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裡發視頻,森林公安找上門

本報訊(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孟欣 通訊員

馮飛)為了有效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打好“春雷行動”收官戰,東明縣森林公安局不斷拓寬信息渠道來源,對獲取的信息快速核實、快速查處。近日,該局民警接到群眾反映,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獵捕野生動物的短視頻。

朋友圈裡發視頻,森林公安找上門
朋友圈裡發視頻,森林公安找上門

在該局劉樓派出所大力協助下,通過細緻摸排,在劉樓鎮李集村高莊找到了發佈視頻的男子賈某某,經過詢問得知,賈某某為了好玩和解饞,使用細狗(又稱:細獵狗)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野兔)並把獵捕過程和獵獲物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佈炫耀。目前,該縣森林公安局已將涉嫌非法獵捕的違法行為人賈某某查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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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東明縣人民政府在全市縣級行政區域率先發布了《東明縣人民政府關於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實行禁獵管理的通告》,規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東明縣陸生野生動物禁獵期,全縣各鄉鎮(辦事處、開發區)行政區域均為禁獵區,並規定了禁獵工具、禁獵方式和禁獵對象。森林公安提醒大家,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已於2017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獵捕、出售、為食用而購買野生動物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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