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丨房產中介「吃差價」,冒充賣家去世老伴簽合同

半月谈丨房产中介“吃差价”,冒充卖家去世老伴签合同

瞞過交易雙方將高於房主標價8.8萬元的二手房賣給買房人、假冒賣方去世多年的“老伴”到現場簽約……有群眾抱怨說:“不管買房賣房,中介忽悠忽悠,自個兒就被坑了!”

吃掉房價的25%,去世的“老伴”籤合同

哈爾濱市消費者劉女士著急購買房產,但中介人員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避免她與房主見面。直到簽訂合同時,她偶然發現了房主呂女士的手機號碼,才驚覺自己竟花了39萬元購買了房主報價30.2萬元的房子,中間被中介吃掉的差價高達8.8萬元。

劉女士回憶,最初和她簽訂合同的是房主的丈夫“王金瑞”,並給自己看了“王金瑞”的身份證。可63歲的呂大娘告訴半月談記者,她的丈夫早在2008年就已過世,而且也不叫“王金瑞”。

“中介工作人員接連帶人來看房,每次都叮囑我不要多說話。我以為是擔心買賣雙方私下交易,沒想到是中介瞞著我們雙方吃差價。”呂女士說。

房產中介水有多渾?記者親歷“騙中騙”

不法中介“套路”到底有哪些?半月談記者近日與消費者戴女士親歷了一次“被坑”過程。

在哈爾濱某房地產經紀諮詢有限公司的一家門店,跟著中介人員走了好幾戶、筋疲力盡的戴女士,終於對最後一套房源有了興趣。“這套房型最好,別猶豫了,晚點兒可能就沒了”……店員一邊接著“正巧”打來“訂購”此套房產的電話,一邊催促她趕緊交定金“搶購”,戴女士也沒細看中介提供的幾頁密密麻麻的買賣合同,就當場簽字交納了1萬元定金。

購房前中介給戴女士提供了一份房產證複印件並告知房主為楊老太,委託人鄭楠是她的兒媳,因婆婆癱瘓在床,由鄭楠代為買賣。但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該房實際已於2017年11月賣給鄭楠。楊老太的丈夫說,房產證上確實是自家名字,但房子已經和他們沒有關係,鄭楠也不是他們兒媳。

顯然,中介不僅提供給購房者不實信息,還通過偽造虛假的婆媳關係騙取戴女士信任。由於質疑房源真實性和中介誠信,加之家庭遇到特殊情況,戴女士要求取消交易、返還定金。幾天之間中介人員迅速“翻臉”,房產門店工作人員對戴女士說:“你簽了合同,定金不能退,要不是我們壓著,房主早就追究你責任了,還得多賠。公司也得索賠你各種費用,不告你就不錯了。”

業內人士分析,當前房產交易中存在為避稅而不過戶的情況,出現了“二房主”,一些“房託”和中介相互勾結,通過隱瞞房屋真實情況、信息造假等招數,矇騙購房者,賺取倒賣房屋的差價。

據相關部門統計,2017年黑龍江省消費者反映強烈的十大投訴熱點中,房屋中介服務投訴排在第三位。從全國看,中國消費者協會2017年受理的中介服務投訴中,房屋中介投訴佔比達到54.20%。

據黑龍江省工商部門等披露,受理的中介服務投訴主要為:一是亂收費,利用消費者不知情收取高額費用;收費後不兌現承諾,或以各種理由拒退相關費用。二是部分中介違規操作,代銀行做資金監管,挪用房款。三是隱瞞房屋真實情況。四是提供虛假房源。

房產中介亂象何時終結

誠信缺失、管理滯後、監管偏弱是當前房地產中介行業發展亟待邁過的“三道坎”。

一是誠信坎。“眼紅了,心就黑了。”哈爾濱市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李士佳建議,建立全國性的企業和經紀人誠信檔案,對各中介的信用狀況予以公示,完善從業人員不良記錄和禁入制度,對違規行為嚴懲。

二是管理坎。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房產中介企業招聘門檻低,只關注員工能否賣出房子,對人品、專業素養等“沒什麼要求”;行業自律性不夠,存在惡性競爭,管理滯後導致服務標準、質量“縮水”。

三是監管坎。哈爾濱市住建委房產監察大隊有關負責人說,劉女士糾紛案發後,他們對冒充房主丈夫等環節進行了調查,但8.8萬元差價問題歸價格部門主管。業內人士分析表示,“九龍治水”導致監管乏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決不能一“放”了之,亟待形成權責明確的監管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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