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清代殿試鼎甲之狀元、榜眼、探花出何處?

一、先從科舉考試說起。

說到科舉考試,需要澄清兩個差異。

(一)科舉考試與大學升進考試的差異

後人喜歡將大學的升進考試和科舉相提並論,其實,這種類比,是不準確的。

僅就通過考試進行人才篩選的形式而言,科舉考試和大學升進考試是一致的 。

科舉考試和大學升進考試最主要的不同是:

科舉考試的最終目的,是選拔官員,其選拔出來的人才,最後幾乎全部進入官場,參與皇權專制國家的管理。

大學升進考試,主要是選拔將要培養的各類專業技術型人員的途徑。這種考試選拔的人員,經過學習培訓,大多數都是以所學專業技術為生存資本。這些人員,最終能進入官場、參與國家管理的,在總體參加考試的人數中,所佔比例非常低。

(二)科舉考試與公務員考試的差異

當然,科舉考試與公務員考試,在形式上,都是通過考試進行人才篩選。就這一點而言,大多數的選拔考試都是相同的。

說到二者的差異,必須提到考試內容。簡略而言,科舉考試的內容中,死記硬背的部分,考的是知識積累的程度;詩賦和策問部分,會牽涉到心胸情懷;公務員考試,有一半採用的是西式的所謂心理科學測驗,其內容比較注重的,是所謂的思維能力。

科舉考試和公務員考試的最大差別就是,科舉考試選拔出來的人員,最後扮演的角色,以管理者為多;公務員考試挑選出來的人員,最後的工作,以辦事者為多。如果按照詞彙學,將“官吏”拆成“官”和“吏”來分別界定,那麼,科舉考試選拔出來的人才,多為“官”;而公務員考試挑選出來的人員,多為“吏”,杜甫詩中有云:“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即此類。

需要澄清的,大體已經講明,下面,來說科舉考試。

之所以稱之為科舉,是因為這種考試製度,是分科取士的。

在唐代時,科舉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

每年分期舉行的考試,稱為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為制科。

常設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後者易)。

當然,唐代還設有武舉,此處不贅。

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

就是因為進士科的貴重,所以,在普通的印象中,科舉考試就是進士考試。其實,這是一種以點帶面的不準確的印象。

因為無法面面俱到,要面面俱到小文短章也說不清楚。所以,本文所講的科舉,以進士科為主。

科舉考試最大的優點就是,徹底打破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的壟斷;“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會中下層有能力的讀書人,通過科考,就可以進入社會上層,獲得施展才智的機會,參與社會事務的管理。

至於說科舉考試後來產生的種種弊端,不能全部都推到考試製度本身上來,其中權力的自私、思想的禁錮、人性的貪鄙等等,無不在其中發生了巨大的作用和影響。

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這其間,到明代時,科舉考試才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為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

限於篇幅,院試、鄉試、會試此處不詳說,只說說殿試。

二、殿試及鼎甲

殿試為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又稱御試、廷試。

顯慶四年(公元659年),唐高宗(李治)在大殿上開科取士,親自監考選拔人才,這是科舉史上的第一次“殿試”。此次殿試規模不大,尚未成定製。

至宋代,殿試始成為常制。

元、明、清沿用宋制。

金朝時,將殿試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

元代時,將殿試及第者分一、二、三甲。有兩榜:蒙古人、色目人為一榜;漢人、南人為一榜。

明、清兩代,沿用元制,殿試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明、清兩代殿試後,所分三甲為:

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通稱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二甲賜進士出身;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明代稱會試第一名為會元,二甲、三甲第一名為傳臚。至清則專稱二甲第一名(即殿試第四名)為傳臚。

關於殿試及鼎甲,基本如上。

下面來具體看看清代殿試鼎甲者的相關情況。

三、清代殿試得鼎甲之狀元、榜眼、探花(及傳臚)的出處

從文學類作品中得來的印象,似乎舊時讀書人只要進京參加科舉考試,就很容易考中狀元。

其實,並不是那樣。

這裡,就說說清代殿試中得鼎甲者,看看實際的歷史狀況究竟如何?

