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雨市民愛車被淹 保險公司告知要開「暴雨證明」

由於天降大雨,多處涵洞暫時出現了積水,漯河市民楊先生駕車經過時,因為沒注意路況而被困在了積水中,導致愛車多處零件被水泡壞,當他找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時,對方卻要他出具一張“暴雨證明”……7月3日,向記者說起這件事時,楊先生也表示這還是頭一回聽說“暴雨證明”。

下大雨市民愛車被淹 保險公司告知要開“暴雨證明”

據楊先生回憶,4月11日晚上10點多,正下著大雨,他開車經過郾城區龍城鎮一處鐵路涵洞時,因積水過深導致車輛擱淺,楊先生無奈在車頂過了一夜。由於楊先生的汽車購買有保險,第二天早上,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趕來,進行了現場勘查。隨後,受損車輛被送到了4S店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大約4萬多元。

等到6月初,車在4S店修好了,楊先生找到保險公司商量如何理賠,對方卻讓他開一份“暴雨證明”,這讓楊先生一頭霧水。對此,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說,因為保險都是有責賠償,必須要認定責任方,包括自然災害天氣,不能光由顧客說說,還需要拿出依據,這也是為了避免保險賠償中的道德風險,而且這個證明是需要入檔的。

經過一番詢問,楊先生最終找到漯河市氣象局開到了“暴雨證明”,而證明開具後,保險公司的理賠很快就到賬了。記者看到,證明上寫著:“根據漯河市氣象局漯河國家氣象觀測站氣象資料顯示,2018年4月11日23時——12日20時,我市出現暴雨天氣過程,降水量56.4毫米,特此證明。”

7月3日,記者聯繫了漯河市氣象局業務科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說,所謂的“暴雨證明”也就是“氣象證明”,在平常的業務中,他們也遇到不少前來要求開具“氣象證明”的人員。比如:有的開發商因為天氣原因延遲交房了,他們就委託律師前來讓他們開個證明;還有因暴雨、冰雹等天氣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車主理賠時,要求出具氣象災害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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