聯網法院揭開了我國涉網案件集中管轄、專業審判的新篇章。此前,涉網案件和其他案件都由各級法院審理,設立互聯網法院後,涉網的案件從現有審判體系中被剝離出來,使得我國涉網案件司法體系和審判體制的專業度不斷提高,涉網案件的審理機制日趨完善。

影響深遠 推動司法實踐新升級

杭州互聯網法院訴訟平臺上有這樣一句話:當好互聯網空間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聯網司法規則制定的“試驗田”、互聯網糾紛多元化解的“主導者”、互聯網審判方式變革的“先行者”。

作為司法改革的前沿,今年以來,杭州互聯網法院繼續加大審判工作的信息化探索。4日10日,以大數據技術為依託的電子送達平臺上線,6月28日,可對接多個數據接口的電子證據平臺上線;同日,採用區塊鏈技術存證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被首次確認……

“杭州經驗”具有極大地標本和推廣意義。未來,互聯網法院在其他地區的推廣工作將本著高起點、高水平、高要求的原則,打造全新的電子訴訟平臺。互聯網法院的辦案平臺將緊密結合互聯網產業的特點,引入最新信息技術,做到覆蓋全面、對接各方、保障有力,在數據導流能力、數據分析能力和數據安全保障上持續深入探索。互聯網法院作為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和網絡治理模式改革的“試驗田”和“樣板間”,正以信息化培育司法新動能,以新動能帶動智慧法院建設新發展,以新發展創造司法事業的新輝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