自清高宗乾隆、清仁宗嘉慶朝以來,在殿試中,得中鼎甲之狀元、榜眼、探花,大多是由在任的內閣中書以及各部小京官考取的。

所謂各部小京官,是清代京師中央各部中的低階職官。其品階,滿人自從六品至從九品、 蒙古人自從六品至八品、 漢軍自正六品至從七品、 漢人自正六品至未入流。

所謂內閣中書,也是清代的官名,職責是在內閣之中執掌撰擬﹑記載﹑翻譯﹑繕寫等事務,其定額為滿洲中書70人,蒙古中書16人,漢軍中書8人,漢中書30人,官階為從七品。

清代人認為,內閣中書及各部小京官這兩類人登第是最為有利的。這種說法,其實是不解本源的泛泛之語。

內閣中書,除了因進士身份授職、舉貢捐納以外,其餘的,都是由舉人考取的,當然,還有一些是召試特用的。召試特用的人員,也僅僅乾隆、嘉慶兩朝有這種情況。

京師各部的小京官,都是各省的拔貢,他們朝考一等才能被授任此等職務。這也是從乾隆丁酉科(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開始的。

能夠被簡選為中書與各部小京官的人,大多數都工於書法、或者是當時的知名之士。

這些人既然入朝為官,那麼,朝中有事,他們一般都能得風氣之先。

而當時殿試讀卷的諸位大臣,要麼是這些人以前的座師(明、清兩代舉人、進士對主考官的尊稱。)、要麼是這些人所在各官署的長官、或者是這些人的同鄉老輩。

這些人在京師時,平常就與讀卷大臣熟識,所以,殿試之中所謂的機緣巧合,就不是什麼偶然的事件了。

《安樂康平室隨筆》的作者清人朱彭壽說,自己在內閣任職十八年。

農曆庚寅年(清德宗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五月,朱彭壽以舉人的身份進入內閣,成為內閣中書。

到農曆甲午年(光緒二十年•公元1894年),因為襄助校訂平定回、苗叛亂的方略書完成,朱彭壽被給予議敘。

所謂議敘,按照清代的制度,在考核官吏以後,對成績優良者給以議敘,以示獎勵。議敘的方法有二,一是加級,二是紀錄。另,由保舉而任用之官亦稱為議敘,如議敘知縣之類。

當時議敘的結果是,朱彭壽蒙恩以侍讀身份供職,可遇缺即補,並被賞加四品官銜。

等到農曆乙未年(光緒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會試中式時,朱彭壽(海鹽人)正好回南方省親,所以,就沒有參加當時的殿試。

農曆戊戌年(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朱彭壽補應殿試。殿試後,他向上呈請,仍歸侍讀原班任職。這一科的殿試,朱彭壽的成績為二甲第十一名。

就是因為朱彭壽之前的內閣中書、侍讀身份,所以,戊戌年殿試發榜後,很多人為朱彭壽此次殿試沒有獲取鼎甲之狀元、榜眼、探花而惋惜。

當然,這種惋惜,一是惋惜朱彭壽沒有獲取殿試鼎甲;二是惋惜朱彭壽沒有直接參加殿試、而是補應殿試。

按照清廷的慣例,凡是補應殿試的人員,會在其卷面上加蓋一個“補”字的紅戳。凡加蓋“補”字紅戳的試卷,在進呈皇帝時,按例是不能列在前十名試卷之中的,這就排除了補應殿試者成為鼎甲的可能。

這裡,就把清代自雍正朝以來歷科得鼎甲及傳臚者中那些曾經任中書或各部小京官者(當登第時,小京官多有已轉主事者,此從其初言之),匯記於此,以見殿試鼎甲及傳臚的情況:

清世宗雍正癸丑科(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榜眼田志勤(考取中書)。

清高宗乾隆丙辰科(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狀元金德瑛(考取中書);

丁巳科(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榜眼林枝春(考取中書);

己未科(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榜眼塗逢震(考取中書);探花秦勇均(考取中書);

壬戌科(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探花湯大紳(考取中書);

乙丑科(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狀元錢維城(考取中書)、探花王際華(考取中書);

戊辰科(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狀元梁國治(考取中書);

壬申科(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探花盧文弨(考取中書);

甲戌科(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狀元莊培因(考取中書)、探花倪承寬(考取中書);

丁丑科(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榜眼梅立本(中書);

庚辰科(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狀元畢沅(中書)、榜眼諸重光(考取中書);

辛巳科(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榜眼胡高望(中書)、探花趙翼(中書)、傳臚蔣雍植(召試中書);

癸未科(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榜眼沈初(召試中書)、探花韋謙恆(召試中書);

丙戌科(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傳臚陸費墀(召試中書);

辛卯科(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狀元黃軒(中書);

壬辰科(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狀元金榜(召試中書);

乙未科(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狀元吳錫齡(中書)、榜眼汪鏞(中書)、探花沈清藻(中書);

戊戌科(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狀元戴衢亨(召試中書)、探花孫希旦(中書)、傳臚邵自昌(考取中書);

庚子科(乾隆四十五年•公元1780年):傳臚關槐(召試中書);

辛丑科(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探花汪學金(中書);

丁未科(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探花董教增(召試中書)。

清仁宗嘉慶己未科(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狀元姚文田(召試中書);

乙丑科(嘉慶十年•公元1805年):探花何凌漢(拔貢小京官);

甲戌科(嘉慶十九年•公元1814年):狀元龍汝言(召試中書)、傳臚裘元善(中書);

丁丑科(嘉慶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狀元吳其浚(中書);

庚辰科(嘉慶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榜眼許乃普(拔貢小京官)。

清宣宗道光壬午科(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傳臚陳嘉樹(中書);

丙戌科(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狀元朱昌頤(拔貢小京官);

壬辰科(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傳臚趙德潾(中書);

辛丑科(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狀元龍啟瑞(考取中書);

乙巳科(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探花吳福年(考取中書);

丁未科(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狀元張之萬(拔貢小京官);榜眼袁續懋(考取中書)。

清文宗咸豐癸丑科(咸豐三年·公元1853年):傳臚黃鈺(拔貢小京官);

丙辰科(咸豐六年•公元1856年):狀元翁同龢(拔貢小京官);榜眼孫毓汶(考取中書);

己未科(咸豐九年•公元1859年):榜眼孫念祖(考取中書)。

清穆宗同治癸亥科(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榜眼龔承鈞(拔貢小京官);

乙丑科(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榜眼於建章(拔貢小京官);

戊辰科(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探花王文在(拔貢小京官);

甲戌科(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探花黃貽楫(中書)。

清德宗光緒丙子科(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狀元曹鴻勳(拔貢小京官)、榜眼王賡榮(拔貢小京官)、傳臚吳樹梅(考取中書);

丁丑科(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狀元王仁堪(考取中書)、榜眼餘聯沅(中書)、探花朱賡颺(拔貢小京官);

庚辰科(光緒六年•公元1880年):狀元黃思永(拔貢小京官)、傳臚戴彬元(貢小京官);

庚寅科(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狀元吳魯(拔貢小京官),榜眼文廷式(考取中書);

壬辰科(光緒十八年•公元1892年):狀元劉福姚(考取中書)、探花陳伯陶(考取中書);

甲午科(光緒二十年•公元1894年):傳臚吳筠孫(考取中書);

甲辰科(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榜眼朱汝珍(拔貢小京官)、傳臚張啟後(拔貢小京官)。

本文三、清代殿試得鼎甲者,依照清人朱彭壽《安樂康平室隨筆》卷二中的一節寫成。

(全文結束)

「原創」清代殿試鼎甲之狀元、榜眼、探花出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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